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厅字[2000]44号
省委各有关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
当前,省“十五”计划编制工作已完成重大课题研究、提出计划基本思路、研究编制计划框架性纲要等工作,进入了计划纲要草案编制和征求意见阶段。今后3个月,将完成行业计划、“十五”计划建议和省“十五”计划纲要文本的起草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十五”计划研究编制工作,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十五”计划编制工作。
现将今后3个月全省计划编制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九月份,各有关部门完成行业计划草案的起草工作
(一)分管副省长主持,听取各有关部门行业计划的汇报。重点行业计划包括:
1浓业发展计划(包括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农垦),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局、省水利局、省农垦总局汇报;
2、工业发展计划,省经济贸易厅汇报;
3,旅游发展计划,省旅游局汇报;
4、信息产业发展计划,省信息产业局汇报;
5、科技发展计划,省科技厅汇报;
6、教育发展计划,省教育厅汇报;
7、交通发展计划,省交通厅汇报;
8、电力发展计划,省经济贸易厅、省电力有限公司汇
报;
9、天然气开发利用计划,省发展计划厅汇报;
10、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计划,省发展计划厅、省国
土环境资源厅汇报;
11、对外贸易发展计划,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汇
报;
12、文体广电发展计划,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汇
报;
13、医疗卫生发展计划,省卫生厅汇报。
汇报会由汇报单位与省政府办公厅衔接具体时间,“十五”计划建议和“十五”计划纲要起草人员参加会议。
(二)省财经领导小组召开2次计划座谈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农业、工业、旅游、信息、交通、电力、天然气计划的汇报;第二次会议听取科技、教育、生态环保、外贸、文体、医疗卫生计划的汇报。具体时间由省委办公厅安排。
(三)省发展计划厅对各行业计划进行衔接,包括计划目标、发展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措施。
(四)省发展计划厅召开市县计划座谈会,征求对省“十五”计划纲要草案的意见。各市县交流本地区“十五”计划工作情况。
(五)九月底,完成“十五”建议的初稿;完成省“十五”计划纲要第三稿。
二、十月份,完成“十五’.计划建议的起草工作
(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和省“十五”计划纲要起草小组完成省委“十五”计划建议的起草工作,报请省财经领导小组审议。
(二)各有关部门行业计划报送省政府审议。
(三)继续修改完善省“十五”计划纲要文本。
(四)省委、省政府召开“十五”计划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省“十五”计划纲要文本。
(五)省政府赴国家计委汇报“十五”计划思路及主要建设项目。
三、十一月份,完成省‘.十五”计划纲要文本的起草工作
(一)省发展计划厅在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省“十五”计划纲要文本的起草、主要发展指标的测算、主要建设项目的策划等工作。
(二)召开省“十五”计划纲要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常委会和专家学者的意见。
(三)省委“十五’,计划建议报请省委审议。
(四)省“十五”计划纲要报请省委、省政府审议后,准备报送省人大。
请各有关部门按以上进度安排,抓紧做好“十五”计划的编制和汇报工作。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 0 0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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