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1999年 第6期 (1999-06-30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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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业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1999〕5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工业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的意见

  (省工业厅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日)

  加强我省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是提高中小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关于《“九五”期间全国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纲要》的精神,我省从1997年10月起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至今年3月止,已培训452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九五”期间对企业管理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培训的目标差距还很大。国家经贸委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的意见》(国经贸培训〔1999〕186号),强调要加强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为推动我省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国家经贸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并征求省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就加强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问题提出如下的意见:

  一、培训目的和意义

  通过培训,全面提高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中小企业管理水平,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这是实施“科教兴国”,确保我省经济适度增长,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战略性举措。

  二、培训对象

  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要打破企业所有制界限,不仅要积极面向国有中小企业,同时也要面向其他经济成份的中小企业。

  中型企业的培训对象主要是厂长、总经理、董事长等领导人员以及后备领导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小型企业的培训对象主要是厂长、经理等。

  三、培训内容

  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以系统的工商管理培训为主,适应性短期培训、国内及国际合作培训等相配套。重点学习产品开发、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经济法规等工商管理知识,在学以致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

  (一)工商管理培训。工商管理培训共设14门课程,其中8门主修课程是:企业资源配置——学习管理经济学、中小企业生产与质量管理、中小企业会计报表与分析、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小企业市场营销、经济法、企业技术进步与产品开发、中小企业经营战略管理。6门自学课程是:中小企业制度与市场经济、中小企业信贷与税收、中小企业国际贸易务实、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有关金融知识和企业的领导艺术。另外,还要学习信息技术、知识经济等内容,以提高中小企业管理人员获取信息的能力。各市、县、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将工商管理培训作为特色培训精心组织、长期坚持。

  (二)适应性短期培训。为培养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对新平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宏观经济政策、改革方案的理解和适应能力,根据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适时组织和加强有关专题的短期研讨和培训。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培训;出口创汇型中小企业的外经外贸知识培训;与大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等。

  (三)国内及国际合作培训。开展中小企业国内及国际合作培训,为中小企业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管理经验、熟悉有关国际惯例,为有效地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四、培训方式

  培训形式灵活多样。各市、县、各部门要根据培训工作要求,结合各自情况,积极探索既有利于提高培训质量,又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的培训方式。如全脱产、半脱产、函授、送教上门、分片设点等。

  中小企业工商管理培训统一使用国家经贸委培训司、中小企业司和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组织编写的教材。集中脱产培训与函授自学相结合。集中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1个月,函授自学时间不少于8个月。

  工商管理培训要坚持严格考核。为保证培训质量,8门主修课程中,必须有3门为考试课程,其他课程也需进行考查。考试课程的成绩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考查课程的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两种。考试不及格或考查不合格者,应予补考。

  学员结业前必须运用所学到的知识撰写一篇与本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密切结合的论文,对本企业的未来发展要有独到见解。

  五、结业和发证

  学员学完中小企业工商管理培训的规定课程,考试及格与考查合格,认真撰写并提交论文,即为结业。经省工业厅审核,由培训院校发给结业学员“全国中小企业工商管理培训证书”。该证书由国家经贸委培训司统一监制。

  六、培训措施

  (一)对不同所有制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应采取不同的措施,国有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必须在相应的期限内参加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列入企业班子年度考核内容。

  (二)坚持组织动员与自愿报名相结合。要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各主管部门、企业、院校和学员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管理人员自愿参加培训。

  (三)要注重培训质量。各主管部门和培训院校要采取措施确保培训质量。省工业厅将对培训质量进行反馈、跟踪、监督,及时总结、推广培训经验。

  (四)各市、县、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培训经费投入。经济效益较好的中小企业,在培训经费方面应尽可能对培训院校给予支持。

  (五)参加工商管理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作为今后考核、任用、提拔企业管理人员的一个重要条件和晋升经济职称的依据。

  七、培训管理

  省工业厅负责全省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省工业厅负责制定全省的培训指导性计划、组织教材、审定培训院校,并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服务。各市、县主管部门及省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考虑到各地的情况和困难,经各方协商,可组织跨行业、跨市、县的培训。

  对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实行资格审查制度。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由省工业厅和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审批后,才能承担培训任务。

  建立一支专兼结合、以兼职为主的教师队伍,确保培训质量。

  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内容新、要求高、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市、县主管部门、各单位要主动与组织、人事、财政、教育等部门协调一致,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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