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4年 第5期 (2004-03-15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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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直机关2004年优质

服务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琼办发〔2004〕8号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省直机关工委制定的《省直机关2004年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3月10日


省直机关2004年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意见

  根据“文明高效”机关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省直机关2004年度“文明高效”机关创建活动,以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为中心内容。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省直机关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理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热情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着力解决诚信、执行和落实难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机关服务质量与效率,保证和促进各项任务的完成,推进“文明高效”机关创建活动上新台阶。

  二、活动主要内容与重点工作

  省直机关优质服务活动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与中心任务来开展,要通过优质高效完成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工作任务来实现,使优质服务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行政业务工作良性互动。为此,要重点抓好七个方面45项工作(见附件)。

  三、活动标准与要求

  省直机关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涉及机关思想、作风、体制、机制等诸多方面的一场深层次的创新活动。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求真务实”的原则,以优质高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内容,以基层、群众、企业、领导“四满意”为尺度,在讲“诚信”、抓“执行”、重“落实”上下功夫,在改进作风、优化服务上用气力,着力打造“优质服务型”机关。

  (一)优质服务的标准:服务主旨明确,求真务实创新,依法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文明

  1、服务主旨明确。机关上下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要求,始终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机关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热情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领导机关就是服务机关的理念与意识已牢固确立,服务发展、服务市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强烈、职责明确。

  2、求真务实创新。对照在求真务实问题上存在的“十大突出表现”,找准了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且卓有成效。干部职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勇于创新,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追名逐利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单位完成任务出色,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3、依法公正透明。单位干部职工熟悉并自觉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章,章法意识强烈,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社会监督制”为主的“四制”服务措施已上册、上墙、上网,公示于众。机关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工作力度大、效果好,单位无违章违法事件发生。

  4、廉洁高效文明。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措施得力,责任明确,纪律严明,“自律、防范、惩戒”三大机制健全有效。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作风俭朴,力戒奢侈浪费。干部职工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文明诚信,精神状态良好。“五风”不正问题基本解决。单位无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及其他腐败事件发生。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工作全面提速,业务工作无拖延、滞留和积压。

  (二)基本要求

  1、要坚持创新。一要创新思想观念,在强化机关服务意识上有新突破。机关工作要真心实意、扎扎实实为基层和社会服务。着力解决机关干部职工深层次的思想障碍,推动机关服务理念由“传统政府”向“现代政府”转变,由“万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二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在改革行政管理和审批上有新突破。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精简行政审批的范围和项目,减少审批内容,规范审批程序,做到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公开的一定要公开,切实革除影响机关服务效能的体制障碍和弊端。三要创新制度,在改进机关党风、政风上有新突破。要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现存的制度进行清理、修改、健全和完善,坚持用制度管人和管事,用好的机制培育养成机关的良好作风。四要创新服务手段,在提高机关服务效率上有新突破。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普及电脑办公,着力解决文山会海问题,提高机关干部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的能力和整体素质,为优质高效服务创造条件。

  2、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机关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也是在机关干部职工中进行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群众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是活动的主体。只有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优质服务活动才能不断深入。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进行深入的思想发动,既要让干部职工明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了解掌握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步骤,形成一定的氛围和声势,又要狠抓落实,把工作重心和注意力用到解决实际问题上,积极投身到优质服务之中去,防止出现表面上轰轰烈烈和虎头蛇尾的局面。要充分发掘和利用干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充实和完善本单位优质服务的内容和步骤,使优质服务活动扎实深入、稳步推进。

  四、督促检查和总结表彰

  省直机关优质服务活动在省委、省政府及省文明委领导下进行,由省直机关部、委、办、厅、局组织实施。省直工委重点抓好督促检查;组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定期不定期开展交叉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省直机关检查指导;设立投诉中心、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发挥新闻媒介作用,对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差的单位和个人在媒体上曝光。年底,对省直机关优质服务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附:《省直机关2004年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意见》活动主要内容及重点工作


中共海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4年2月9日


附件:

《省直机关2004年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意见》

活动主要内容及重点工作

  一、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转换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抓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制定实施办法,完成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和实施机关的清理与规范工作。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等工作。(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

  2、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切实抓好国有资产重组和监管,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积极稳妥推进国有农垦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农垦总局)

  3、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进入才体制和机制创新。采取措施,加快培养、引进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编办)

  二、切实做好“三农”工作

  4、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具有地方品牌优势的畜牧业、海洋渔业、热带高效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步伐,提高农业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科技厅)

  5、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尽快建立符合农民利益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6、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落实中央既定的取消农业特产税和逐步降低农业税的政策,最大限度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厅)

  7、贯彻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水平。(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8、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投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继续抓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全面扎实推进农民大病统筹新举措的落实。(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厅)

  9、加快推进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抓好1388宗饮水工程的兴建工作,解决1209个村庄30.33万人饮水困难问题。(责任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省水务局、省扶贫办)

  10、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和沼气建设推广力度,力争全年完成改水受益8万人,改厕1万户,新建沼气池3万个。(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

