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1999年 第3期 (1999-03-31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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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全省行政优质服务年活动

  下一步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1999〕1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省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政府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投资软环境,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1998年5月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行政优质服务年活动的通知》(琼府〔1998〕17号),1998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省行政优质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琼府办〔1998〕47号),确定开展行政优质服务年活动时间从1998年5月至1999年4月底。10个月来,全省行政优质服务年活动基本上按省政府的安排进行并已取得一定成效。为了做好全省行政优质服务年活动下一步工作,使这一活动善始善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对照琼府〔1998〕17号、琼府办〔1998〕47号全面自查自身开展行政优质服务年活动情况。活动进展缓慢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按时完成有关活动。

  二、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督促政府各部门、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指导市、县业务对口部门深化行政优质服务年活动,将此活动和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活动结合起来,和认真学习贯彻朱镕基总理在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和当前我省“齐心塑造海南形象”活动结合起来。

  三、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搞好开展这一活动的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找出问题,鞭策后进,并于今年4月10日前将总结送达省政府办公厅,抄送省监察厅。总结中要提出下一步塑造政府形象的初步打算。

  四、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监察厅将于4月中旬组织6个联合检查组分别到各市、县和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检查开展行政优质服务年活动情况,了解活动开展得较好的和较差的典型,为省政府总结开展行政优质服务年活动作准备。

  五、省政府将于5月上旬或中旬召开会议,总结全省开展行政优质服务年活动情况,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并部署下一步开展齐心塑造政府形象活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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