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1999年 第7期 (1999-07-31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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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我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检查验收情况报告的通知

  琼府办〔1999〕7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村政策的具体体现,事关农村的稳定,农民的利益。各市县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土地延包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延包任务。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全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检查验收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的实际,对照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全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检查验收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中央作出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到期以后再延长30年不变、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重大决策之后,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至今年初,全省19个市县除个别市县留有尾巴外,延包工作已基本完成。为确保延包工作质量,5月上旬到中旬,我们组织了全省延包工作检查验收。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验收工作情况

  这次检查验收的人员由省农业厅和各市县农业局分管农经工作的领导组成,共25人,分3个验收组进行交叉检查,每个市县抽查3个乡镇,共56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行政村,共112个村。

  全省检查验收结束后,我们把检查验收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考虑,进行全面质量评分。评分结果:达到优秀(90一100分)的有文昌、琼海、琼山、澄迈、三亚、白沙等6个市县,占31.6%;良好(80一89分)的有定安、海口、临高、儋州、陵水、保亭、通什、屯昌、昌江等9个市县,占47.4%;合格(70一79分)的有乐东、琼中、东方等3个市县,占15.8%;万宁市尚未完成延包工作。

  二、延包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

  (一)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明确发包方。全省设置经济合作社24060个,设置经济联合社2579个。调整和充实了干部,经济合作社平均配备干部2.4人,经济联合社平均配备干部4.3人。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登记,经市县农业局审批颁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取得了法人资格,刻制了公章,承担了发包土地的职能。19个市县农业局向各集体经济组织颁发了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26147份。

  (二)坚持土地权属不变,重新全面签订承包合同。我省集体所有土地(耕地)绝大部分属经济合作社所有。在延包中由经济合作社组织发包,签订合同。经济合作社与农户重新签订家庭耕地承包合同890625份,占应享受分包耕地农户的97.3%,发包给农户耕地面积5186748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5.6%。另外,还签订各类专业承包合同55153份,其中原有合同14709份,新签合同40444份;完善专业合同2030份,包括补办合同手续826份,修订合同1204份。

  (三)颁发承包合同手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全省19个市县,土地发包方向承包土地农户发放合同手册890625本。文昌、琼海、三亚、白沙、定安、海口、儋州、昌江、乐东等9个市县人民政府向承包土地的农户发放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琼山、澄迈、保亭、东方、通什、临高、屯昌等7个市县人民政府正在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四)建立市县、乡镇、村三级第二轮土地承包资料档案。市县级资料档案包括文字资料、统计资料、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审批资料等三部分。乡镇级资料档案包括文字资料、统计资料、承包合同书、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审批资料等四部分。村级资料档案包括承包合同书、延包方案群众表决的文字资料等两部分。上述档案都有专柜存放,专人管理。琼海、澄迈、文昌、定安等市县资料档案建设标准高、质量好。

  (五)解决了一大批第一轮承包遗留问题。如土地纠纷,拖欠承包金,开垦“五荒”种植不承包,抛荒农田的发包、复耕等。妥善处理了农民反映的问题,如分不到耕地而上访告状、农田征用后公粮负担问题等。

  三、主要工作经验

  我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能顺利完成,主要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策,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落实政策不走样;市县农业局和乡镇农经站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精心指导,把好质量关。具体表现为6个到位:

  (一)领导到位。大多数市县委、政府对延包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首先,县、乡、村层层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其次,从市县机关抽调一大批干部下乡开展延包工作,共抽调4476人,平均每村有1.7人。文昌、琼山、通什等市下乡干部多,声势大,影响大。乡镇干部全员参加,共9874人,实行分片包干。再次,县、乡两级都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

  (二)宣传发动到位。各地普遍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工具大造声势,宣传政策,普遍开好支部会、党员干部会和群众大会,学习政策和做法,做到延包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培训骨干到位。采取集中培训和办试点“练兵”两种方法培训骨干。受训人员达7万多人次。

