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加快我省基层文化建设的建议》省农工党、省政协教文卫委、省九三学社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04-05-12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文体厅 | 2004年7月7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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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文函〔2004〕51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97号提案的答复(C) 农工党海南省委、九三学社、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基层文化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几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关于贯彻十六大精神,加快先进文化建设,大力发展海南文化广电出版体育事业和产业的意见》,上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文化建设工作意见》,建议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文体事业建设的领导责任,把基层文化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每年议文化、设施进规划、经费列预算”,同时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今年我厅将利用国家资金建设文昌文化馆大楼、琼海文化活动中心、海口琼山区文化馆、澄迈县图书文化综合楼、儋州图书馆和临高文化图书大楼,将部份市县的博物馆与文化馆“二馆合建”。 二、至于从扶贫专项资金中设立文化扶贫专项资金和设立乡镇文化站基本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省财政厅认为: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政扶贫资金可以用于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省财政已对各民族市县进行了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乡镇文化站基本设施建设属市县政府事权,应由各市县政府在上级转移支付和地方财力中予以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省文化事业和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四年七月五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文化处 ,吴小淑,6533810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