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1999年 第3期 (1999-03-31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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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贸经济合作等单位关于做好全国库存商品调剂(网络)中心海南分中心及各地调剂市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1999〕1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商贸经济合作厅、省发展计划厅、省工业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邮电管理局、省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关于做好全国库存商品调剂(网络)中心海南分中心及各地调剂市场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日


  关于做好全国库存商品调剂(网络)中心海南分中心及各地调剂市场建设工作的意见

  省商贸经济合作厅 省发展计划厅 省工业厅

  省财政厅 省建设厅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邮电管理局 省统计局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 交通银行海南分行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内贸易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原邮电部、原电子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中国工商银行等8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成立全国库存商品调剂(网络)中心的通知》(国统字〔1997〕第166号)精神,为了尽快扭转企业因库存产(商)品积压而造成的困难局面,加速库存产(商)品流通,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立全国库存商品调剂(网络)中心海南分中心(以下简称海南分中心)指导委员会,由省有关部门派员组成,统一指导、监督海南分中心调剂(网络)的建设和运转工作,协调其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工商企业的关系,使产(商)品交易纳入法制轨道。

  二、海南分中心是以现代通信技术、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及远程数据传输技术为基础,采取有形市场(调剂市场)和无形市场(调剂网络)相结合的办法,以搞活商品流通,拓展流通渠道,解决企业库存商品积压问题为根本宗旨的一家综合性服务机构。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要大力支持其通过全国调剂(网络),将我省库存产(商)品和具有海南特色的热带农作物产品,以及海产品、工业品、矿产品推向国内外市场,实现易货交易,增加有效需求,盘活企业资产存量,使海南分中心先进的网络技术、物流方式和经营管理体制得到有效的发挥。

  三、各市、县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国库存中心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地企业实际,积极支持和参与海南分中心及各地调剂市场的建设,动员、组织工商企业参加调剂网络的调剂和交易。要对本地的库存产(商)品的种类、数量、质量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并将组建本地各类调剂市场和企业申请入网入会的情况于1999年4月30日前汇总报送海南分中心,同时抄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有关具体工作事项可直接与海南分中心联系。

  单位:全国库存商品调剂(网络)中心海南分中心

  海南全国库存商品调剂(网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景林 张碧土

  办公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48号金峰大厦

  联系电话:6251995 1387678059

  1397558232

  传真:6251995

  邮政编码:570208

  网址:http//www.cptnc.hi.cn.net

  电子信箱:E-mail:cptnc@publica.hk.h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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