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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提 案 者: [委员] 李繁华;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海南省工商联;  人才发展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9-05-1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南省工商联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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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B类)
李繁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的提案收悉。根据您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等会办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企业融资难方面。
    海南银保监局积极贯彻上级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的决策部署,印发《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琼银保监发〔2019〕7号),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着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纳入绩效考核制度,在内部考核机制中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业务权重。建立民营企业专项激励机制,在内部考核指标设置、营销费用分配、员工薪酬等多个层面加大倾斜,通过增设专项激励费用、安排专项内部补贴等多种方式,激发服务民营企业内生动力。二是完善尽职免责制度。三是改进融资增信模式。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领带,鼓励对主业突出、财务稳健、信用良好的优质民营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确保信用贷款在民营企业贷款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提高民营企业贷款抵押率上限,逐步扩大商标、专权利权等无形资产的运用。四是加强贷款税率管理。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对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税率的让利空间,确保到2019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税率较年初下降。对使用支小再贷款资金和获得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要严格控制税率定价。五是增强风险化解能力。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风险识别、控制和化解能力,客观对待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困难,不得盲目采取断贷、抽贷和压贷。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区别对待、“一企一策”,分类采取支持处置措施,着力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
    二、关于准入门槛问题。
    省政府相关部门积极贯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问题,从政策、资金等各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尤其是海南宣布建设自贸区、探索建设自贸港以来,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作为优化营化环境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旅游客运改革向深层次、高水平发展,探索完善更加符合我省省情和行业发展实际的体制机制。经过反复深入研究,《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日修订通过,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减政放权。一是将原规定的“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修改为“运力投放实行市场调节”;二是将原规定“车数50辆以上”降低为“30辆以上”、“客位数350个以上”降低为“300个以上”;三是放开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新政策进一步放宽了旅游客运的准入条件,让更多的企业进入我省旅游客运市场,并引入更加灵活的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机制,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让旅游客运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旅游发展需要,加快形成我省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省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截至目前,省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共271户,占全部企业户数36.6%。主要做法有: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发改委等4部门制订了《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国有资本进入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实施意见》;省国资委制订出台了《海南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流程》和《省属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实施办法》。 
    二是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混改。1.新设混合所有制企业。省国资委要求省属企业新上项目或新组建市场主体时,原则上都要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18年新设了海南发控绿洲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农垦南繁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等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2.分批发布混改招商信息。通过《海南日报》、省国资委网站、海南产权交易所等平台,面向社会推介天汇能源、丰源油脂等混改项目,吸引广大投资者参与海南省国有企业混改。3.正式挂牌混改项目。海南铁路混改项目被列入国家第三批混改试点,由省国资委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股权转让结合增资扩股方式的混改方案,并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海南农垦建工集团公开挂牌实施混改,成功引入民营资本广东联泰集团进行混改。三叶医药物流公司完成方案制订和审批程序,正在履行评估备案手续,即将公开挂牌增资扩股。4.入股非国有企业。海垦控股集团先后并购海岛和牛公司、境外橡胶企业R1公司。发展控股积极寻找民营光伏发电项目并购机会,助推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
         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各负其责、协调运转。转换经营机制,建立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用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
         四是解决企业混改存在的困难。混改后的企业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和债权债务,与职工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不变。涉及职工安置的,依法合规办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要求,做好土地处置和财税支持等相关工作。
         五是推进集团层面混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对海建集团混改提出了要求,省国资委正指导企业抓紧推进有关工作。省国资委将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关于管理体制问题。
    2018年6月12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发〔2018〕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将民营经济发展摆在更突出的位置,不仅在政策方面支持,更多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和工作举措上突破创新。《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发展民营骨干企业,培育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营造重商亲商良好氛围,搭建政企业沟通的制度化平台,建立领导干部直接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建立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根据文件要求,省工商联于2018年底组织了“海南民营企业100强发布活动”,激励企业发展壮大。今年上半年,省工商联会同第三方机构,深入全省各市县开展海南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评价工作。为确保《实施意见》落实到实处,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近期配合省委督查室对《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派出督查组深入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全面了解掌握《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推动相关措施的落地落实。
    为搭建起政企沟通的制度化平台,省委省政府建立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2019年5月1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机制,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要定期走访调研,了解情况;二要加强教育引导,守法经营;三要建立沟通机制,了解诉求;四要促进政策落实,增强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五要保护合法利益,公平竞争;六要营造良好氛围,靠前服务;七要强化工作考核,转变工作作风。同时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由省委常委、统战部长担任召集人,26个省委省政府相关单位的负责人以及各市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海南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研究审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措施,通报民营经济发展有关情况,推动完善民营企业权益保障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四、关于人才引进和培养问题。
    企业发展的关键在于人才,省委省政府从建设自由贸易区港的战略全局出发,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稳定人才、引进人才。
    1.2017年,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对人才落户作了详细的规定,这次行动计划增加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内容,海外留学归国的本科以上毕业生都可在海南任一城镇落户,为人才落户提供政策保障。
    2.2018年5月13日,海南省委七届四次全会通过《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以下称《行动计划》),从省级层面为民营企业稳定人才、引进人才创造有利的政策保证和社会环境。《行动计划》对人才引进做了具体规定,如在人才落户方面:放开人才落户限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可在我省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产品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可在我省任一城镇落户;在人才子女入学方面:积极引进国内外名校、名师,规划建设国际学校,提升基础教育水平。全职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直系亲属就读我省中小学、幼儿园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领军以上层次人才子女户籍转入我省的,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高中转学的,按与原就读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予以解决;在人才配偶就业方面:全职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配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对口安排相应工作,配偶为企业人员的,安排到企业工作,配偶未就业且符合岗位条件的,经考核安排到事业单位就业,其他未就业的,按引才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助,3年内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3.按照《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省政府先后在省内举行三场“招才引智”专场招聘会,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举行海南省2018“聚四方之才”招聘会,吸引了众多名校和海归人才。
    4.对于引进人才普遍关注的教育和医疗问题,我省通过实施“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好校长、好教师”引进工程,引进了一批优质的合作办学项目和一批高层次的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和优秀管理团队,解决了人才子女教育的后顾之忧。同时致力将国内外优质的医疗资源引进来海南,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加紧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服务机制,按照层次为在海南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高效、便捷、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
    5.目前,海南省委省政府正着手建设省级“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为给各类人才来琼就业、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人才服务。在平台建成之前,先在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服务大厅(海口市和邦路3号)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服务项目申请材料,承办和代办有关手续,包括:办理人才落户、人事代理、高层次人才认定、办理“天涯英才卡”、申请人才租房补贴、申报营业执照、办理子女入学等30多项,并开通了热线电话12333。同时,网上办事平台也在抓紧时间建设中,建成后将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同步办理,为各类人才提供“一张网”服务。
    6.省委省政府正在研究《外国人在琼工作服务管理办法》,规范外国人来琼就业创业的管理,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吸引和使用国际人才。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海南省工商联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