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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设立保安警的建议》省政协社法委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2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公安厅
200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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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公函[2004]278号
    对海南省政协第四届第二次会议 B
    委员提案第0096号的答复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保安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建议我省公安机关借鉴上海市公安局文职雇员制度的做法,设立保安警(建议称“文职警察”)。根据此前我厅派人赴上海考察了解的情况,结合我省实际,我们认为,设立文职警察首先要解决编制和经费保障问题,其中编制需经省编委下达,经费需由各级财政保障,并非公安厅一家能承办的事项。因此,我厅建议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门调研后,提出方案专文报省政府审批。
    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经常监督我们的工作。
   
    海南省公安厅
    二00四年七月一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公安厅办公室 薛根强
    联系电话:6531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