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0年 第2期 (2000-02-29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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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00年1月7日)

琼发[2000]6号


  为了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充分发挥教育在提高国民素质和民族创新能力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就我省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把教育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地位

  1、全面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从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指出“教育在综合国力的形成中处于基础地位”,对我国跨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了战略性部署,体现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坚强决心。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准确地理解江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的《决定》,充分认识教育的重要战略地位,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这个核心问题,加大教育改革力度,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把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到实处。

  2、全社会都要关心和支持教育。教育事业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和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发展教育的法定职责,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把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决策真正化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实际行动。

  3、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琼战略。当今时代,知识和人才、劳动者素质和创新能力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面对知识经济的严峻挑战和我省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我省教育体制、结构、规模、质量都存在不相适应的情况。为此,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琼战略,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和关键的基础设施,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地位,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加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真正作为当前我省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二、明确目标和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4、到2010年,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各级各类教育有较大发展,教育质量和全民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教育规模和教育结构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海南产业结构相适应的教育体制、投资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和沟通、开放的现代化终身教育体系;加大教育在科教兴琼中的贡献力度;力争使我省教育接近国内发达省区的教育水平。

  5、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改革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及教育手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和知识观,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把实施素质教育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领域,贯穿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各个方面,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素质教育相互渗透、相互配合、协调发展。

  6、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学生成长规律,确定不同学龄阶段的德育内容和要求,注意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相互衔接,形成一定的目标递进层次。科学设置课程和教育内容,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社会公德和民主法制教育,基本国情、省情教育,崇尚科学和反对迷信教育,保护环境和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害的能力。社会各方面要为青少年提供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和德育活动基地,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德育工作的新格局。

  7、改进智育工作,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育模式,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重视提高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根据现代人才和劳动者素质要求,研究确定符合实际的课程目标,制定各类课程改革计划,有计划地编写、出版反映最新科技成果及结合省情的教材和资料。加强学校用书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8、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美育工作。学校要配齐体、音、美教师,开足课时,切实加强体育、卫生和美育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运动技能,养成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加强青少年青春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开展多种多样的美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艺术活动,增强学生的美感体验,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农村学校也要根据实际条件,努力加强体育、卫生和美育工作。

  9、促进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加强和改进对学生的社会实践教育,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勤工助学活动,建立青少年参与社会服务和科普活动的制度。把参加劳动作为中小学必修课,培养学生动脑、动手的能力和艰苦奋斗的精神。职业技术学校要实行产教结合,鼓励学生在实践中掌握职业技能。高等学校要加强社会实践,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以及社会服务活动。社会各界要大力支持学生校外劳动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市县、乡镇政府应划拨一定面积的土地作为学生的劳动和实践基地。

  10、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果。2000年确保全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果。今后几年继续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两基”的巩固、提高上。各级政府要依法强化政府行为,完善乡镇政府通知入学制度和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制度,加强年检、督查,使全省小学生、初中生年辍学率分别降到1%和3%以下。进一步加强薄弱学校的建设,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整体办学水平。加快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到2005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省规定的合格学校标准。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继续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从国家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中提取15%和从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中提取30%专项用于民族教育,省财政预算内教育建设资金适当向民族地区倾斜。继续办好民族中学和民族寄宿班,缩小地区间教育水平的差距。

  11、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到2010年,全省乡镇以上3-6岁幼儿入园率达到70%,农村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到2005年,新建4所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少年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特教班,继续实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到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达到85%以上。

  12、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到2005年,全省高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50%左右。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9万人,平均年递增10%左右;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达到9万人,平均年递增11%左右。到2010年,全省高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80%左右,在校普通高中学生达到14万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达到13万人。全省办好一批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高中学校。各市县3年内要重点建设好1所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3、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农村学校要推行“9+1”、初二后分流、初中毕业证加“绿色证收”制,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可创办职业初中。对普通初级中学和小学高年级学生可因地制宜地进行劳动技能教育。

  从2000年起,打破现有的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职业高中三类学校界限,统称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实行统一文凭,就业待遇打破原有界限,进入社会自主择业。

  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培训中心,完善城市社区教育中心和县、乡镇、村农民文化技术培训网络,全省建设60所左右示范性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使农村广大从业人员都能接受不同形式、不同时限的职业教育或技术培训。继续以“小康班”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村级干部以及乡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

  14、加快高等教育发展。调整现有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扩大省内高等学校规模,积极稳妥地改革办学模式,实行多形式办学,努力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发展高等教育,积极争取国内名牌高校来琼合作办学或办分校,力争外省高校增加在海南的招生。

  2005年全省同龄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11%以上,省内高校在校生达到4.3万人左右,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占高校在校生五分之一左右。2010年同龄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15%以上,省内高校在校生6万人左右,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占高校在校生四分之一左右。

