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1年 第11期 (2001-11-30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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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机关劳动纪律的通知
琼府办【2001】101号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当前,我省政府系统机关干部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多数同志能够做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坚守岗位,积极工作。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如一些机关干部纪律松弛,作风懒散,上班迟到、早退,有的甚至上班期间擅离岗位买菜、喝茶或办其他私事等等。这些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现就加强机关干部劳动纪律问题通知如下:

  一之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强劳动纪律教育,增强广大干部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意见》,联系实际,对广大干部加强劳动纪律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遵守劳动纪律是对每一个国家公务员最起码的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改善海南投资软环境,加快海南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从而进一步增强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

  二、抓好劳动纪律检查和整顿,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要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通过检查,对执行劳动纪律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劳动纪律松弛的单位和个人要分别进行通报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要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期间擅离岗位买菜、喝茶或办其他私事等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使之落到实处。实践证明,许多单位劳动纪律执行较好,都是由于建立了切实可行的考勤制度,并坚持严格执行。因此,要结合整顿劳动纪律,进一步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各级领导对执行考勤制度的情况要经常督促检查,对执行考勤制度好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执行考勤制度不好的给予批评,同时要将执行考勤制度的情况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依据,确保劳动纪律得到严格执行。

二00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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