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1年 第1期 (2001-01-31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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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本届政府组建以来

重大改革举措实施情况的报告

(海南省体制改革办公室 二00一年一月十一日)

党的十五大以来特别是海南省本届政府组建以来海南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继续争创海南经济特区新优势以市场为取向,加大力度,推进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取得了重大改革成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推动了社会经济加速发展。

一、率先立法追究国有企业亏损责任国有资产不再没人心痛

1999年3月31日,海南省政府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海南省国有企业亏损责任追究办法》,推行国有企业亏损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企业经营者(指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在任期内由于违法或过错行为造成企业亏损或重大经济损失所应承担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被追究责任而免职或撤职的企业经营班子成员不得调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调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任职。促进企业经营者廉洁经营国有资产不再没人心痛。2000年,海南卷烟厂因盲目生产、管理混乱、造成巨额亏损以及隐瞒巨额潜亏、虚报利润而被追究亏损责任。撤销对海南卷烟厂1997年、1998年扭亏增盈工作的表彰荣誉,追回所发奖金,对该厂未能完成1999年度扭亏增盈责任目标给予通报批评。对该厂原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成员造成企业亏损的责任人依法处罚。

二、放开搞活国有小型工业企业有新招

近几年来海南省在放开搞活国有小型工业企业方面有许多新创意。一是明确各市县政府有权决定所属国有小企业的改制方案二是要求各市县建立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本级企业职工安置费的不足部分、转让资不抵债的补偿金、扶持改制企业发展的短期周转资金等三是鼓励公开拍卖小企业产权经同级政府批准,可进行产权竞价出让。小企业职工购买本企业的产权一次性付款可优惠20%;四是小企业改制时经批准核销的坏账损失相应冲减国有资产。改制小企业的国有资产转让收入可优先借给该企业使用按不高于同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五是小企业重组改制时,职工愿意解除原劳动合同自谋职业的一次性发给安置费,其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本市、县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3倍。职工安置费、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费、以及欠交的社会保险金等用本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收入支付或补交六是小企业改制过程土地等资产过户不视同交易,免收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交易费税。原划拨地改出让地补办土地手续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免收土地出让金;七是资不抵债的小企业被兼并的资不抵债部分,可用兼并方或兼并后成立的新企业上交的地方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返还补偿。

海南省“放小”取得了较大进展。截止2000年11月底,全省累计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150户,占市县属227户国有中小工业企业数的54.2%,其中破产12户、兼并转让41户、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4户、有限责任公司2户、股份合作制企业16户、委托运营14户、租赁承包60户、其他1户。

三、确立重点企业脱困联系制度提前实现大中型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目标

2000年,海南省政府下发了《海南省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与脱困工作方案》采取措施确保实现三年脱困目标。一是加强对脱困工作的领导。建立省政府领导重点联系困难企业制度。对脱困工作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省政府把脱困任务作为考核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重要内容。二是学习邯钢、亚星的先进管理经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三是因企施策突出重点抓好对全省工业经济影响较大的盈、亏大户。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亏损企业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实现扭亏脱困;对人员、债务不重债、权关系明确的企业,通过改革、改组实现脱困对因缺乏资本金导致负债率高、财务费用大而陷人困境的企业积极实施债转股;对整体陷人困境而注人部分资金又能搞活的企业由职工、法人或其它个人进行租赁或承包经营对产品没有市场、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的企业在落实职工安置费用的前提下予以破产。四是用足、用好国家支持国企脱困的各项政策共转移不良债务21.6亿元。

2000年10月,海南省提前实现了国企三年脱困目标即纳入国家考核的42户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脱困29户,超额完成“脱困28户”的任务;全省国有工业企业整体扭亏为盈实现利润1.9亿超额完成“盈利5000万元”的任务;83户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中亏损28户,亏损面为33.7%,超额完成“亏损面下降至40%”的任务。