  (四)延包政策到位。1.全面落实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政策。30年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延包期限全省统一至2027年12月31日止。2.落实不改变土地权属政策,明确发包方。坚持人民公社时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权属关系不变,明确规定属于村民小组的土地由经济合作社发包,属于村委会的土地由经济联合社发包。3.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政策,合理解决人地矛盾。因建设征用耕地、人口变动等,一些地方尤其城镇周边、开发区、旅游区人地矛盾突出,争着承包土地,而一些地多人少、人口外出多、土地效益低的地方,农民不愿多承包土地。各地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群众基本满意的采取顺延,多数群众要求调整的由群众民主讨论调整方式和方法,需要大调整的由发包方向乡镇政府申请批准。全省顺延的经济合作社9445个、小调整12811个、大调整3139个,分别占37.2%、50.4%和12.4%。4.落实留机动地不超过耕地总量5%的政策。全省经济合作社一级留机动地181644亩,占耕地总面积3.3%。5.把耕地承包金与村提留统一起来,即家庭分包耕地承包金属村提留,农户交承包金不再交村提留。各地确定水旱田承包金标准6元至12元不等,并规定每3年调整一次。6.落实享受分包人口政策。第二轮土地承包时间长,哪些人应当分地,哪些人不应分地,事关社会稳定,各级政府都认真对待,广泛听取意见,妥善地解决了农转非人口、出嫁女、超生人口、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役军人等人员的分包耕地问题。

  (五)民主公开原则到位。在延包工作中,民主公开原则得到充分体现,不论是延包方式的确定,还是延包工作各项决议,都经过群众充分讨论,由2/3以上群众通过,并签名记录在案。延包方案、延包人口界定、土地调整方法等都张榜公布,有的公布几次。

  (六)依法签订合同到位。合同书按规定填写,手续完备,合格率较高。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少数享受分包耕地的农户尚未签订承包合同。全省有8个村民小组尚未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琼海市九曲江乡联光村委会3个、琼山市大坡镇大坡村委会3个、儋州市蓝洋镇南罗村委会2个;)万宁市60多个村委会、东方市罗带乡10个村委会尚未完成延包工作。2.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现象,万宁、琼中、东方、乐东等市县较为突出。3.陵水、万宁、琼中等3市县尚未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4.部分市县延包资料档案标准低、质量差。5.少数市县没有按规定办理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登记、审批手续个别县经济组织登记证没有全面发放。

  为确保全省延包工作质量,为今后30年的土地管理和承包合同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必须高质量做好延包扫尾工作:

  (一)抓好延包割尾工作。尚未完成延包工作的,市县要组织精干力量下乡帮助开展延包工作,决不能留尾巴。

  (二)继续抓好承包合同的完善工作。凡是不按省农业厅要求填写的合同书、合同手册、经营权证书,要坚决纠正。合同手续一定要完备,不能马虎了事,该返工的要返工,该补救的要采取措施补救,无效合同要重新签订。合同签订规范率要达到95%以上。

  (三)继续抓好资料档案的建设工作。市县、乡镇、村三级资料档案要按省农业厅的要求归档,保证资料齐全;档案的建设要按照档案部门规定的标准、规格建立,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四)继续抓好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审批的完善工作。尚未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要尽快建立,办理有关手续;已建立但手续不完备的要补办登记、审批手续。东方市在行政村建立经济合作社不妥,应改在村民小组建立经济合作社、行政村建立经济联合社。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后,市县农业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五)继续抓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工作。3个尚未向农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市县,要抓紧解决经费印制证书,组织填写,力争第三季度发放完毕;7个正在向农户发放经营权证的市县,要严把填证质量关,发放不漏户,争取近期完成发放任务;9个已全面发放的市县,要进行检查,对不完善的方面及时补救,确保工作质量。

  为了监督上述任务的落实,省农业厅将深入万宁、琼中、东方、乐东等此项工作的后进市县,检查指导,促进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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