  11、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开展全省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演出,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全面推广农业科技服务110经验;实施“百万农民培训工程”;继续开展以“汽车流动医院”为主要形式的医疗扶贫活动,免费为群众治病1万人次,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1000例。(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残联)

  12、做好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实施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8个,完成民族地区民房改造8000户。(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13、搞好农村、农场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村、农场土地纠纷问题。(责任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林业局、省水务局、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农垦总局)

  14、全面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和优质服务工作,提高全省人口生育工作总体水平,力争2005年全省人口再生产顺利实现低生育水平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入全国中等水平。(责任单位: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三、积极推进生态省、健康岛建设

  15、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城边、路边、海边“三边”防护林工程。继续开展“百万人绿化宝岛”行动。依法严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搞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提高森林覆盖率,争取2004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5%。(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16、加强对松涛水库、赤田水库和龙塘取水口等重点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保障供水安全。(责任单位:省水务局)

  17、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和监控力度,进一步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抓好城乡环境整治,治理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噪音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责任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文明办)

  18、继续抓好“文明生态村”创建和“告别陋习、珍爱健康、保护家园”等活动,推进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

  19、增强预防意识,采取应对措施,切实做好防治非典和禽流感工作,继续保持海南无疫区,维护和打造“健康岛”品牌。(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农业厅)

  20、大力培育和发展具有海南特色的会展、节庆等产业,组织办好博鳌亚洲论坛2004年年会、第八届世界海南乡团联谊大会、第八届岛屿观光政策论坛、第五届海南岛欢乐节和南山文化节。(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侨联、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旅游局)

  四、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

  21、积极搞好协调、服务和指导工作,做大做强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化工城、老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加快建设海口光电信息园等新兴专业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局)

  22、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加大旅游促销力度,积极开拓国内国际旅游客源,力争实现接待旅客人数增长10%、旅游收入增长11%的目标。(责任单位:省旅游局)

  23、调整海洋捕捞作业结构,抓好渔船更新改造,积极引导渔民造大船,力争全年群众建造大船100艘,企业建造大船100艘。创造条件为渔民过港生产和远洋捕捞提供优质服务。(责任单位:省海洋与渔业厅)

  24、大力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积极帮助企业通过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认证。加快医药行业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我省医药产品再上新台阶。(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5、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扩大天然气、机电产品、化肥、木制家具及海水产品等特色名优产品出口,力争全年实现出口总额增长8%的目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26、切实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工作,尽快制定和出台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形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投资环境和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工商局、省总商会)

  27、推行税制改革,坚持依法治税、文明办税,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廉洁、高效的纳税服务。(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28、继续开展提高办事效率,提高通关速度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大通关”建设,全面提升进出口货物的通关及检验检疫速度。(责任单位:省口岸办、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9、进一步提高因公出国(境)团组和私营企业出入境审批审核效率,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为企业走出国门拓展经济活动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责任单位: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公安厅)

  五、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

  30、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海汽三期、洋浦金海木浆厂、16万吨瓶级聚酯切片、南山文化旅游区二期和农村电网改造二期等重点项目按计划竣工投产。(责任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国资委、省旅游局、省林业局)

  31、加快推进60万吨甲醇、美兰机场扩建、海口港二期扩建、三亚大隆水库、省图书馆等一批续建项目的建设速度。(责任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国资委、省海洋与渔业厅)

  32、加强跟踪服务,推进洋浦金海造纸厂、光通讯项目、三亚学院、海南果蔬集散中心、万绿得农产品贮运中心、洋浦国家粮食储备库、海南西南中沙渔业补给基地等一批新开工项目的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省教育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信息产业局、省粮食局)

  33、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做好洋浦600万吨炼油厂、海口电厂改造工程(一期)、南山电厂(二期)、三亚红树林度假酒店等预备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省旅游局)

  34、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高质量完成1350公里农村公路改造任务,完善全省“三纵四横”公路网建设。(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林业局)

  35、继续推进“百镇建设计划”,搞好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集镇及以产业为支撑、各具特色的城镇群落建设。(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

  36、加快对外开放工作步伐,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加大海南推介及招商引资力度,积极筹备和办好省政府在香港等地举办的大型经贸活动,做好境内外及港台大企业、大项目的联络工作,力争利用外资和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公司有大的突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招商办、省台办)

  37、抓好省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确保全省19个项目按时交付使用。(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

  38、主动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征地、拆迁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开工建设。(责任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林业局)

  六、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39、积极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全年新增就业岗位74100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3600人,“4050”人员再就业9720人。(责任单位: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40、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决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认真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实现结案率95%以上。(责任单位: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

  41、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确保事业系统工作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认真做好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责任单位: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军转干部安置办)

  七、加强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42、加强社会治安工作,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坚决防止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和邪教组织等进行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严厉打击“两抢”、毒品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时化解群体事件,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持续稳定。(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

  43、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贯彻“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方针,尽快清理积案。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创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告状难”、“打官司难”的问题。(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

  44、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继续开展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把安全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5、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省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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