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4年 第11期 (2004-06-15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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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宣传贯彻

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通知

琼府〔2004〕3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发[2004]1号,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我省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宣传党中央的政策措施,发展农村经济,减轻农民负担,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总体上看,当前我省宣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让广大农民群众对中央一号文件有系统了解,有关部门促进农民增收的措施也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为此,现就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中央一号文件的高潮。促进农民增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中共中央以今年一号文件全面提出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要通过学习,深刻认识促进农民增收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当作中心工作来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制订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措施,并确保落实到位。当前,尤其要抓好中央一号文件的宣传工作。市、县和乡、镇政府要立即组织宣讲团和宣传车到农村巡回宣传,各级领导要带头宣讲。要将中央一号文件的主要精神和我省贯彻落实的主要政策措施编印成传单,通过农村基层组织发放到每一个农户,并将发放情况作好登记;还要在各个自然村办墙报、出板报,保证将宣传覆盖所有农户和农民群众。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成为宣传的主渠道。各新闻媒体近期要制订专门的宣传计划,开辟专门栏目,进行专题宣传,并迅速形成高潮。在宣传中要注意把握宣传内容,既要宣传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又要宣传我省贯彻落实的举措,特别是省政府和各主管部门制定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要宣传农民得到实惠的实例以及农民增收的典型。要采用多种宣传形式,使群众乐于易于接受,不断提高宣传成效。要通过一系列有力的宣传措施,使中央一号文件和我省扶持“三农”的政策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全省农民群众受到鼓舞和激励,激发他们增收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我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作出共同努力。

  二、尽快把各项促进农民增收的措施落到实处。中央一号文件下发以后,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琼发[2004]5号)。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这些措施,并制定详尽的落实方案,安排专门人员,疏通落实环节,做好落实事宜,保证将这些政策措施尽快兑现,不得任意拖延,更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一是要落实对种植超级稻、良种稻的良种补贴,以及对购买农机具的农民、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的购机补贴,同时落实将一定比例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制度和粮食收购保护价制度,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二是要落实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实施官方兽医制度和动物免疫标识制度,继续加强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实施大企业带动战略和“百头万户工程”,做大做强畜牧业。三是要落实渔船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深水抗风浪网箱养鱼补贴、罗非鱼养殖补贴、水产品出口创汇奖励等政策措施,促进渔业结构调整,加快海洋渔业发展。四是要落实龙头企业技术改造、仓储建设、运销设备购买贷款贴息,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营销宣传及研发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质量标准与认证的财政补贴,以及对其在税收、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促进我省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五是要建立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各类建设用地挤占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加强农业闲置土地处置,尽快将撂荒的土地恢复农业生产。健全农村土地征用和征收补偿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流转价格指导,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到农村承包土地从事农业开发,依法保护农民利益。六是要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在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确保今年全省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同时杜绝税费减免后变相收费问题的发生,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七是要制定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措施,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当前我省各地在这方面还缺少有效的办法,工作成效不显著。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出台改革户籍制度、扶持发展农村个体工商户、加强农民工培训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等工作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抓好监督实施。各级政府还要进一步研究具体办法,积极为农民进入省内外大中城市务工提供信息、牵线搭桥,使农村劳动力转移真正取得实效。

  三、加强对农民增收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实践执行文化,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指导农民增收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指导、检查农民增收工作,积极帮助基层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尽快设法帮助解决。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同时对本系统的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保证所制定出台的措施得到落实。要及时总结农民增收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并适时加以推广,充分发挥其榜样和带动作用;对于后进单位要加强督促,促进其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成效。省政府将于近期组织省农业、海洋与渔业、国土、监察、财政、人事劳动、粮食等有关部门到各市、县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学习、宣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落实扶持“三农”政策措施的情况。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也要组织开展类似的检查,并于2004年7月底以前将情况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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