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1999年 第9期 (1999-09-30出版)

【字体:   打印页面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9—2010年)的通知

  琼府〔1999〕6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厅、省发展计划厅、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制订的《海南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9-2010)》,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六日


  海南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9-2010)

  省卫生厅 省发展计划厅 省财政厅 省科学技术厅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艾滋病是一种目前尚无有效治愈办法、也无特效疫苗预防、病死率极高的传染病。它在世界上的广泛流行,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随着近年来全球艾滋病的迅速传播,我国艾滋病感染率也呈大幅度上升趋势。而与艾滋病传播途径相同的性病发病率,我省从1991年至今一直高居于全国各省市的前5位。这提示我们,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是一项刻不容缓、复杂而长期的艰巨任务。世界各国艾滋病流行趋势及防治经验表明,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有全社会的参与并实施综合治理。

  为促进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失时机地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增强全社会抵御艾滋病的能力、减轻艾滋病给人民健康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国发〔1998〕38号),特制定《海南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9-2010)》

  一、背景

  我省从1990年起开展艾滋病病毒的血清学监测,1991年1月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至1998年12月止,共检测各类人群140616人次,发现艾滋病感染29例。其中艾滋病病人6例,均死亡;感染者中有18例海南籍,9例外省籍,2例外籍。据专家推测,海南省实际的艾滋病感染者已超过300人。

  流行病学调查研究表明,影响我省艾滋病流行的潜在因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境外传人。

  近几年,我省口岸每年进出境人员40多万人次,境外特别是周边国家和地区艾滋病的流行对我省的影响极大。

  (二)性接触传播。

  自1991年以来,我省性病发病率一直居高不下。自1984年发现首例性病病人以来,至1998年12月底止累计共报告8类性病病例66643例,1998年报告的病例是1984年的143倍。全国艾滋病监测资料表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性乱人群中增长加快。

  随着流动人口数量的急剧上升,出现妇女从事色情活动的现象,这些提供或可能提供性服务的妇女分布于旅游服务行业的旅馆、桑拿、按摩、发廊、路边店、咖啡屋、歌舞厅等,增加了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难度。

  (三)血液传播。

  在血液传播途径中,我省主要表现有:

  1.在血液管理方面,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使用省血液中心提供的经过严格的艾滋病抗体检查的血。但不能排除某些交通不便的一级医院仍存在自采自用,而且这些医院又没有检测能力,不能确保用血安全。

  2.医源性交叉感染的管理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部分医院、乡(镇)卫生院、私人诊所尚未真正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制度。社会办医疗机构、口腔、美容、针灸、手术等的消毒管理也亟待研究解决。

  3.静脉吸毒是导致艾滋病流行的重要因素。建省以来,毒品向我省渗透。贩毒吸毒案件、吸毒人员上升幅度很大,贩毒、吸毒案件由1991年的3例上升到1997的1000多例;登记的吸毒人数逐年增加,据估计实际吸毒人数不少于3万人;吸毒的方式以烫吸为主,辅以静脉吸毒;吸毒者年龄85%为17-35岁青壮年。虽然无确切的数据显示静脉吸毒的比例,但已有迹象表明静脉吸毒的比例正在逐年上升。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艾滋病、性病的防治工作,在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与社会团体的支持下,我省逐步形成了一支以各级卫生防疫、性病防治部门为主的防治队伍。建立起一个省级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和一批初筛实验室,并且探索制定了一些适宜的防治对策、措施和相关的规范。利用国内外援助的资金、项目,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科研以及国际合作等各项工作。

  然而,目前阻止艾滋病流行的努力仍然不足,主要表现在:对艾滋病在我国广泛流行及在我省流行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多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参与的防治局面尚未形成;公众普遍缺乏预防知识;预防与控制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有限;省内流动人口难于管理。艾滋病在我省加速流行的趋势十分严峻,预防与控制工作已刻不容缓,亟待加强。