四、国营转民营国有商贸企业全部放开搞活

2000年,海南省出台了《省属商贸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加大力度,彻底放活,全面转制;自费改一企一策;妥善安置,促进发展。实施了四项基本政策。一是彻底放活政策。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进行全面转制,所有企业不再保留国有独资企业身份。对政府无实际投人的公司摘掉“红帽子”直接转民营;对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实行歇业清盘、遣散人员、保留牌子、老帐挂起对已经资不抵债、但有部分剩余优良资产、有一定经营前景的企业实行剥离优良资产、股权量化到人、组建民营公司对少数存量资产大、经营前景较好的企业,进行股权转让或股份制改造。所有职工不再保留国有职工身份。鼓励改变身份后的职工组织起来注册新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将原企业的专项经营权转到新公司名下扶持其发展。二是实行自费改革政策。经省商贸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准企业有权处置企业财产以筹措改革资本全额用于职工安置。财政不拿钱政府有关部门让利,包括返还企业所交纳的房改基金允许企业为安置职工而转让政府划拨土地对土地转让中的税费以列支形式返还企业欠缴社会保障费的全部滞纳金和利息实行挂帐处理给买断工龄而暂时无法再就业的职工提供一定期限的失业救济等。三是资产处置政策。鼓励企业按照参股职工总安置费实行带资产转制即量化出相当于参股职工总安置费用的企业资产整体划转给参股职工组建新公鼓励企业以房产、仓库、商业铺面、车辆等实物抵扣职工安置费用量化给职工经营或使用,实物安置可适当降低价格为筹措职工安置费用需要拍卖的财产在一定范围内竞标出售。四是职工安置政策。制定统一的安置标准以1994年职工套改工资后的档案工资为基数乘以职工实际工龄,作为职工退出国企的安置费或经济补偿。资产和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在安置的基础上可向职工发放一定数额的转岗补助金。对已进入再就业中心和接近退休年龄不再参加安置的职工预付一定数额的三项保险、生活费和经济补偿金。由企业统一补缴企业职工对社会保障的全部欠款本金并做好职工退出国企后参加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所有职工在领取安置费的同时与企业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彻底改变国企职工身份。

省属商贸企业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从根本上截断了国有资产隐性流失的渠道使企业剩余资产发挥应有的价值功能。剥离出来的企业剩余资产一部分转为职工持股组建民营企业部分通过变现用于安置职工。二是坚持自费改革与系统统筹相结合的原则再加上一些政策支持,基本上实现自我平衡大大减轻了省财政的负担。三是妥善安置了企业职工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坚持彻底放活的原则为职工和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已完成职工安置的27家企业通过工商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40多家,实现再就5000多人。一些企业开始扭亏为盈。

五、实行国有企业稽察特派员制度加强企业监管

1998年10月27日,海南省政府发布《海南省企业稽察特派员暂行管理规定》实行国有企业稽察特派员制度。省政府成立海南省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作为特派员管理机构与中共海南省企业工委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机构设在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成立后对首批2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稽察,后将稽察范围调整扩大为25家企业。稽察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一是基本摸清了被稽察企业的国有资产家底初步掌握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二是对企业经营管理监督制约。使大多数企业基本不再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三是把稽察成果作为评价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省企业工委在此基础把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企业稽察两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客观正确地考核、任免和管理企业领导班子。

六、建立独具经济特区特色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1998年,海南省在全国率先颁布了《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规定》和对市、县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在被审计人员的级别上突破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海南实规定市县领导干部、包括市县一级领导干部都必须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在审计内容上也更全面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代表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有无浸占、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单位资财有无违反规定擅自处置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一系列情况。审计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奖惩、升降职务及聘用的重要依据。据不完全统计至2000年底止,全省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227人、企业法定代表人91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有10名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32名干部因铺张浪费、管理混乱、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大力调整所有制结构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近几年来海南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大力调整所有制结构继续为各类企业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支持、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摆上正确位置。不求所有只求所在,不求属性,只求作不求形式,只求发展,不求全面,只求特色。制定完善有关的法规规章从法律上不断确立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继续实施完善企业注册的直接登记制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政策创新只要允许外商投资进人的领域,都允许个体私营经济进人只要实行特殊优惠政策的领域,对国有企业、外商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都一视同仁只要向民间资本开放的领域,都允许民间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行投资。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领域外其他领域都允许民间资本进人。在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进出口等方面取消一切不利于民间投资的限制性规定把竞争领域的项目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简化民间投资的项目审批手续。鼓励私营企业利用自己的机制优势承包、租赁、兼并、收购国有和集体企业。治理“三乱”减轻个体私营企业负担优化服务,引导和促进个体私营经济上质量、上规模、上水平。

