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2年 第5期 (2002-05-31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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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

国家关于出租车报废标准的通知

琼府办〔2002〕2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六部委1997年发布的《汽车报废标准》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各市、县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尚未执行该标准的市、县要抓紧做好报废出租车的注销登记工作,加快出租车更新换代。

二〇〇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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