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3年 第3期 (2003-02-17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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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市县的通报

  琼府〔2002〕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在200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我省各级政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劳力和时间,广泛发动群众投资投劳,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奋战,完成了200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项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夯实了基础。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全面推动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省政府决定对200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绩显著的15个市、县进行表彰。

  特等奖:定安县

  一等奖:乐东黎族自治县、东方市、陵水黎族自治县

  二等奖:琼海市、万宁市、白沙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三等奖:儋州市、澄迈县、临高县、屯昌县、三亚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其它市、县要学先进、赶先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真抓实干,共同把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上新的台阶。

 

  二〇〇三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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