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1999年 第2期 (1999-02-28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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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假:我省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课题

  海南省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叶振兴

  假酒、啤酒瓶爆炸、劣质燃气热水器致人伤亡的事例,在全国时有所闻。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人所共知,人神共愤。然而,这仅仅是假冒伪劣商品破坏性的一个方面,它对经济发展的恶劣影响,同样不容轻视。朱镕基总理就很精确地把“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列为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隐忧之一;将“假冒伪劣商品横行”列为影响全国工业增加值的五大原因之一。对照假冒伪劣商品对我省经济发展的影响,愈加认识到朱镕基总理的以上论断,高屋建瓴,切中要害。

  1998年我省26家水泥厂有24家亏损,其原因是互相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而引发恶性价格竞争的罪魁祸首是低价假冒伪劣水泥充斥市场。其实,同样的现象还出现在我省其它一些行业。如海南中亚铝业有限公司、海南鞍钢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嘉泰摩托车有限公司等也因低价劣质货、冒牌货的涌现而处境艰难。假冒伪劣产品对我省经济发展的影响,首先表现为一是挤占了正当生产企业的市场份额,直接造成正规企业经济效益和我省财政收入的降低;二是扰乱市场秩序,优难胜劣不汰,不利于我省名牌产品的培育;三是增加外来投资者的疑虑,减弱投资者信心,破坏我省投资环境。

  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我省假冒伪劣农资问题亦十分严重。1998年,仅我省技术监督稽查队查获的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货值就达500多万元。假冒伪劣农资的有效成份都大大低于标准,甚至为零,用到农田后,不仅起不到任何作用,而且耽误农时,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减产减收。其中有害成份直接残留于农产品中,或给农民造成使用剂量不够的错误认识,使其在使用真品时也加大剂量,致使对人体有害成份在农产品中过量积聚,超过相应标准,影响农产品品质,损害消费者健康,降低其市场竞争能力,甚至被一些要求严格的市场拒之门外。

  旅游购物是旅游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来源之一。目前我省旅游商品质量形势不容乐观,质量欺诈行为大量存在。金银首饰、珠宝玉石、水晶制品是我省中高档旅游商品的主要品种,省技术监督局去年在省内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上的21个购物点,抽查138个样品,合格77件,合格率仅55.8%。一些旅游商品经营者经营思路不正,以玻璃、塑料冒充水晶、玉石,把低档珍珠标为高档珍珠,故意蒙骗游客。前不久,海口新港码头居然还发现了“注水假椰子”。旅客对此反映强烈,岛外媒体也经常可以见到抨击的报道和文章。我省旅游商品质量问题破坏海南的美好形象,给我省在海内外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导致旅客持币犹豫,减少我省旅游业收入,并阻碍旅游商品产、销行业的发展。我省旅游商品品种本来就不多,如果目前这种假冒伪劣商品猖獗的现状不赶快加以改变,不仅现有的一些旅游商品势以难保,今后开发的新型品种,销售必须也会受到影响。

  假冒伪劣商品严重危害着我省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是我省工作研究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课题。

  省技术监督部门在“打假”工作方面均花了很大气力,近年每年都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货值都在2000万元左右,并端掉了大批制假售假窝点。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不法分子制假售假的花样不断翻新、手段越来越狡猾,需要监控的范围点多面广,技术监督部门工作条件的局限,相关部门之间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以致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局面未能得到控制。1998年10月27日,朱镕基总理在总理办公会议上指出:要进一步加大质量监督力度,用铁腕抓质量。11月27日,他又指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大执法力度,执法受阻,即应报告国务院,严惩不贷。技术监督部门作为质量、计量、标准化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政府职能部门,有责任、有义务按照总理的指示,在遏制假冒伪劣猖獗势头,逐步控制假冒伪劣现象方面,有更大的作为。我省技术监督部门在今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切实加大“打假”工作力度和效果。

  一、继续采取大规模突击行动与日常市场巡查相结合的“打假”工作方式。在重点节日、重大活动、重要生产季节期间,针对重点商品、热点商品,全省技术监督系统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进行拉网式市场清查。同时坚持市场日常巡查制度,重点针对全省各级批发市场、零售点集中区,及时发现问题,追根溯源,毁灭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流通网络。

  二、发挥技术监督部门技术保障优势,加大质量抽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对市场上同一类商品全面进行质量抽查,了解该类商品假冒伪劣泛滥的程度,查出其生产经销商,为“打假”提供线索和依据。

  三、在全省开展“百镇千店无假货”活动,培养一批质量过硬的骨干商业企业(批发、零售公司、店)。在全省各乡镇的重点批发、零售点中,开展“清柜台”工作,推行“无假冒、保质量、建三包”质量承诺制,帮助其建立抵御假冒伪劣商品的机制。

  四、严厉处罚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质量违法行为。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连续两次质量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建议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撤销企业领导职务;问题严重的,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罚款措施。对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坚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新闻媒体是推动深入“打假”的有力工具。省技术监督部门应主动与省内各大新闻媒体联系,定期向其通报工作情况,对一些不法分子坚决予以曝光。

  六、充分发挥设在省技术监督局的省“打假办”的协调作用,联合生产者、销售者、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协同行动,形成“打假”合力。

  国家正在组织对《产品质量法》进行修改,其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处罚必将更加严厉,可操作性必将更强。全省技术监督部门在提高行业作风,加强自身建设,保持“科学、公正、廉洁、高效”行业形象的基础上,应围绕我省经济建设的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探索“打假”工作更为有效的办法,为我省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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