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3年 第4期 (2003-02-28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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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二〇〇三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002年,在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努力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00多起,避免了7000多人的伤亡。为做好200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可能减少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地质灾害防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的大事。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度社会责任感做好防灾工作。领导干部要做到“三个亲自”,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坚持不懈地抓好这项工作。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应成立以主管省长、主管市长、主管县长为组长的三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务必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各地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在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建立以专业监测为主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以群测群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特别是完成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地区,要根据已查出的危险点、隐患点,层层落实防灾预案和群测群防,要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长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至村民手中,让受威胁的村民知道灾害发生时的撤离路线,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三、执行各项制度.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要切实执行年度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2003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一定要在汛期前下发,灾情要及时上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与气象部门紧密配合,密切关注汛期的气候变化,尤其要注意那些极易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短时集中降雨天气,做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时向各级政府通报,并通过电台、电视等信息手段及时发布。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等强降雨丘陵山区和浙江、福建、广东等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地区要做好群发性滑坡的预测预报工作;西北地区要做好黄土滑坡和泥石流的预测预报工作;矿山企业要特别注意尾矿和废渣堆放点的安全,防止暴雨引发矿渣泥石流造成的危害。

  四、继续做好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三峡库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2003年上半年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治理工程将全部兄工,湖北省、重庆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检查、指导和监督初验工作按时完成,要做好施工完成后的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三峡库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网络。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各地宣传计划,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知识水平。要进一步将制作的预防地质灾害宣传画和光盘发放至基层,张贴在地质灾害多发区的大街小巷和村民小组。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介播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在汛期,尤其是在强降雨时期,要努力取得各地宣传部门的支持,在电台、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中,增加“防治地质灾害”的警示内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本部门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务必抓实抓好。切实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

  二〇〇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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