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至2000年上半年全省累计个体工商户12.2万户,从业人22.8万人,注册资金11.87亿元,分别是建省初期的1.63倍、2.12倍和9.13倍;私营企业发展到1.8万户,从业人员12.1万人,注册资金301.7亿分别是建省初期的48倍、26倍和431倍;外商投资企业已发展到6993户,累计直接投资66.3亿美元分别是建省初期的20倍、86倍;个体私营经济在全省国内生产总值中已占到33.7%,在农业企业中已占到63.6%,在全部工业总产值中已占74.7%,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已占到76.5%;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占全省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已从建省初期的5.7%上升到33.3%;个体私营经济每年上缴税收大体上已占全省税收总额的三分之一成为财政收入的一大来源。

八、改革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

1999年,海南省政府下发了《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理顺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改革成果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完成了全省市县工商局的机构、编制、人员交接工作。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包括同级非领导职务)的人员档案由省工商局管理,科级以下干部和工人的人事档案由各直属局管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财务经费实行统一垂直管理各直属局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收入统一由省工商局及时、足额汇缴省财政纳入预算管理。省工商局将系统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办案经费、装备经费统一纳入省财政支出预算行统一规划和管理。通过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更好地维护了市场秩序,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九、突出重点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新突

1998年,海南省政府下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突出重认真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的改革决策和方针政策。坚持粮食收购保护价、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三项制度”认真落实敞开收购、顺价销售、封闭运行“三项政策”抓好“四分开一完善”,政企分开省与市县粮食责权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挂帐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实施粮食购销企业主、附营业务分离和减员增效的改革。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新的突破食敞开收购有效地保护农民的利益,调动了粮食生产积极性增加了粮食收购人库量,迅速扭转了粮食企业“逆向操作”、低价亏卖粮食的状况不再发生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的情况。省粮食局和18个市县粮食局与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粮食局机关人员减少50%。省与市县明确划分了粮食权责。储备与经营彻底分开。粮食财务新老挂帐实现分开并确定了消化挂帐的计划任务。完善了粮食价格机制。粮食购销企业实现了主附营业务分离和减员增效1998年末,全省19个市县的粮食购销企业只定岗2127人,比改革前13659人减少11532人。甩掉了一部分历史债务包袱经营得到了改善,效益不断提高。1999全省粮食购销企业比1998年减亏1421332万减幅达92.52%。2000年也比改革前大幅减万。

十、供销合作联社创新体制增强为农服务功

2000年4月25日,海南省政府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联社体制改革的决定》省联社一是抓扭亏增盈的工作力度加大,通过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层层抓落实年初分解任务,年终进行考核等分级管理责任分明的奖惩制度,促使扭亏增盈大见成效。全系统1998年开始扭亏为盈由1997年亏损2365万元转为实现纯利润172万元,亏损面也由74.95%下降为39.2%。1999年继续盈利。2000年1至11月,实现纯利润4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4万元。二是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新的突破。围绕发展海南热带高效农业搞活农副产品生产流通的经济主题联社紧紧依靠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经营网络优势开创性地发起主办’97全国首届海南果菜产销洽谈会打响本省冬季果菜规模促销的第一炮。1998年以来,省联社还成功承办了三届“冬交会”,年促销热带果菜20万吨以上,为推动本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了主渠道作用。三是创新农资经营机制效果显著。省联社以社属生资集团公司为龙头积极改革农资管理体制和创新经营机制,积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与本省大型化肥生产企业加强营销联系扩大地区性的总代理、总经销。大力兴办农资专业合作社联合农业“三站”办好庄稼医推广施肥用药技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实现优势互补利益联结,联合兴农。全省农资企业已办起连锁店700余家,农资购销连年增长。四是改造重组社办企业有新进展。按照“组建海南省供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省联社以产权改革为核心内容积极改造、重组社办企业。第一步,按照《公司法》规定把社办骨干企业改制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原生产资料公司首先完成改制工作。第二组建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把烟花爆竹业务从省日用杂品公司剥离出来引进有技术、有资金、有产品的人才投资经营探索开放办社路子。第三将原海南省供销发展总公司改制注册为海南省供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供销控股集团),与省联社初步实现社企分离,省联社作为社有资产所有者代表行使出资者权利,省供销控股集团负责运营社有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一、综合整治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

