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4年 第5期 (2004-03-15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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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2004〕1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考试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考风考纪,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国家教育考试关系到千百万考生的切身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政治稳定。各市、县政府要充分认识当前考试管理、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形势的严峻性,要把加强国家统一考试的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工作作为当地教育管理工作的大事来抓,坚持“分级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并完善检查制度、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监督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分管教育工作的市、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当地教育考试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密工作方案、杜绝违纪舞弊工作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要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把考试工作的每一项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层层负责,事事落实。各级公安、卫生、交通、电力、通讯、保密、纪检监察、工商、环保等部门要主动支持和配合考试工作,保证考试期间交通通讯畅通,社会治安良好,供水供电正常,考试环境安静。

  二、防微杜渐,突出抓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试卷的安全保密事关考试能否正常进行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管理机构对试卷的印制、运送以及考试、评卷期间的试卷管理等各个环节,工作必须做细、做实,确保试卷保密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各市、县要尽快加强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坚决杜绝任何失密、泄密事件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公正、认真负责、业务熟练且相对稳定的监考员队伍。各考点要认真挑选政治素质好、富有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熟悉监考业务的教师或教育行政人员担任监考员,做好监考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实行培训考核聘任制,做到未经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四、严明考场纪律,下大力气整治考风考纪。各市、县要针对考风考纪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考试秩序的整顿,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要通过多种方式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试规则和警示教育,增强广大考生遵守考试规则和服从考试管理的自觉性。要坚持从严治考,坚决查处考试中的违纪舞弊行为。严禁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人考场,严厉查处雇人代考或替考行为:对因考试工作人员失职造成考场大面积舞弊或评卷混乱等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地方,要撤销考点甚至考区的设考资格。

  五、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重大问题即时报告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管理机构要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巡视组,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管理机构要向各考区、考点派驻巡视员和考纪考风监督员,检查、监督和指导各考区、考点的考试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考试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及时查实,秉公处理。


二〇〇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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