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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敦促各市县编制“共享农庄”发展规划及支持配套建设的提案
提 案 者: [委员] 张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农村厅;  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琼海市政府;儋州市政府;文昌市政府;东方市政府;五指山市政府;万宁市政府;定安县政府;屯昌县政府;澄迈县政府;临高县政府;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白沙黎族自治县政府;  2019-11-12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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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各市县编制“共享农庄”发展规划及支持配套建设的提案
(B类)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对政协
    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0589号提案的答复
   
    张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敦促各市县编制‘共享农庄’发展规划及支持配套建设的提案”(第05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理顺政府隶属和主责单位的建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琼府〔2017〕65号)中明确了发展共享农庄的总体思路、建设内容、开发建设模式、运营机制、融资模式、扶持政策等,对省共享农庄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了明确分工。因共享农庄涵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此,在开发报建方面应根据具体建设内容分类处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而对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到市县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二、关于启动编制共享农庄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的建议。省农业农村厅正在研究编制《海南共享农庄发展规划》,对海南共
    享农庄的发展目标、发展模式、发展路径、空间布局、经营管理、政策保障等方面进行系统思考和全面规划,以统领海南共享农庄的发展,为推动共享农庄在海南省的落地实施提供可靠的依据,在规划布局方面提出了“两点四线五组团”的总体布局,并根据区位、农业、旅游、人文及市场资源对每一组团的主题定位、项目布局及重点项目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对共享农庄与美丽乡村建设进行了阐述,对共享农庄精品线路进行了布局。重点在发展主体突出、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的共享农庄品牌,使海南热带特色农产品和海岛田园生活方式深入人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海南共享农庄认定和创建试点申报方案》明确了只有通过市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旅游等部门联合初审的共享农庄项目才能推荐到省农业农村厅,因此,共享农庄的建设是上下联动,各部门联合推动的。
    三、关于共享农庄“五网”建设的建议。为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我省按照适度超前、互联互通、安全高效、智能绿色的原则,实施一批“五网”(光、电、路、气、水网)基础设施工程。推进“智慧海南”建设,光网向农村、农场延伸,截至9月底,全省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宽带网络覆盖率达92.59%,4G网络覆盖率99.30%,排名全国前列;实施城乡电网智能化改造工程,农民从“有电用”向“用好电”“安全用电”转变;131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部开工,完成投资92%,惠及7.7万农村居民;加快农村气网建设,推进燃气下乡进村,投资2.3亿元帮助10087户村民实现“气代柴薪”;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建成12374.8公里,全省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率全部达到100%,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99.9%,计划年内实现100%,走在全国前列。共享农庄经营主体也多途径寻找方法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庄园区环境整洁、功能分区、活动项目、餐饮、住宿、道路、景观、卫生等配套服务设施完善是农庄建设的基本要求,自2017年创建试点以来,在建设用地紧缺的情况下,共享农庄业主积极探索利用不同用地模式,开展园区休闲业态建设。如文昌好圣航天共享农庄以好圣村美丽乡村改造为依托,完成了餐饮中心、互联网中心、农庄污水处理点等休闲配套设施建设;福山荔枝共享农庄获得在澄迈县“多规合一”范围内的72.76亩旅游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游客接待中心、餐饮、民宿等服务设施建设;五里路茶韵共享农庄拟利用白沙县政府近期批复的符合白沙县“多规合一”的5亩旅游建设用地指标建设与茶文化相关的休闲业态。这些典型案例为共享农庄的落地提供了参考,也对政府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共享农庄领导小组将在共享农庄资金投入、动态管理等方面做更多的工作,确保共享农庄健康有序发展。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