2000年,海南省对旅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优化旅游环境对旅游市场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一是完善旅游价格形成机制。对旅游团队接待实行政府指导的最低成本价格管理坚决制止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接待旅游团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按照市场规律对旅游团队价格进行动态调逐步建立合理、科学的旅游价格调节机制,保证旅游者以合理的价格获得优质的服务。二是完善导游管理体制。对全省导游实行计分制管理。对违规扣分达到规定数量者予以取消导游员资格的处罚。三是加强旅游线路行程管理。对常规旅游线路制定标准实行质量控制。由省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对旅游景点进行分类分级规定不同天数必须游览的主要景区景点数量。同时鼓励旅行社根据游客需要积极开发、推出灵活性强、选择度高的旅游线路。四是改革旅游汽车管理体制。根据市场需求对旅游车辆实行总量动态控制管理证供需平衡。按《公司法》要求以股份制方式组建10家旅游汽车运输公司。五是完善和加强海南省旅游投诉中心建设。在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基础上成立省旅游稽查大队,及时处理旅游投诉事宜。在机场、码头、车站、班机、客轮、旅游车辆和其他公共场所以多种形式广泛告知本省统一的旅游投诉热线电话。实行由游客推选“旅游服务特邀监督员”办法加强游客对旅游环境的监督。

十二、实行分税制规范省与市县的财政分配关系

1998年,海南省政府下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全面实行省对市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明确划分省级固定收入市县固定收入,省与市县共享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改变了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办法五年内实行地方收入全留。还对省对市县的税收返还省对市县的原体制补助,省对市县过渡转移支付补助省对市县实行增资和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补助省对市县的专项补助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分税制体制改革确定了一个统一、清晰的体制框架改变了包干体制下多种形式并存的状况接近国际通行做法,保护了省和市县的既得利益调动了省和市县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和地方各级政府生财、集财的积极性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使三次产业都不同程度得到合理发展。

十三、实行会计委派制推进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海南省1999年4月在琼海市率先实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后又在三亚、儋州、昌江等8个市县相继开展了试点工作涉及单位1320个,委派会736人。2000年10月开始,又对省本级及其余市县全面实施会计委派工作拟在2001年6月底前完成。会计委派工作中一是设会计核算站,实行集中委派和分散委派两种方式以集中委派为主。二是推行集中核算制办法。三是会计核算站配设银行专柜。会计委派制度的实施使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会计基础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强化了财政资金的管理,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有效制止了奢侈浪费,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十四、规范政府采购加强财政监控

1999年开始,海南省逐步推行政府采购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配套办法和制度先从省级政府机构和部分容易操作的采购对象和采购项目开始逐步延伸和深人,争取用3年时间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为推进经济发展服务。实行集中采购为主分散采购为辅的运作模式和招标方式为主其他方式补充的采购方式。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公布政府采购目录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库,进行政府采购招标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工作规范运作,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严把供应商资格预审、标书制作和评标关。通过一系列的招标采购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健全了财政职能强化了财政监督。通过采购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给供应商的办法有效地控制了资金的流向和流量。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率资金节约效果明显。2000年省本级经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采购方式签订合同金额5000多万元,节约资金300多万元,节资率达5.94%。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促进了廉政建设。

