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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推进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3-2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公安厅
200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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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公函[2005]269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第0025号提案的答复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你委提出关于“推进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于2003年正式启动,在推动全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中,我厅根据国家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结合海南的实际,在借鉴江苏、福建、湖北、辽宁等四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省发改厅、省建设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海南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于同年9月、12月两次将此意见呈报省政府。2004年5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回函称,此件涉及事项条件未成熟,暂缓办理。
    二、根据汪啸风书记、卫留成省长、江泽林副省长分别于今年1月29日、2月26日、3月28日在《关于推进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发言)上所作的有关重要批示,为了尽快推进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经江泽林副省长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指定省公安厅牵头,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省教育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9人考察组,于6月6日至16日,赴湖南、福建、江苏、山东四省考察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目前,正在研究起草专题报告。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涉及省政府多个职能部门,要制定更加有利于我省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的户籍管理制度,需要各有关职能部门互相配合。考察工作结束后,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省教育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各自的配套管理措施,下一步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尽快完成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联系单位:海南省公安厅办公室
    联系人:薛根强 王绍玲
    联系电话:65312670 65312990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