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1年 第6期 (2001-06-30出版)

【字体:   打印页面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市县政府

  落实消防工作目标责任检查情况的通报

  琼府办〔2001〕4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督促各地政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加快解决我省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问题,今年4月16日一20日,省政府组织消防工作检查组对各市、县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1999-200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政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首先,各市、县政府加强了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形成了主动抓消防工作的良好局面。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市、县政府普遍提高了对消防工作的认识,摆正了消防工作在政府整体工作中的地位,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程。海口市切实履行了政府的消防工作责任,市委蔡长松书记经常关注消防工作并作出重要批示,王法仁市长为落实市消防特勤大队土地和经费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尤其是分管消防工作的郑绍儒副市长经常过问消防工作,每周都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汇报,对解决消防实际困难亲历亲为。同时,市政府千方百计加大消防工作资金投入,新建了消防站,改善了消防装备。东方市成立了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李永春书记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工作。陵水黎族自治县去年先后6次召开常委会研究消防工作,今年县政府新领导班子上任的第一次政府常务会就研究解决了城市公用设施配套费切块用于消防工作的问题。乐东、定安等地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了消防经费问题,定安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决定每月保证消防正常经费5000元拨付到位。

  其次,各地政府有效地推进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1999年全省消防工作会议后,各市、县及时组织召开了消防工作会议,层层分解消防责任制指标,落实责任单位,认真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每年都分别与下级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了责任书。两年来,各地政府共与下级政府、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责任书2488份。海口市和东方市还对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达标验收考核,与工作政绩挂钩,奖优罚劣,消防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有力地推动了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促进火灾隐患整改,有效地遏制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两年来,各市、县加大了消防监督的力度,对“三合一”厂房、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地遏制火灾的发生,确保了全省火灾形势的平稳。两年间,各地政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均达到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海口市政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n次,对113家立案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改率达98%,处罚消防违法行为398宗,罚款73.54万元;三亚市政府组织消防安全检查8次,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专题会,督促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儋州市政府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海迅液化气站做出停产停业整改的决定后,依法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有力地推动了该市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通过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在预防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据统计,1999一2000年两年间,我省共发生火灾1253起,死亡18人,受伤42人,直接财产损失1235.4万元,未发生特大火灾事故。与全国近两年来群死群伤的特大恶性火灾事故连续多发相比,与1993一1998年6年间我省共发生32起特大火灾事故、每年至少发生2起特大火灾事故相比,我省保持了火灾形势的平稳。

  (三)消防工作资金投入有较大幅度增加。

  各地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加大了对消防工作资金投入力度。两年来,各地累计对消防工作投入资金叫53.2万元(扣除海口市政府从奥地利的贷款,实际拨付到位2103.9万元)。从检查的情况看,海口、琼山、琼海、澄迈、陵水和乐东均完成了目标,其中海口、陵水、临高和昌江的消防投入分别占当地财政收入的11.37‰。(扣除奥地利贷款,实为4.22‰)、5.25‰、4.32‰和3.32‰。

  (四)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得到进一步增强。

  与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前相比,这两年我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明显增强。一是市政消火栓建设有所增加。两年来,全省共增建了311个市政消火栓,其中海口、琼海、万宁、通什、保亭、陵水和乐东均按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完成了市政消火栓的建设任务。尤其是万宁市在去年城市供水管网扩建的同时,增建了60个市政消火栓,大大缓解了城市消防供水不足的局面。二是消防站建设有所进展。海口市完成了市特勤消防大队、长堤路小型消防站的征地和营房、装备建设并顺利进驻,落实了金盘、金融和海甸3个消防中队的营区改造;临高县基本完成了消防站的基建工作;三亚、琼山、澄迈、白沙、琼中分别解决了亚龙湾旅游度假区、桂林洋开发区、老城工业开发区和县城消防站的营房建设用地;昌江黎族自治县修建了县消防中队训练场地。三是消防通讯设施有所改善。海口市新建了有线、无线通信指挥调度系统,琼山市新增设了一个350兆消防通讯基地台。四是消防装备有所改善。两年来,全省共购置了10辆消防车,其中海口购置了l辆50米登高车、1辆综合抢险车、3辆器材车、1辆泡沫车和1辆水泡沫联用车,琼海、陵水分别购置了1辆水泡沫联用车,乐东购置了1辆水罐车。此外,海口市还积极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订购了10辆消防车和一批救生设备。