十五、五化管票以票控税

近几年来海南省继续改革和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形成了具有海南特色的“五化管票,以票控`’的征管模式。在海南省地税局己建立专业化的管票机制单独设置发票管理所,对全省的地方税务发票实施统一管理、统一印制、统一领购直接办理海口市的地税业户的地税发票监制、购买、销毁、结存、监督、检查、处理业务的基础上。一是在发票管理法规体系上把突出法制化管票作为以票控税的关键。制定一系列发票管理规定及其相关通告统一规范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对地方税务发票的监制、购、销、存、管理、监控行为和纳税人的用票行为以及消费者的索票行为。在此基础上强化对地税发票的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违法票据的打击力度。二是改革发票票面信息显示建立能实时、便捷的查询发票真伪的语音查票系统和内外相联的发票采集控析网络推行控税发票,把利用信息化管票作为以票控税的基础。三是推行发票举报奖励制度把推行社会化管票作为以票控税的一条有效途径。海南省地税局从1998年4月1日开始,对海口地税消费发票实行奖励制度,设立举报奖和发票号码抽票奖两个奖项。海南省在专业化、法制化、社会化、信息化管票的基础上最终达到科学化管票,以票控税的目的,净化了地税发票的管票、用票、索票环境规范了正常的纳税秩序和征管秩序公平了税负,促进了税收增长。1999年,实行以票控税的建筑安装、邮电通讯、服务业的营业税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了68.4%、5.7%、7.1%。

十六、精减机构、分流人员完善“小政府、大社会”体制

2000年,海南省再次对省级政府机构进行了改革大幅精减人员。省政府工作部门由38个减32个,减少6个,精简巧.8%;省政府机关行政编制由现有3273名减为2029名,精简38%。结合海洋资源管理的需要设置了海洋与渔业厅,促进了海洋执法的统一。为加强对政府工作部门财经纪律的监督设立了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从制度上堵塞管理漏洞。政企分开有了突破政事、政社分开取得进展。一是政府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在人财物方面彻底脱钩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不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主要管规划、市场、质量、监督、查帐。二是推进政事分开将辅助性、服务性工作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三是社会可以自我调节与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政府机关不再大包大揽,如会计、审计、律师事务所等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保证其公正性在政社分开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也将全面启动。

十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海南省抓住转变政府职能的新切入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效。2000经反复调研、论证,对省直部门上报的972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00年9月12日以政府令向社会公布了本省第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到25个省直部门的131项(其中取消85项,下放46项),保留351项,调整257项。第二批要取消和下放的省直部门行政审批权正在抓紧办理。通过清理把省直部门许多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行政事项取消或下放到市、县人民政府从而理顺了政府层级权责关系,简化办事程序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便民利民,进一步推动了依法行政。

十八、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

2000年7月,海南省总结首次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的经验再一次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在公开选拔工作中以改革的精神,不断创新。一是改进筛选方式。对人围方式进行大胆改

即由原来的按综合成绩筛选改为阶段性筛选。二是改进考试方法。注意科学设计考试内容增强命题的科学性。首次在三个业务涉外的厅局增加英语考试以适应特区对外开放和新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改进考察方式。改变过去由组织部门包揽考察的做法并建立考察责任制,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规范公开选拔行为从征题、组题、评分乃至考察,都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规范操作,并向参与竞争的干部和社会公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开选拔,17名年轻干部走上了副厅级领导岗位。

海南省从199年开始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探索和实践2000年全面推行。全省已有52名厅级干部实行了任前公示制全省共有1204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其中有9名在公示期间因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被取消拟任资格。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提高了用人选人质量。增强了干部的公仆观念和自律意识。

