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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我省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3-2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0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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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会员会
    第三次会议党派团体提案第0068号的答复
   
    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针对提案所提的问题,经省卫生厅疾控处、医政处等部门进行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同意由省卫生厅牵头成立由卫生、民政、公安、财政、教育、残联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参加的海南省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我省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同意由省卫生负责制定《海南省精神卫生法》,以使精神卫生工作有法可依,促进发展。
    三、同意政府对精神病专科医院如省安宁医院实行全额拨款,增加投入,加强该院建设,改善住院环境,增加收治能力。重点建设海南省安宁医院,由该院牵头负责全省的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
    四、同意对省内的精神卫生机构进行一次普查,对不符合《精神病医院基本标准》的精神病医疗机构予整顿或取缔,以保障病人获得规范的治疗。
    五、同意成立海南省精神疾病防治中心,并给予一定的编制和专项拨款,以加强省内精神疾病防治队伍培训及宣传工作。
   
   
   
   
   
   
   
    二OO五年九月十六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督查议案处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卫生厅疾控处 钟蓬堂
    联系电话: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