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5-1/2023-82312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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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撤销东方市华侨农场柴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天安乡王沟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 文 号:琼府办函〔2023〕196号发布日期: 2023-08-31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撤销东方市
华侨农场柴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
天安乡王沟村地下水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琼府办函〔2023〕196号
东方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华侨农场柴头水库和天安乡王沟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东府〔2023〕40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鉴于你市华侨农场柴头水库饮用水水源、天安乡王沟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已停用,原供水范围内的居民分别改由陀兴水库饮用水水源和东河镇饮用水水源供水,同意撤销东方市华侨农场柴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天安乡王沟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请你市高度重视陀兴水库饮用水水源和东河镇饮用水水源的监督管理,加强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确保水源水质稳定达标。继续深入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优化供水管网布局,实现区域联网供水,切实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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