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1995年 第4期 (1995-04-30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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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1995年人口抽样

调查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1995〕3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1995年人口抽样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七日


海南省1995年人口抽样调查方案

  根据《1995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方案》的要求,结合海南实际,制定《海南省1995年人口抽样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海南省1995年人口抽样调查将进一步查清我省人口总量、地区分布、基本结构和居住环境等变化情况,为制定长期人口控制目标及相应措施提供依据,为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科学决策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全面、准确的人口信息。

  二、调查对象及内容

  抽查的对象:常住在被抽中地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抽样的内容:《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共有36个项目,其中个人记录22个,户记录有14个;《死亡人口调查表》7个项目。本次调查不向任何个人和机构提供原始登记资料,调查数据不作为考核依据。

  三、调查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建立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联席会议,下设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和被抽中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成立人口调查领导机构及办公室;被抽中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农场要成立人口抽样调查小组,负责对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海南省199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联席会议已于去年11月成立,下设办公室;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按国务院关于全国人口抽样调查的要求,于4月底前设立人口抽样调查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并将领导机构和办公室负责人、联系电话报省政府办公厅。被抽中的乡、镇、街道和农场人口抽查小组要有专人负责。

  四、调查抽样方法和样本量分配

  本次调查,采取分层、多阶段、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按人口居住地的类型抽取样本。全国的样本量规模为1200万人,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国家分配给海南省的样本量为2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 81%,已超过全国1%的标准,因此,我省以市、县为总体调查的样本量已足够。省人口抽样调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按国家分配的25万人样本量,分配到各市、县执行(省分配给各市、县的样本量表附后)。各市县按汉区、少数民族地区、山区、平原、沿海、城市、农村、农场等地区类型抽取样本。

  五、调查小区划分、地址代码编写和试点工作

  调查小区由省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按“四普”地址码本抽选确定后发各市、县。各市、县要认真核查划定调查小区的界线。地址代码由省人口抽查办编写,打印成代码本下发,各市、县核对后执行。

  调查试点包括:入户摸底,编制调查底册,调查表的登记、复查、汇总、装订、编码等工作。省级试点初步安排在7-8月份进行,市、县级试点结合业务培训,在8-9月份进行。

  六、调查员的选调和培训

  调查员的选调工作由市、县人口抽查办负责,被抽中的乡级单位应配备1至2名调查指导员,村、居委会(管区)应配备1名调查指导员,一个调查小区应配备1名调查员。各乡级单位将配备人员造册,上报市、县人口抽查办。调查员应选派政治素质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群众信任的人参加。由市、县人口抽查办负责调查员、调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考试合格后发证上岗。

  七、调查登记时间

  本次调查标准时间为:1995年10月1日O时。9月底前完成入户摸底,编造调查底册工作。调查登记从10月1日开始,10月10日结束。

  八、调查工作责任

  本次调查工作环节较多,要严格按照调查细则和工作日程表进行,实行专人包干负责,顾全大局,层层把好质量关,以确保全省高质量地完成199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任务。

  本次调查工作结束后,省、县(市)两级抽样调查办公室要对调查抽样工作进行总结,书面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九、调查经费

  本次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省人口抽样调查经费由省财政解决。各市、县人口抽样调查经费由市、县财政解决。


附表

海南省1995年人口抽样调查样本量分配 

国家分配海南省样本量

(万人)

抽样比%

 

合  计

25

3.81


海口市

2.00

4.87


三亚市

1.40

3.78


通什市

0.50

5.31


琼山市

2.20

3.93


文昌县

1.80

3.66


琼海市

1.50

3.60


万宁县

1.70

3.53


定安县

    1.00    

3.58


屯昌县

1.00

4.17


澄迈县

1.50

3.50


临高县

1.30

3.74


儋州市

2.40

3.44


东方县

1.20

3.84


乐东县

1.50

3.56


琼中县

0.80

4.10


保亭县

0.70

4.50


陵水县

1.00

3.52


白沙县

0.70

4.27


昌江县

0.80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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