  (五)消防宣传教育成效显著,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

  两年来,全省各地消防宣传工作形式灵活多样、深入人心,无论在形式、内容还是力度上都比责任书签订前有所突破。海南电视台、海口电视台和海口晚报社专门分别开设了《119》、(一招半式》和《消防安全知识走廊》等宣传消防工作、消防知识和报道火灾事故的专栏;省教育厅和省消防总队联合组织举办了“石油杯”消防征文活动;海口市政府为社会群众发放了3.2万张消防安全明信片,组织了高层建筑灭火演练和消防运动会,在白龙小学成立了少年消防学校,在省商业学校开设了职业学校消防课;三亚市举办了30期消防知识讲座和首届家庭防火运动会;海口、万宁举办了“中小学生消防知识文艺汇演”;三亚、文昌、东方、定安、乐东举行了一定规模的消防知识竞赛活动;万宁、昌江开展了全社会参与的消防知识问卷式竞赛活动等。随着各类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增强了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自防自救能力,逐步形成了消防工作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有效地避免和减少了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

  各地消防工作这两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进步,但基础依然薄弱,仍滞后于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与国家标准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在落实《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上也有相当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对消防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消防安全的危机意识仍有待提高。

  《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负责”,但有的地方对消防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会议或口头形式上,甚至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对当地的消防工作不闻不问。这次检查发现,洋浦开发区管理局和通什市至今未按《消防法》的要求与下级政府、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未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大部分市、县政府均未对与各有关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组织达标验收考核;万宁、文昌等地未将已纳入财政预算的消防经费如数拨付;洋浦、万宁、通什两年来对消防工作的投入占当地财政总收入的比例不到0.6‰,严重影响了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指标落实率较低。

  1.落实目标责任书的质量不高。从检查的综合情况看,1999一2000年期间,全省各地应投入消防工作资金2684.2万元,实际投入到位2103.9万元,落实率78.38%;应建市政消火栓755个,实建311个,落实率41.19%;应购消防车43辆,实购10辆,落实率23.26%。

  2.消防经费投入少。从检查的情况看,个别地方政府虽重视消防工作,但政府对消防工作经费的投入却远远达不到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要求。如三亚、洋浦、白沙、儋州、万宁对消防的投入与目标规定分别相差399.3万元、146.4万元、74.8万元、66.94万元和64.23万元,缺口率分别达79.86%、97.6%、93.5%、44.64%和85.64%。其中,洋浦在1999年对消防工作竟分文未投。

  3.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于城镇发展规模的需要。由于诸多原因,大多数市、县城镇公共消防设施欠账严重,消防基础设施依然相当薄弱。一是消防站建设进展缓慢。全省尚有临高、琼中、白沙、保亭、陵水、乐东6个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三亚亚龙湾旅游度假区、琼山桂林洋开发区、澄迈老城工业开发区、万宁兴隆旅游区5个区没有新建或建成消防站,万宁市消防站的搬迁,在中央财政已落实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土地问题仍迟迟得不到解决。二是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状况令人担忧。检查发现,相当部分市、县均未完成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尤为突出的是琼中全县仅有一个市政消火栓。此外,由于消火栓的维护经费得不到落实,致使消火栓损坏的现象严重。琼山有28个消火栓已损坏,损坏数占实有数的21.2%;昌江由于新建消火栓供水压力不足,目前已有46,2%的消火栓不能正常出水。三是消防通信装备差,不能满足灭火救援快速反应的需要。全省大部分市、县还没有完成350兆消防通信基地台的组建,陵水等地甚至还没有开通119火警专线电话;全省的消防通信尚未联网。

  4.消防装备量少质差,难以担负扑救火灾的重任。对照责任书的规定,除海口、琼海、陵水和乐东完成消防车的增配任务外,其余市、县均未达到消防车的配置目标。空气呼吸器、隔热服等个人防护装备欠缺更为严重,通什市消防中队的灭火战斗服已破旧不堪。目前全省有消防站的地方除海口外,其余市、县的消防车大多已超期服役且故障严重。三亚已经报停的消防车有7辆,占总数的一半,文昌、昌江均仅有1辆超期服役的消防车且损坏严重,一旦发生大火,将严重影响火灾的正常扑救,后果不堪设想。

