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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合理使用“工业发展基金”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3-2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0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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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发改提复〔2005〕680号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党派团体提案
    第0050号的答复
   
    海南省台联:
    贵单位在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合理使用 ‘工业发展资金’的建议”(党派团体提案第005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关心省工业发展资金的合理使用问题。
    对于你们提出的“在工业发展基金的使用和分配上,还应该适当按中央留存部分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奖励上年纳税多的企业,用于鼓励老企业在第二年多创造效益,多上交税收” 的建议,我们认为是有一定道理的。最近省政府拟对《海南省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我厅拟向省政府转达你们的建议,由省政府讨论决定,省政府讨论决定的结果我厅再及时转告给你们。
    对于你们提出的“‘海南工业发展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应举行特别听证会” ,“广泛征求各部门及行业代表的意见”等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考虑,在现行的咨询专家、部门会审(有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委、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专家参加)等做法的基础上,积极考虑吸收更多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讨论,共同做好省工业发展资金的安排使用工作。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发展与改革厅 何明雄
    联系电话:65318313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政协 工业 资金 提案 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