  二、工作指导原则

  (一)必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之相衔接,并同步进行。注重强化预防与控制措施,减少艾滋病流行,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加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各部门搞好配合,完善法制管理,建立监督、监测机制,支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的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促使人们充分认识艾滋病的危害性,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参与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控制艾滋病病毒经性接触和经吸毒途径的传播,落实性病监测和防治的各项措施,防止艾滋病病毒经血液、血液制品及医源性传播;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减少艾滋病对个人、家庭、社区和社会的影响。

  (四)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坚持实事求是、标本兼治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在预防上以健康教育为主,在控制上以预防为主,在实施上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在研究上以应为主。

  三、总目标

  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性病防治体系,在全社会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控制艾滋病的流行与传播。到2002年,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传播,遏制艾滋病病毒在吸毒人群中蔓延的势头;力争把性病的年发病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到2010年,实现性病的年发病率稳中有降;把我省艾滋病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四、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领导管理体制。

  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纳入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有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年度工作计划,应在现有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管理工作。

  (二)全民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减少重点人群(吸毒者、卖淫嫖娼者等)中的相关危险行为。

  1.到2002年,全民普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在县城以上的地区达到70%以上,农村达到40%以上,在高危人群中达到80%以上。

  2.到2002年,全省大中专学校新生入学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发放率达100%;普通初级中学要将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海口市学校开课率为100%,其他市、县学校的开课率为85%以上,乡(镇)或以下的农村学校开课率为70%以上。

  3.宣传部门要按我省中长期规划,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海南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琼府办〔1998〕22号)精神要求,做好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工作,省内主要的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应将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到2002年以前,做到定期刊播有关预防艾滋病、性病的文字或节目。

  4.到2002年,100%的戒毒所、收容所和80%的监狱、劳教等收容场所中,要开展艾滋病、性的预防教育。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及流动人口聚集的场所和组织出国人员较多的单位要必备有关的宣传资料。

  5.到2002年,要完成两个全民普及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健康促进示范区的建设。

  (三)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监测系统,力争做到准确、及时地分析、预测疫情及流行趋势;建立艾滋病、性病防治服务体系。

  1.到2000年,建立一个功能较完善的、规范化的确认实验室,设立针对暗娼、性病患者、吸毒人群、长途卡车司机、献血员等重点人群的监测点共5至6个;到2002年至少要增加一个一般人群的艾滋病监测点,形成一个高效的艾滋病监测系统。

  2.到2002年,在现有的医疗机构中,完善一所具备为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规范化治疗、护理、咨询和预测保健服务能力的医院,同时完成各类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专业知识培训。

  3.到2002年,85%以上的医疗卫生人员接受过性病专业知识的短期培训,85%的县(区)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能为性病病人提供规范的诊断、治疗、咨询等医疗保健服务。到2003年,将性病防治、监测和健康教育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四)开展与防治对策相关的临床检测、流行病学、社会学、行为学及卫生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力争有部分项目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并有一部分成果用于防治实践。

  1.到2002年,基本摸清我省各类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分布情况及流行趋势,建立艾滋病传播预测模式,形成一套符合我省的各类人群行为干预的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2.通过两个社区干预服务体系的建立,研究社区健康教育与服务模式的组织、实施方法,探索实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社区健康教育的流程图。到2002年形成一个适合我省省情的多部门参与的、高效率的艾滋病防治系统示范区,并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3.要加强研究社区服务的帮助支持体系。除卫生部门之外,劳动、民政、财政及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工青妇等团体都要适时介入,积极参与,以减轻艾滋病造成的个人、家庭和社会危害。

  4.研究政府各部门、社会各团体在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方面的责任和分工。明确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国家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制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及社区的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

  5.研究建立和完善各有关法规的执法监督和管理机制,依法取缔非法采供血活动和非法性病诊疗活动。完善性病的规范化治疗。

  五、行动措施

  (一)加强领导,实施综合治理。

  各级政府要根据辖区实行,成立相应的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承担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领导职责。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制定防治工作方针、政策和地方法规,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分级承担、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防治领导小组按本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并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逐年增加投入,改善专业机构的工作条件,强化监督监测,规范管理机制。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支持各种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开展防治艾滋病活动,并把他们的工作纳入政府防治规划。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海南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要求,把防治艾滋病工作纳入本部门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协调配合,逐项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