十九、以病人为中心继续深化卫生体制改革

1999年来,海南省推出了一系列“以病人为中心”的改革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开展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了招标委员会、招标监督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标准和制度。明确医院是药品采购招标的主体委托省医院管理协会承担招标采购具体组织工作明确分工,强化监督,规范运作,保证了招标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2000年底止,海南省已公开招标三批药品其中第三批于2000年10月20日在全国率先试用电子商务系统在网上进行招标采购。三批采购共招标319种药品,总金5300万元。招标后,医院按公布零售价与中标价的50%让利于病人。减轻了群众负担,而且保证了药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二是推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省政府制定《海南省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于1999年7月1日起在全省三级医院中实行2000年1月l日起在二级以上医疗、保健、疗养机构中实行.取得了明显成效。药品收入定比例上缴款基本上按时缴人卫生部门帐户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初步得到调整,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与1999年同期相比2000年全省三级医院总诊疗人次数增长26.73%,住院人数增长17.56%,业务收入增长15.83%,平均每一诊疗费用下降4.93%,平均每一出院者费用下降4.08%,药品收入占医药收入比例下降3.09%。三是实行了药费明细清单制度。截止2000年9月底,全省有6家三级医院和琼海、儋州、万宁市人民医院达到为患者提供医疗费用“一日清单”的要求。四是进行“病人选择医生”改革试点。从2000年10月1日起相继在省人民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和儋州市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试行这项改革,受到患者普遍欢迎对转变和提高医生的医疗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五是搞好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六是积极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省妇幼保健院和省中医院进行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以聘用制为核心的新的用人机制在全员聘用、领导干部选拔方面引人竞争机制建立一套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升能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人事分配新机制。

二十、建立依法监管、执法统一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2000年4月,海南省成立了省药品监督管理实行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垂直管理,逐步建立依法监管、执法统一、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对全省县以上城市和部分乡镇的零售药店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台摆放在柜台贴明示标志在店堂悬挂警示语,逐步实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目标。

二十一、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与国务院医改决定并轨

海南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截止2000年11月1日全省19个市县共22个统筹地区(不含农垦),已有12个统筹地区实行了医疗保险,覆盖面为54.55%。全省参加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99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21.13万人,占参加养老保险在职人员的33.83%。其余10个统筹地区除万宁、临高和琼海外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均已经地方政府批准在2000年底前全面实施医疗保险。海南省现行的医疗保险条例在缴费费率、医疗保险对象、个人帐户记人比例、起付线及封顶线等方面与国务院的医改决定存在差异。根据国务院医改决定精神海南省已在各方面进行了调整,并已完成医疗保险条例草案的修订将在近期出台。

二十二、激活一级市场开放二级市场,促进住宅业健康发展

1999年,海南省政府出台实施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宅业健康发展的意见》,20011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又发出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宅业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使房改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改革住房投资体制财政预算不再给各单位拨款建房,新购、建的住房不再按原有的出售公房办法出售。全省各市、改革成果县职工集资建房430万平方米,约5万套。二是实行住房货币分配。未享受政策性住房优惠、未领取住房资助的职工均可申请领取住房补贴。职工申领住房补贴后自行解决住房问题,不再享受政策性优惠住房。在住房补贴政策未出台之前各市县已利用出售公房回收的资金支持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仅省直单位对购买安居工程住房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助就有930万元。三是开放二级住房市场。1999年底,海口、三亚等市,制定了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在办理个人产权登记后上市交易。职工的房改房可以通过二级市场实现以小换大,以旧换新。2000年,海口、三亚两地有200多套房改房进入二级市场出售。四是鼓励职工购买商品住房。海南省在2000年4月份出台了职工购买积压商品房享受房改优惠的配套政策。职工及其配偶未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含退回已购公房)、未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也未领取住房补助或政府建房补助费的在购买积压商品房或停缓建的商品房时,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参照房改优惠政策给予补贴或资助。仅海南钢铁公司、海南面粉厂两个单位用房改优惠政策处置积压商品房1.4万多平方解决了150户职工住房问题。五是发放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1998年6月,省房改办和省主要金融机构联合制定(海南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个人住房抵(质)押贷款办法》。发放个人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帮助支付能力不足的职工购买自住房刺激住房消费,激活房地产市场,2000省级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已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六是建立廉租住房制一度,公布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最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二十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基本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

近几年来海南省坚决贯彻中央的重大部署和决策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海南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发布的<海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若干规定》认真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全面落实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政策30年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留机动地不超过耕地总量5%;落实土地权属不改变政明确发包方,属于村民小组的土地由经济合作社发包属于村委会的土地由经济联合社发包;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政策合理解决人地矛盾;把耕地承包金与村提留统一起来农户交承包金不再交村提留落实享受分包人口政策,妥善解决农转非人口、出嫁女、超生人口、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役军人等人员的分包耕地。依法签订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

