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
职责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琼府办〔2004〕7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政府授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点企业名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今后,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增加或减少及企业名称变更,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随时予以公布。
二〇〇四年九月六日
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点企业名单
(第一批截至2004年7月27日)
1.海南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筹建中,名称待定)
2.海南省燃料化学总公司
3.海南钢铁公司
4.海南省盐业总公司
5.海南华顺实业公司
6.海口港集团公司
7.海南省海运总公司
8.八所港务总公司
9.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
10.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1.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2.海口美兰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13.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4.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15.海南省林业总公司
16.海南省兴隆华侨农场
17.海南省扶贫工业开发区总公司
18.海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19.海南省旅游总公司
20.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
21.海南华海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2.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
23.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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