  加强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学科梯队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到2005年,建成30个左右硕士点,新增博士点3-4个,现有的本科院校都能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成10个重点学科和10个重点实验室。争取用5到10年的时间,有二三所高校能达到国内同类院校中上水平,有一批学科(实验室)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15、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加快计算机教育进程和省教育信息资源中心建设。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逐步实现校园联网、校际联网、区域联网、直至进入国际互联网。2003年以前,所有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市县城区大多数中学实现校园联网,并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国际互联网互联。建设覆盖城乡的开放式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从2000年起,海南电视台向全省转播中央教育电视台节目。

  2001年全省普通高中开设计算机必修课,2003年经济发达地区初中开设计算机必修课。2001年实现全省高考远程网上录取。

  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已开发的教育、教学软件,同时大力开发本地教育、教学和应用软件,加快制作我省名师、特级教师的多媒体教学光盘,在中小学特别是广大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推广采用。抓紧建立教育软件开发基地,推动相关的教育产业发展。

  三、深化教育改革,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16、大力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学校办学,进行公立民办的改制试点。大胆试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各种办学形式,形成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加大对社会力量办学的政策扶持力度。对社会力量新建和扩建学校,政府在用地方面提供优惠,并免征配套费;允许民办学校接纳社会捐助,专项用于校舍建设和教学设备添置;允许以股份制形式筹资办学。依法保障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民办学校及其教师、学生享有与公办学校及其教师、学生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待遇。各级政府要把民办学校纳入整个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健全审批、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情况的检查督导,对学校财务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17、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高等教育由省人民政府统筹管理,依法落实高等学校在招生、专业设置、教师职务评聘、机构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逐步形成对学校办学行为和教育质量的监督机制及评价体系,完善高等学校自我约束、科学管理的机制。

  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市县政府统筹规划本辖区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各类非学历教育,建设和管理直属中小学,指导乡镇对教育的管理。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建设和管理本乡镇幼儿园、小学、初中和其他非学历教育机构。加大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经费、教师管理和校长任免的统筹权。

  18、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精简、高效、科学、民主”的原则,健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中等以下学校(含中等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办学校根据不同情况,可实行校长负责制或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各级各类学校都要精简行政管理机构,严格以规模定编制,以岗位定人员。在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全员聘任,竞争上岗,优教优酬,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对不胜任教学的人员实行分流。

  19、调整各级各类学校布局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高等教育主要通过类型结构的调整,增加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提高规模效益,到2005年本科院校校均在校生达到5000人以上,专科层次的院校达到3000人左右。到2010年,本科院校校均在校生达到6000人以上,专科层次院校达到4000人左右。

  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布局结构和专业设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通过合并、重组、改制等形式,到2005年以前,完成师范教育由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的过渡。

  在省属中等学校的布局和结构调整后,逐步将部分学校管理权下放到市县。进一步调整全省中小学布局,逐步做到重点中学初、高中分离办学,扩大高中规模;根据当地人口变化、地理条件、小城镇发展和住宅小区建设等实际,按“普九”的标准新办或调整小学、初中;农村小学要按就近入学、兼顾规模的原则适当调整合并。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九年一贯制”试点和推进“小班化教学”。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小学对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对村办小学的示范辐射作用。

  20、加快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重点是加快学生生活后勤改革和学生公寓建设。要在政府主导和政策支持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辟多元投资渠道,通过改造、新建、购置、租赁、清理等途径,加快建设进程,并按社会化的机制进行经营管理。逐步把现有的后勤服务系统成建制地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中规范分离出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后勤服务经济实体。对社会力量兴建、经营的学生公寓、食堂等后勤设施,实行减免税等优惠配套措施。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高等学校和有条件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重点高中基本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

  21、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全省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升学统考。

  改进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办法,完善普通高中会考制度。逐步放开职业技术学校部分专业的招生。不断扩大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规模,改革招生办法,为更多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提供升学机会。高职专科毕业生经过一定程序选拔可直接进入普通高校本科继续学习。

  大力改进高校招生办法,实行每年“两次考试,两次招生”。积极推进高考科目设置和内容的改革,突出对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测试,逐步推行“3+X”的考试模式。

  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对学校、教师、学生科学的评价机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高低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工作的标准。

  22、继续推进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校推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为体制。从2000年起,取消高等学校和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派遣证”,改为“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加快社会用人制度改革,实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鼓励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择业和联合创业,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单位从业。

  23、积极推进学制改革。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面推行学分制,试行弹性学制。探索实行不同教育机构之间的学分互认,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放宽入学的年龄限制。各类教育都应坚持实际、实用和灵活多样、按需施教的原则,为不同年龄层次的受教育者提供求知、求技的条件。

  24、建立教育与经济、科技密切结合的新机制。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的配套改革,推动学校因地制宜地参与社会经济生活。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推进三教统筹、农(经)科教结合,普遍提高农民接受科技的能力,使农村教育切实转变到主要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上来。

