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我省生态景观绿化建设应当优先采用本地丰富植物资源的建议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05-03-29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住建厅 | 2005年9月19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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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厅 关于对海南省政协四届三次会议 第0061号提案的复函 台盟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关于我省生态景观绿化建设应当采用本地丰富植物资源的建议》(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党派团体提案第0061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建议》指出:目前我省生态景观绿化建设中存在“贪大求洋”,使用外来稀奇昂贵的绿化树种和使用乡土树种不足的问题,认为使用外来的稀奇昂贵的树种,不但耗费巨额资金引进,而且会由于水土不服、气候条件差异等因素,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加以养护。更为严重的是,盲目引进外来树种可能导致外来生物的入侵,导致原有生物物种的衰竭,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这些意见对今后我省城镇园林绿化建设是很有指导意义的,我厅将结合存在的这些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一是要加快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立法步伐,依法规范园林绿化建设乡土植物的配置;二是提高政策引导的有效性和真对性,从环节和源头上提高乡土植物配置的引导和监管力度;三是加快“海南省园林绿化施工监理办法”的出台,建立园林绿化施工乡土植物配置的监理标准;四是完善省园林绿化先进城镇评比标准,增加省园林城镇乡土植物配置的评比标准,推动园林绿化建设乡土植物的应用和水平的提高。 感谢贵委对海南生态环境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赵文川 电 话:65361225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