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
有关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通知
琼府 〔2002〕3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履行对外承诺的需要,省政府对自1988年至2001年底发布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本通知附件所列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附件:省政府决定停止执行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目录(87件)
二〇〇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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