  继续推进城市教育综合改革,为转岗、分流、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多形式的教育和培训。广泛开展社区教育,为市民普及科学常识、法律常识、社会文化生活常识和社区文化建设提供教育服务。

  加强产学研结合,打破高校与科研院所之间、高校与产业界之间相互封闭的格局,在人才培养、科研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合作。鼓励高校到企业联办技术开发中心,或者企业在高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鼓励高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兴办信息技术、环保技术、生物技术等方面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海南大学信息技术学科及其产业化基地和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热带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区”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校人文社会学科要发挥多学科优势,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当好参谋。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都要关注农村、关注农业、关注农民,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加强重大农业技术项目的攻关和推广普及,促进农业实用技术与农民结合,提高科技对农业进步的贡献率。

  四、建立高素质教师队伍,抓好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

  25、造就一支师德高尚、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到2005年,小学、初中教师要基本具备合格学历,高中教师85%以上达到合格学历。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重达到40%,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比重达到35%,高中阶段骨干教师中应有一定数量达到研究生学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65%以上,本科高等学校专科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学历者达到40-60%,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相应比例达到20-30%。到2010年基本实现小学教师专科化、初中教师本科化、高中阶段教师本科加研究生的目标要求。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26、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全面开展以培训中小学全体教师为目标、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重点加强学科基本功培训,提高全省教师教学、科研和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的能力。把教师进修培训作为晋级、晋升职务的必备条件,规定各类教师进修培训时间,严格考核。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资建设要实行专职、兼职相结合,通过培养培训、公开招聘、聘请兼职教师等途径,加快建设兼有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快建设一支专兼结合、善于从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有较强培训能力的教师队伍。

  高等学校在省级重点学科中设立责任教授岗位;选聘一批优秀中青年带头人进行重点培养,使之成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学者;评选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在教学、科研立项上予以倾斜。

  27、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管理水平的知名校长。继续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试行校长职级制,完善校长选拔和任用制度,鼓励优秀校长到薄弱学校任职。

  28、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改革师范教育,重组师范教育资源,实现培养培训一体化。鼓励综合性高校和其他高校参与中小学师资培养培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要努力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养培训合格师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加强高师培训基地建设,办好海南省高师培训中心。

  29、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理顺教师职务评聘体制,破除教师职务终身制,建立择优聘任、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

  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切实改变城镇、农村教师分布不合理的状况。鼓励城市的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或兼职,实行城镇教师到乡镇及乡镇以下学校任教制度。坚决清退超编人员和违规聘用的民办教师,淘汰不称职的教师。

  30、继续提高教师的生活待遇和社会地位。建立和完善教师工资发放保障机制,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县级教育统一发放的管理体制,设立教师工资专户,实行预算单列,足额安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教师住房建设。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定期表彰和奖励优秀教师,严格要求教师为人师表,切实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

  五、努力增加教育投入,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物质保障

  31、依法增加教育投入。按照《教育法》规定,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全社会教育经费总投入(包括财政性投入、社会投入和学校收费等)要逐步达到全省国内生总值4%的目标。今后5年内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事业费的比例;财政超收部分,应按预算相应比例追加教育支出。财政基建经费中,应按照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每年安排一批建设项目。

  32、加强城乡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依法征收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并实行“乡征、县管、乡用”的制度。农村税费改革后,按改税前农村教育费附加所占乡统筹经费的比例用于农村教育;城镇“三税”教育费附加,税务部门要随正税足额征收,财政部门要及时如数划转当地教育部门安排使用。任何单位不得平调、截留、挪用教育费附加,不得充顶正常教育拨款,确保完全用于教育。各级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大对城乡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3、进一步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增加学费在培养成本中的比例。与此同时,完善对特困生的救助机制,增加特困生助学金,扩大贷学金规模,鼓励特困生开展勤工助学。

  积极运用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加快发展教育产业。继续鼓励社会、个人和企业投资办学和捐(集)资助学。各级政府对收取的学杂费、创收、社会赞助费不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对以上项目收取税费。对学校独立举办的经济实体按规定实行免税政策,对学校与社会联办的经济实体按规定实行减税政策。

  34、加强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建立各级政府教育事业费年报制度,强化教育投入效益审计和监察公报制度。各级教育部门要贯彻艰苦创业、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调整教育事业费投向,提高使用效益,把有限的教育事业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和薄弱环节。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严格禁止乱收费。

  六、加强领导,依法治教,确保素质教育的顺利推进

  35、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教育纳入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省、市县都要成立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评估检查体系,逐级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的情况。要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党团员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教育,经常深入学校、深入基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各级党委、政府可建立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每年扎扎实实地为教育办几件实事。从今年起,省、市县要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下乡支教。

  36、全面推进依法治教。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教育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制意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及时制订或修订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提高教师工资待遇、保证学校办学自主权、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等规定。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对家长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单位或个人招收童工、学校乱收费、侵犯学校或师生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依法规范各种管理制度,切实推进依法治校。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大对实施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受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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