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4年 第5期 (2004-03-15出版)

【字体:   打印页面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人民政府2004年立法项目安排的通知

琼府办〔2004〕1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2004年立法项目安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2004年立法工作安排

  2004年省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海南改革、发展中迫切需要用立法解决的突出问题,推进依法治省的进程,用足、用好特别立法权,为全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今年立法工作要按照规范行为、保障权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突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修改地方性法规这两个重点,突出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据此,今年省政府安排立法项目18项(含结转项目),安排立法预研项目18项。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一、安排制定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项目12项(其中: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6项;省政府规章6项)

  (一)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地方性法规 省人大法工委、省法制办、省工商局起草)

  (二)海南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 省建设厅起草)

  (三)海南省海防林保护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省林业局起草)

  (四)海南省禁毒条例(地方性法规 省公安厅起草)

  (五)海南省农药管理办法(地方性法规 省农业厅起草)

  (六)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地方性法规 省国土环资厅起草)

  (七)海南省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暂行规定(省政府规章 省国资委起草)

  (八)海南省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规章 省国资委起草)

  (九)海南省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规章 省信息产业局起草)

  (十)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省政府规章 省法制办起草)

  (十一)海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试行办法(省政府规章 省民政厅起草)

  (十二)海南省鼓励华侨捐赠公益事业的规定(省政府规章 省外事侨务办起草)

  二、安排修改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6项(其中: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3项;省政府规章3项)

  (一)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地方性法规 省水务局起草)

  (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条例(地方性法规 省人劳保障厅起草)

  (三)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地方性法规 省人大民工委、省民宗厅起草)

  (四)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行政处罚规定(省政府规章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起草)

  (五)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法(省政府规章 省交通厅起草)

  (六)海南省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规章 省残联会起草)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适时清理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

  四、需要抓紧调查研究,待条件成熟时适时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18项

  (一)海南省土地权属确认与纠纷调处条例(地方性法规 省国土环资厅预研)

  (二)海南省企业产权交易条例(地方性法规 省国资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法制办预研)

  (三)海南省关于公共财政资金管理的决定(地方性法规 省财政厅预研)

  (四)海南省道路客运管理规定(地方性法规 省交通厅预研)

  (五)海南省名胜景区和重点海湾规划管理规定(地方性法规 省建设厅预研)

  (六)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地方性法规 省人劳保障厅预研)

  (七)海南省财政监督检查条例(地方性法规 省财政厅起草)

  (八)海南省测绘管理条例(修改)(地方性法规 海南测绘局预研)

  (九)海南省司法鉴定管理办法(地方性法规 省司法厅预研)

  (十)海南省消防条例(修改)(地方性法规 省公安厅预研)

  (十一)海南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修改)(地方性法规 省农业厅预研)

  (十二)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地方性法规 省审计厅预研)

  (十三)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地方性法规 省民政厅预研)

  (十四)海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规定(修改)(省政府规章 省烟草专卖局预研)

  (十五)海南省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省政府规章 省法制办预研)

  (十六)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规定(省政府规章省建设厅预研)

  (十七)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办法(省政府规章 省法制办预研)

  (十八)海南省促进就业规定(省政府规章 省人劳保障厅预研)

 

附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2004年立法项目安排表

一、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9件)

序号

名  称

起草单位

送省法制办时间

报省政府时间

备注

1

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

省人大法工委、省法制办、省工商局

已送

已送

地方性法规

2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条例(修改)

省人劳保障厅

已送

已送

地方性法规

3

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修改)

省水务局

已送

3月

地方性法规

4

海南省海防林保护管理条例

省林业局

4月

6月

地方性法规

5

海南省禁毒条例

省公安厅

4月

6月

地方性法规

6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修改)

省人大民工委、

省民宗厅

5月

7月

地方性法规

7

海南省农药管理办法

省农业厅

6月

8月

地方性法规

8

海南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条例

省建设厅

7月

10月

地方性法规

9

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

省国土环资厅

7月

10月

地方性法规

 

二、拟提请省政府审议的规章(9件)

序号

名    称

起草单位

送省法制办时间

报省政府时间

备注

1

海南省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暂行规定

省国资委

2月

3月

省政府规章

2

海南省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省国资委

2月

3月

省政府规章

3

海南省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省信息产业局

已送

4月

省政府规章

4

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法(修改)

省交通厅

3月

5月

省政府规章

5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省法制办


6月

省政府规章

6

海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试行办法

省民政厅

6月

8月

省政府规章

7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行政处罚规定(修改)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8月

10月

省政府规章

8

海南省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修改)

省残联会

9月

11月

省政府规章

9

海南省鼓励华侨捐赠公益事业的规定

省外事侨务办

10月

12月

省政府规章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适时清理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

四、立法预研项目(18件)

序号

名   称

预研单位

备 注

1

海南省土地权属确认与纠纷调处条例

省国土环资厅

地方性法规

2

海南省企业产权交易条例

省国资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法制办

地方性法规

3

海南省关于公共财政资金管理的决定

省财政厅

地方性法规

4

海南省道路客运管理规定

省交通厅

地方性法规

5

海南省名胜景区和重点海湾规划管理规定

省建设厅

地方性法规

6

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省人劳保障厅

地方性法规

7

海南省财政监督检查条例

省财政厅

地方性法规

8

海南省测绘管理条例(修订)

海南测绘局

地方性法规

9

海南省司法鉴定管理办法

省司法厅

地方性法规

10

海南省消防条例(修改)

省公安厅

地方性法规

11

海南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修改)

省农业厅

地方性法规

12

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

省审计厅

地方性法规

13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省民政厅

地方性法规

14

海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规定(修改)

省烟草专卖局

省政府规章

15

海南省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

省法制办

省政府规章

16

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规定

省建设厅

省政府规章

17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办法

省法制办

省政府规章

18

海南省促进就业规定

省人劳保障厅

省政府规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