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以案释法”优秀案例新闻发布会
2022-12-09 22:39 来源: 海南省新闻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海南省“以案释法”优秀案例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2年12月9日)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新闻发言人向向: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出席海南省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以案释法”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今天我们非常高兴的邀请到海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符鸣先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郑勇先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符铁虎先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海平先生;海口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赵俊伦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2022年度我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有关情况。

首先有请符鸣先生向大家通报2022年度海南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相关情况。

海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符鸣: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我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以案说法”工作。省委书记沈晓明同志在八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探索以案普法、现身说法、送法上门等创新方式,用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案例或身边人身边事等,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开展普法宣传”。冯飞省长在今年6月7日召开的全省“查破促”活动第四次推进会上明确要求,要建立以案说法机制,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省委、省政府转发的我省“八五”普法规划也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发布制度,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例予以发布。为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今年7月22日,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副省长王斌主持召开八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启动典型案例征集、“百案百场”宣讲、“百案释法”宣传等“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并把“以案释法”工作作为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持续性、常态化重要抓手,推动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8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面向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征集“以案释法”好案例、好视频。各市县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遴选,报送了一批高质量的典型案例和好视频,内容涉及全省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法治建设各个领域,有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优化法治环境等服务中心大局的典型做法,有在助力解决农民工欠薪、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具体举措,有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元解决矛盾纠纷等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经验,均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较为全面地展示了法治海南建设成果。省司法厅、省普治办组织专家对各市县各单位报送的172件文字案例、51部视频案例进行了评选,最终确定海口海关、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报送的《海口海关等打造跨境电商联合执法新模式构筑知识产权新屏障》等10个案例为2022年度海南省“以案释法”优秀文字案例,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推荐的《严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10个视频为2022年度海南省“以案释法”优秀视频案例。另外,还有60件文字案例和20部短视频入围,最终形成2022年度100个“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是我省深化“八五”普法实施,创新普法工作形式,进一步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的重要措施,也是检验各级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立法谁普法”责任的直观体现。省司法厅、省普治办将在强化普法需求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每年常态化组织开展一次“以案释法”征集评选活动,督促各市县各单位切实负起普法主体责任,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充分利用获评的典型案例这一优质的法治文化作品资源,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在组织落实好“百案百场”宣讲、“百案释法”宣传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各类主题活动的开展,以真实具体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析法律,阐明法理,引导全体公民正确维护法律权利,理性表达诉求,不断强化全社会规则意识,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谢谢大家。

向向:

非常感谢符鸣厅长的发布。接下来,我们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请大家提问。

人民法治记者:

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请您介绍一下省高院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情况。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符铁虎: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用心用情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去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首次突破30万件,截至11月30日,今年全省共受理案件36万件,这为做好“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来源。在稳步提升审判质效的同时,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以案释法”工作,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做好普法宣传,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是主动发布典型案例,讲好法治故事。注重发挥司法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一个个典型案例传递真善美,成为海南法院的宣传品牌。连续六年发布年度十大典型案例,连续十二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发布典型案例。特别是,今年我们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出台《关于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得到最高法院和省委的批示肯定。今年,我们共发布了涉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优化营商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天然橡胶产业、网络侵权等典型案例近100个,通过“小案件”讲好“法治大道理”,为自贸港建设提供更多法治保障。

二是加强新闻媒体合作,传递法治最大声音。我们十分重视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开设普法栏目,及时给媒体提供案件开庭审理信息,为宣传报道尽可能地提供便利,共同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比如,去年12月10日,在我省的一起行政案件中,王斌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出庭应诉,海南日报、省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这起案件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为推动我省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又如,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社会与法》栏目合作,对黄鸿发涉黑案等海南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报道,向全国传递海南法治声音。

三是加强法治进校园,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我们把法治进校园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努力做青少年的知心人、热心人。在省高院挂牌设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在全省24家法院设立了少年法庭和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413名法官和法官助理受聘担任辖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通过两年的努力,实现少年法庭全省行政区划全覆盖,全省法院法治副校长业务庭室全覆盖。今年,还编写了一批普法精品课件,拍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小课堂系列短片,充分利用法院开放日、法官讲法治课、送法进校园宣讲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校园欺凌、禁毒、家庭教育等主题,在广大青少年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另外,我们还创建了“四访五帮”工作机制,帮助问题少年健康成长。

四是加强新媒体建设,打造“以案释法”新阵地。结合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积极配合扫黑除恶常态化、禁毒大会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打击电信诈骗、整治养老诈骗等专项工作,组织全省法院拍摄相关微视频、微动漫、微电影,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报道,不断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有声势、更见实效,更为群众接受。

谢谢大家!