全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已基本完成。建立健全了集体经济组织全省颁发了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26147份,占应发登记证的98.2%;签订家庭承包耕地合同书890625份,占应承包户数的97.3%,承包耕地面积5186748亩,占耕地总面积95.6%,完善和新签订各类专业承包合同55153耕地承包合同期限全省统一至2能7年12月31日止,并发了承包合同手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建立了市县、乡镇、村三级第二轮土地承包资料档案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清理解决了第一轮土地承包遗留的问题。清理补交拖欠的国家公购粮任务13880吨,清收农户拖欠土地承包金1116万查处了一些乱占滥用耕地事件,妥善解决了撂荒耕地问题。奠定了稳定农村社会秩序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基础。

二十四、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促进热带高效农业上台阶

近几年来海南省以市场为导向,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题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大力度实施种养加、农工贸、产供销一体化农业产业化战略一是农业区域化布局初具规模。二是分散的小户经营迅速向规模化、基地化方面发展。三是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有较大发展。四是农产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农业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五是各种类型的农村生产经营关系蓬勃发展引导和组织农民进人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有效地解决了分散的小农户经营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带动和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的发展促进了农业产业的不断优化,建立起优质高效的农业体系开辟新的农业投人渠道,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化造就了一批农业企业家和农业工人大大提高了农民生产经营素质,有力地促进海南热带高效农业跨上新的台阶。

二十五、创办海峡两岸(海南)农业合作试验发展琼台经济合作

1999年,海峡两岸(海南)农业合作试验区创办以来试验区建设已由规划筹备阶段进人实质性启动实施阶段。一是组织编制了试验区规划。制定了《海峡两岸(海南)农业合作试验区规划纲要》推出了21个近期重点合作项目。二是大力推进“一场七区”建设。通过政策启动全省范围内已初步形成“一场七区”的雏形。全省共有台资企业各类种苗场171家,面积约9500亩,已经繁育成功并开始大面积推广优良品种共64类142个;有台资水果生产基地(农场)共150个,总面积13.5万其中1000亩以上基地34个;有台资花卉生产基地8个,面积5300亩,主要生产兰花、火鹤花、发财树等有台资海、淡水养殖基地共50个,面积7380亩,主要产品有中华鳖、单性罗非鱼、鲍鱼、对虾等有台资甘蔗生产基地2个,面积2270亩;有3家台资企业经营休闲农庄,面积4012亩;有台资加工企业20家,主要涉及鱼产品、木材、食品加工等。三是加强琼台两地交流与合作扩大对台招商引资。1999年7月以来,海南省举办了11次对台农业招商和交流活动。1999年台湾有30多个农业考察团到琼考察参加交流活动,人数将近300人。1999年下半年以来,海南省组织赴台交流的项目有12项,117人,其中农业项目6个、商贸项3个。四是加强试验区投资环境建设。开展“齐心塑造海南形象”活动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办事公开制和服务承诺制。建立投产环境监察特派员制度设立投资投诉中心,部分市县治安部门与所在试验区企业建立了联防关系并对重点台资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制度。一些部门和市县政府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手续,为台资企业牵线搭桥,搞好跟踪服务共同推动试验区建设。

二十六、实行县乡电力一体化管理减轻农民负担

1999年4月,海南省政府开始抓农村电力体制改革试点7月在全省全面铺开,加大力度,切实实施农村电力体制、电网改造和电价改革国庆前基本完成。实现了县乡电力一体化管理全省19个市县供电公司接管了全部226个乡镇电管站,同时组建市县供电公司所属的供电营业所187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C接管了308个乡镇、2032个行政村、巧021个自然村、8237万户农户的供电业基本实现了收费公开、服务到户、统一管理;农村供电资产的接管工作基本完成原农电管理人员已妥善安置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取得进展。至2000年11月底止,已累计完成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52900万元。已完成4项110KV工程的建设与改造新增主变容量91.5万千伏安,线路116公里。完成13项35KV工程的建设与改造任务,新增主变容量336万千伏安,线路197公里。更换高耗能变压器5224台,完成相应的低压配电网项目扩大了电网覆盖面,提高了农村通电比例;全省农村生活照明电价降到了0.80元/千瓦时,平均降低0.484元/千瓦时,一年可减轻全省农民负担1亿元左右,户均100元左右。