  (二)落实目标,实行分类指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不同的重点人群、不同类型的危险因素实行分类指导,明确优先干预措施:

  1.在尚未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性病发病率较低、高危人群数量较少的地区,要建立和完善监测系统,抓紧专业人员培训,不失时机地开展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知识的普及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认真履行免费进行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的义务,定期免费开展多种形式的大众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各项健康教育措施。发挥现有的健康教育网络、计划生育网络的作用和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优势,开展对妇女、职工和青少年的教育。公安、司法部门要结合精神文明活动,对妇教所、劳教所、戒毒所中看管的高危人群开展宣传教育,实行“标本兼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性病诊疗市场的管理,在基层推行新的“性病一揽子管理方案”,并在性病门诊中宣传推广使用避孕套。

  2.在本地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地区,要加强对各类高危人群的艾滋病病毒血清学监测和行为监测。开展对妇教所、劳教所、戒毒所、性病门诊的血清学监测,摸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流行分布和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要将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作为政府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对吸毒者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对有可能通过性接触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群广泛开展宣传,推广使用避孕套;在旅店、宾馆、发廊、卡拉OK厅及其他娱乐场所放置宣传材料;要把艾滋病和性病预防纳入社区卫生服务范畴,在社会上进行艾滋病病人和携带者免受歧视的宣传教育。

  3.对艾滋病流行较为严重的地区,必须全方位开展工作,全面落实规划的各项防治措施。不但要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进行常规监测,而且还要在一般人群中设立监测哨点,加强对一般人群的行为监测。要把转变人群中高危行为作为防治工作的重点。

  依靠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及妇联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内容丰富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卫生宣教、邻里帮教等;在艾滋病病人高发社区和重点人群设干预点;高强度地反复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培训多部门艾滋病防治骨干人员,提高其艾滋病防治能力,开展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家庭护理和心理咨询服务。加强艾滋病病人和携带者免受歧视的宣传教育。卫生、劳动、民政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艾滋病病人和携带者免受歧视的有关规定并付诸实施,减少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三)依法管理,强化监督、监测。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行全民无偿献血,切实落实对采供血系统和血液制品的监测和检测措施,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控制医源性感染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艾滋病经采供血、输血和医源性传播的责任者要依法严肃处理。依法对艾滋病、性病疫情进行监测,完善艾滋病、性病医疗保健服务和咨询工作。严格对性病诊疗市场进行治理整顿,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实行保密服务,引导病人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病人负担,及时总结和推广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方法,减少性病的发病与传播。

  (四)健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有卫生防疫、性病防治等机构的内部,强化艾滋病防治的专业功能,加强技术力量、设施准备,改善工作条件,使之能够承担起艾滋病监测、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任务。有步骤地、科学地增加艾滋病监测点,逐步使医疗卫生、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等机构参与和承担相应的艾滋病监测与防治工作。

  要有计划地采取多种方式,加紧对不同层次的从事艾滋病、性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及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艾滋病、性病的诊断、治疗、护理、监测、宣传咨询技术及防治管理的工作水平。逐步建立一支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业队伍。制定鼓励专业人员献身艾滋病防治事业的政策,改进专业队伍的工作条件,改善他们的生活待遇,稳定专业队伍。

  (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要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吸收、借鉴和推广国内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积极争取国际社会在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和援助;同周边地区和周边国家建立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合作关系。参加全国乃至全球艾滋病控制策略的实施并做出贡献。

  六、考核与评价

  本规划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即2002—2005年的中期考核与2010年的终期考核。考核的方式分自查和抽查两种。要求逐年度进行自查,做好年度总结,向当地政府艾滋病防治领导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年度报告。省里将不定期对各市、县和各部门执行规划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在2002--2005年进行规划的中期考评,在2010年进行规划的终期考评。对2002年以后的工作指标,将根据中期考评情况进行调整确定。国家将不定期对各地区、各部门执行规划的情况进行抽查。中期和终期考评方案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共同制定,由我省组织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