三沙卫视记者:

近两年来,省市场监管局如何在市场监管中“以案释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海平: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近两年来,省市场监管局针对普法覆盖面广、普法对象多、普法内容宽等特点,大力推动“以案释法”,将普法融入立法、改革与执法实践,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理念贯穿于市场监管各领域。

一是全面深化依法决策,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出台公平竞争条例、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等地方立法开全国先河,制定法治海南市场监管建设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市场主体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等,建立完善“行刑纪”衔接机制。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并主动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等,更新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1300余项;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法制审核办法及集体讨论办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率100%,集体讨论率100%,行政诉讼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三是努力促进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构建“全员全方位”普法格局。面向执法人员、市场主体、消费者三类主要普法对象,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近两年发布典型案例12批次103个,覆盖食品药品安全、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市场监管各个领域,在查办“经营者实施混淆红牛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中,省市场监管局对琼海、乐东等7个市县,位于高速公路两侧的十几户商家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查获混淆红牛知名品牌的“山寨”红牛饮料一万余罐,罚款共计十多万元,达到了“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社会效果;针对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压力,推行柔性执法,助企纾困,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实现执法、普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今后,全省市场监管执法将进一步落实全力保主体稳大盘促发展要求,继续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坚持依法行政、普法履职,引导执法人员、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主动学法守法用法,助力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建设。

谢谢大家,我的回答完毕。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

请问海口海关在进出境监管执法中如何发挥“以案释法”作用,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海口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赵俊伦:

首先,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市场化、便利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内容。围绕这一内容,近年来,海口海关在海关总署的统一领导和海南省司法厅等省内有关部门长期以来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海关职能优势,以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改革发展大局为导向,普法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我关继“五五”“六五”后再度获评“2016—2020年全国普法先进单位”。在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中,我们也形成了一些海关的特色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以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改革发展大局为立足点开展“订单式”以案释法。结合海南省各市县、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特色,通过“订单式”量体裁衣定制个性化政策宣讲方案,重点围绕企业普遍比较关心的海南自贸港海关税收优惠政策、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等内容,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海关法治宣传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深入企业、社区、乡村、机关、校园,广泛开展政策巡回宣讲,覆盖受众8000余人次,也受到20多家权威媒体专题报道,得到地方政府、进出口企业广泛好评。

二是面向海关内部,我们主要以法治文化建设为着重点,开展“浸润式”以案释法。通过打造“法治讲堂”“琼关微课堂”等学法用法平台,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解读、业务骨干轮流讲、全员法律测试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法制培训。深入挖掘海关法治文化特色,以“一关一品牌”为导向,打造“海南自贸港海关政策巡回宣讲”“国门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区行”等特色普法品牌。定期开展海关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先后举办宪法、民法典、廉政纪法等主题漫画书画作品展,以“润物无声”方式持续教育引导广大关员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是坚持内外相结合,以“执法中普法、普法促执法”为结合点开展“互动式”“协同式”以案释法。通过建立“枫桥经验工作室”、举办“关长接待日”、畅通“12360海关服务热线”等形式,重点聚焦打击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入境、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等重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详细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执法依据、权利义务和救济途径等,在实现监管目的的同时取得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海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我们这次入选的案例为例,该案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依申请保护和“先行禁令”相融合的执法模式,第一时间遏制了造成侵权损害进一步扩大的风险,通过引导权利人向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以民事法律手段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商标权利人、跨境电商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这是海南自贸港法院成立以来行政与司法协作的第一起案件,也凸显了法治保障是海南自贸港最好的营商环境。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也回答到这,谢谢大家。

海南日报记者:

省司法厅作为普法工作的主管部门,如何利用典型案例推进“以案释法”普法宣传?

海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郑勇:

感谢记者的提问。以案释法工作是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落实和重要延伸。如何全面深入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海南中的重要作用,一直是我省司法行政部门关注的焦点。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以案说法”的工作要求,省司法厅首次在全省开展“以案释法”十大优秀文字和视频案例评选活动,系统梳理了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中涌现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展示了法治海南建设成果。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发布会为契机,不断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以制度为基,推动“以案释法”规范开展。及时总结“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建立“以案释法”征集评选发布、宣传宣讲、考评考核、协商会商机制,将“以案释法”纳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内容,列为年度省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固定议题,并作为“八五”普法表彰重要依据,每年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征集评选、宣传宣讲活动,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以媒体为介,搭建“以案释法”平台。利用此次入选的文字、视频案例为蓝本,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实现国家机关之间共享共用,方便群众查询了解。利用电视栏目、报纸等宣传平台,借助“海南司法行政在线”“法治海南”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用鲜活的法治故事释法明理,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使新媒体成为“以案释法”的新平台、新渠道、新途径。

三是以宣传为主,创新“以案释法”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建“以案释法”宣讲团,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课堂、集中学法等形式,组织开展“百案百场”“百案释法”宣传活动,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省每年宣讲不少于100场次,司法、执法单位每年至少开展4次集中宣讲活动,相关职能部门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讲活动。

回答完毕,谢谢。

向向:

谢谢您的回答。记者朋友们还有其他问题吗?如果没有,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刚才的发布会上,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海关等单位的几位发布人,重点围绕各自加强普法宣传、以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遴选工作等向大家做了详细的介绍。100个“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清单以及相关具体内容,在发布会后我们也将提供给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报道。

同时也希望大家发挥自身媒体优势,加强普法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如果大家还有进一步的采访需求,可以在发布会后联系省司法厅宣传教育处或省新闻办公室的有关工作人员。稍后省司法厅将为获评2022年海南省“以案释法”优秀案例的单位颁奖。同时在此预告一下,今天下午4点,海南省新闻办公室还将举行“促进海口市外贸保稳提质”新闻发布会,希望大家继续关注。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