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4年 第3期 (2004-02-15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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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2004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

琼办发〔2004〕2号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省委、省政府2004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紧抓好,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为民办实事事项的落实。


2004年2月6日


省委、省政府2004年为民办实事事项

  一、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率1个百分点,减轻农民负担3亿元。(牵头单位: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地税局)

  二、全年新增就业岗位7.4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万人。在做好原有城市低保工作基础上,开展农垦系统5万困难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牵头单位: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垦总局、省工商局、省地税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

  三、高标准整治基本农田15万亩,新建桥、涵、闸等配套设施4.8万个。全面完成全省农网二期改造工程,使全省农村低压电网改造覆盖率达95% 。(责任单位: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省水务局、省发展与改革厅)

  四、继续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举办各种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讲座2000期,赠送农业实用技术书籍和资料40万份,培训农民70万人次;培训渔业适用技术8.5万人次,渔民转产转业就业培训2000人次;建立农业科技服务“110”和星火信息化服务点20个。向农村送戏800场,送电影1000场,送书200万册;通过“汽车流动扶贫医院”免费诊疗贫困病人1万人次。(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厅)

  五、投入8450万元,改造农村中小学校D级危房13万平方米。投入410万元,从全省720个贫困村中招收400名学员,举办“小康班”;在民族贫困地区招收农村青年3000人,举办“9十1”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六、在全省农村缺水地区兴建各类饮水工程662宗,解决农村30万人饮水难问题;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8万人;扶持3万农户建设农村沼气池,配套扶持1万户养猪3万头。(责任单位:省水务局、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地矿局、省扶贫办)

  七、扶助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改造茅草房8000户;扶持归难侨民改造危房1万平方米。(责任单位:省民宗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八、开工改造县际及农村公路1350公里;建设乡村公路25条160公里,解决25个行政村通达问题;重建新建桥涵30座。(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扶贫办)

  九、海口、三亚农贸市场建立产品准入制度(试点),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注水网、病害肉上市;完成全省农村药品配送中心的组建运行工作,开展“放心药店”的审评活动,让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药”。(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十、完成省图书馆主体工程,开工建设省博物馆;通过“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解决中西部地区200个村通广播电视问题;在海口、三亚等城市开通数字电视。(牵头单位: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海南广播电视台)

  十一、创建500个文明生态村(队)(其中省农垦总局100个)。(牵头单位:省精神文明办、省农垦总局。责任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交通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民宗厅)

  十二、投入820万元禁毒,新创建3个禁毒优秀市县,在吸毒千人以上的七个市县各建一个戒毒康复农场。(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农垦总局)

  十三、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面积1700万亩,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实现农村土地产权管理信息化。(牵头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责任单位:省农垦总局、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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