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1年 第11期 (2001-11-30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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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2001年一2005年海南省公务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琼府办【2001】10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制订的《2001年一20055年海南省公务员培训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十二月三日

2001年一2005年海南省公务员培训计划
(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人事部《2001年一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结合我省公务员队伍的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促进海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公务员,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公务员,以提高广大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重点,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创新能力。

  (二)基本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从海南的实际出发,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根据公务员的不同需要和具体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开展切合实际需要的培训。

  2.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和在职定期培训制度,把是否参加培训,取得一定的培训资格证书,作为选拔任用公务员的依据。树立素质教育、终身教育的新观念,增强公务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提高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为重点,健全公务员培训制度;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功能齐全的公务员培训体系;组织符合需要、内容规范的公务员培训教材;努力建设一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

  (二)基本任务。

  1.政治理论培训。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充分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发展,又是我们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是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要以“三个代表”要求作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衡量标准,开展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2.作风建设培训。要紧紧围绕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核心问题,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加强思想教育,完善制度,在全省公务员中进一步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领导作风,艰苦朴素、文明健康的生活作风。

  3.依法行政培训。深入贯彻《关于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4.初任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初任培训合格者方能正式任职定级,培训不合格或未参加培训的要延长试用期。培训内容要突出适应性,使新录用公务员了解行政管理和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知识,了解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工作程序和方法,树立公仆意识,遵守职业道德,掌握行为规范,以适应政府机关工作的要求。

  5.任职培训。凡晋升科、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必须参加任职培训。在向国家行政学院和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及时输送学员的同时,充分发挥省行政学院的作用。重点学习公共管理科学、领导科学、行政决策、公务员行为规范等知识,以帮助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一员尽快提高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适应新的领导职务的要求。在试用期间不培训或未取得培训证书的不能按期正式任职。从2001年开始,今后凡是晋升领导职务的,要做到100%进行培训。

  6.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加强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规范专门业务培训内容,200l年至2005年,每年培训300人。同时,对公务员进行更新知识的轮训,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0个学时。要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国际金融、WTO运作方面的有关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到2005年,全省省直、市县机关年龄45周岁以下的公务员,都要掌握和运用计算机。

  7.学历培训。要继续抓好公务员学历培训,改善公务员队伍学历结构。切实做好在职公务员公共管理(MPA)硕士学位培养工作。与国务院指定的高等院校联合举办MPA硕士学位班,从2001年开始,每年招收50名学员。切实做好学员资格审查和教学日常管理工作,为我省培养行政管理专业的高级人才。到2005年,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力争从现在的62%提高到80%,其中省直行政机关由现在的77%提高到89%,海口、三亚市行政机关由现在的68%提高到82%,其他市、县行政机关由现在的59%提高到77%;乡、镇行政机关由现在的46%提高到72%。

  8.出国培训。每年安排20名以上公务员到有关国家进行培训,到2005年出国培训人数要达到100人次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公务员培训机构,并设公务员培训专门管理人员。各级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时,应把公务员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同步考虑,统筹安排。

  (二)加决公务员培训基地的建设。省行政学院作为培训国家公务员的重要基地,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办学原则,合理安排班次及培训计划,努力做到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逐步形成适应我省行政工作需要的公务员培训教学体系。要在全省建立公务员培训网络,加强对各级公务员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培训工作。要疏通好国外公务员培训渠道,建立稳固的公务员培训基地。

  (三)重视对公务员培训教材的指导、协调和开发工作。在用好人事部统编教材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组织编写具有我省特色的公务员培训教材。

  (四)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的教师队伍。通过有效途径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在职教师整体水平。有计划地择优选聘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领导和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能胜任公务员培训工作需要的兼职教师队伍。

  (五)健全公务员培训管理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办法》,对公务员培训活动,实行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管理制度,举办各类公务员培训班要事先呈报方案,接受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实行证书管理制度。建立培训考核办法,将培训结果作为公务员晋升、奖励的依据之一。

  (六)加大培训经费投入。根据中共海南省委下发的《2001年-一2005年全省干部培训规划》的规定,财政部门应将公务员培训经费列人财政计划,专款专用,并逐年有所增加,以保证公务员培训任务的完成。各级人事部门在落实财政拨款的同时,要积极争取多方筹措资金,多渠道筹集公务员培训经费。

  (七)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指导、协调各类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工作。省政府各部门人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及本系统公务员培训工作。各市、县人事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培训方案和计划,组织、协调、实施本地区公务员培训工作。省政府各部门的人事机构和各市、县人事部门每年年初要向省人事部门报送上年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总结和下年的公务员培训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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