二十七、突出产权制度改革农垦改革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海南省全面加快农垦的改革进程。一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省农垦总公司创办或改制组建了17家控股、19家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小企业、小单位改制设立各类股份合作制企业95家。职工自营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1999年垦区职工自营经济纯收入达8.56亿元,比上年增长11.7%。二是改革和完善橡胶产品销售体制。适应国家对天然橡胶放开经营的新形势全国20多个地区布点,建立营销网络,逐步形成销售体系。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改革橡胶经营管理体制。对橡胶非投产阶段进行职工全程承包投产后农场回购对橡胶全周期进行自费承包,投产按股分红把原国有农场的橡胶(未开割树)通过资产评估折价转让给职工由职工自费投资,自主经营;把胶园前期国家投资转为职工贷款投产后按比例分成。四是对国有资产进行战略性重组。抓住海口市被列人“优化资本结构”城市试点的机遇制订了海口市农垦工业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方案4家严重亏损的企业进行了兼并和破产。五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改革企业人事、分配、住房等各项制度改革加强成本、效益管理,增强企业活提高企业效益。

2000年7月,海南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农垦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农垦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出台了深化垦区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调整农垦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农垦的改革和发展步伐。

二十八、多元化办学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1998年以来,海南省各项教育改革迈出关键步伐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办学体制改革稳步推社会力量办学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积极探索公有民办、民办公助及股份合作等多种办学形式步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体制使全省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分别发展到355所、71所、14所和2所。二是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基础教育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市县为主的体制逐步完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完成了省财政拨款的9所其他部门管理的学校划转省教育厅统一管理工作。完成一r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由农业部管理划转省政府管理的各项交接工作开展了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并人琼州大学并将琼州大学升格为本科院校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开各级各类学校不断推广和实施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工资总额包干制和结构工资制有序开展了教师竞争上岗和人员分流工作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中专学校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方案加快了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四是招生考试及毕业生就业制度不断完善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人初中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中等专业学校、高等学校顺利实现招生并轨并开始实施春秋两季两次高考制度大中专毕业生基本实行了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五是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的教育教学领域改革不断深人加强了高等学校8个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启动了中小学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培训和高等学校责任教授、优秀中青年教师奖励基金等重大改革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各项教育改革的深人增强了教育发展的活力。

二十九、把科研院所推向市场

1999年底,海南省部署了全省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工作。对全省43家省属独立科研院所,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先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分类改革,推向市场。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和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向企业化转制。海南省热带农业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所、省计量测试所、省科技信息所等3家试点单位,已基本完成了改制任务分别向科技型企业或企业性的中介服务机构转制同时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以岗定人,竞争上岗,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企业工资制,浮动工资制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运行机制。列为第二批的科研院所将在2001年底前完成改制。

三十、推进后勤服务单位企业化

海南省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在建立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实现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分开的基础上又从实际出发,在推进机关后勤服务企业化方面进行积极的改革探索。将省直机关大院办公区、生活区的水电管理、房屋维修、环卫绿化、会议服务、保安服务等职能以及机关食堂、招待所等从有关管理处室划出组建省直机关大院物业管理处(对外加挂省直机关大院物业管理公司牌)。将车辆服务职能从局车辆管理处划出,组建省直机关交通服务处(公司)。制订后勤服务单位管理办法赋予企业法人拥有的各项自主权。明确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为承担后勤服务职能、具有法人资格、单独核算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服务承包责任书初步建立起管理部门与服务单位的经费核算关系。建立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机关后勤服务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同时深化机关后勤服务单位内部配套改革实行岗位聘任制根据不同岗位,实行多种工资分配形式,并实施“减员增效”工程取得显著成效。1998年10省直机关办公新区—海南广场建成交付使用后,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设置海南广场的后勤服务机构组建“海南广场物业管理处”,在工商部门注册“海南广场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公司不定级别和编制人员自由招聘,实行企业化管理,逐步向市场化发展迈出了省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企业化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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