  (三)多数城镇消防规划尚未编制完成。

  根据《海南省消防工作“九五”计划纲要要求,全省各地和经省政府批准的开发区要在1999年底以前完成消防规划编制。目前,只有海口、三亚的消防规划已经批准实施,儋州市的消防规划通过了评审,琼海和文昌的消防规划纳入政府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计划,其它市、县尚未将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

  由于大部分地方消防规划的缺编,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长期不能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致使多数市、县公共消防设施中的市政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达不到要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经营场所布局上没有统一规划建设,随意性很大,给城市消防安全造成先天性火灾隐患,同时,也大大制约了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如文昌市清澜新港原规划是日用杂货码头,现却发展成为油气码头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基地,改变了规划性质,缺乏统一管理,导致港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四)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仍不大。

  在检查中发现,一些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依然存在。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一些单位在当地经济建设和发展中具有特殊的地位,致使当地政府未能采取有力措施整治;另一方面是整改后死灰复燃,未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如琼山中国城大部分功能厅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进行装修,且未完全经阻燃处理;中庭周围的防火分隔设施随意拆除,破坏防火分区划分;部分疏散楼梯堵塞,甚至将疏散楼梯圈作内部营业通道;五楼花园歌舞世界在屋顶随意设置,占用疏散空间;大部分功能厅的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设施设置不到位,留有较多空白点;附楼高低压配电机房1301气体管网灭火系统安装不完善。清澜港化学危险物品储运码头及库区消防设施不符合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规定要求;库区多家租地建设经营,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库区的罐区、生产辅助区与生活办公区的功能划分混乱;中石化油罐和大中油漆厂罐区消防车道不畅;消防扑救措施缺乏;港务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淡薄,等等。类似的单位还有三亚良智服装城、琼海商城、海口博爱南商业街等。

  三、几点意见

  为解决我省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减少火灾事故和杜绝群死群伤等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贯彻《消防法》和《海南省消防条例》,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首先,要强化各级政府的消防安全责任。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每年政府常务会研究消防工作问题不得少于两次;即将签订的2001一2002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指标应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实施后务必落实到位;加强对下级政府、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考核,将之与政绩挂钩,并加强对重大责任事故的追究。其次,要强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企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停止发放各类证照。再次,要强化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层层岗位责任制,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差等问题。

  (二)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将消防工作的发展纳入当地“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步实施。使消防基础设施基本达标,消防力量基本满足需求,防火工作群防群治局面基本形成。

  (三)确保资金投入,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消防事业的发展须有消防资金做保证,要千方百计解决消防经费短缺的问题。一是消防日常经费应按财政年度总收入3‰左右的比例列人地方财政预算,并确保按月拨付到位;二是对重大消防装备购置经费,应增列财政预算;三是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纳入财政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四是应尽快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明确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用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切块比例问题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00〕144号)精神,将征收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的10%用于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

  (四)抓紧消防规划的编制实施,不断增强消防实力。

  1.未编制城市消防规划的市、县,应根据城市近、中期发展的需要,完成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并严格贯彻实施,做到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等与城市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提高城市消防安全的防御能力。

  2.切实解决消防站的建设问题。临高要完成县城消防站的装备建设,琼中、白沙、三亚、琼山、澄迈应尽快想方设法分别完成县城、亚龙湾旅游度假区、桂林洋开发区、老城工业开发区消防站的营房和装备建设,保亭、陵水、乐东、万宁应尽快解决县城、兴隆旅游区消防站的建设用地问题,海口应在今年内完成白龙路小型消防站的征地和营房、装备建设,万宁市政府应尽快落实消防队搬迁用地,加快中央财政专项建设经费的投资使用。

  3.加快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对照国家的要求,各地应加大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力度,力争使市政消火栓建设达到应建数的80%以上,消防通信达到有线、无线畅通,并全省联网。

  4.增强和改善消防装备。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尽快更新现已超期服役或故障严重的车辆,添置个人防护器材,保证部队正常灭火值勤战备之需。同时,三亚要配备担负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等灭火抢险救援的特种消防车辆,其他市、县(海口市除外)应按标准装备消防车及个人防护装备和破拆救生器具。

  (五)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各地政府应加大对中国城、清澜港区等单位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监督力度,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必须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以遏制群死群伤等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宣传教育应充分利用当地的宣传媒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普及消防法律法规,使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更加深入人心,以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及火场逃生应急处置能力。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