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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三亚珊瑚礁生态资源保护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3-2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渔业厅
200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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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三亚珊瑚礁生态资源保护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于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由亚龙湾片区、鹿回头半岛——榆林角片区和东、西瑁洲片区三部分组成,保护对象为珊瑚礁生态系统,是我国目前唯一的以珊瑚礁为保护对象的国家级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1992年国家海洋局批准在原海南省海洋局设立保护区管理处,1996年海南省海洋局移交省政府管理,保护区管理处归属海南省。2002年经省编委核定为处级事业单位,隶属省海洋与渔业厅,编制6人,负责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保护区建立以来,在国家海洋局和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保护区保护与发展工作。在执法巡察、宣传教育、科学研究、调查监测、交流合作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根本扭转了建区前珊瑚礁退化的趋势,区内珊瑚、珊瑚礁及其珊瑚礁生物恢复显著,珊瑚礁生态环境逐步好转,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突显。随着三亚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地方经济发展对保护区内丰富的旅游资源的开发需求也不断上升。为了摸索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模式,1996年起保护区开始进行适度旅游开发活动,通过区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管理经营方式的转变,增加了就业机会,使原来以采挖珊瑚礁为谋生手段的破坏行为大为减少。经过十几年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区内的珊瑚生态系统得到了明显的恢复和改善,生态旅游开发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2002年起,保护区按照“以区养区、适度开发、持续发展”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科研监测活动,如:在保护区局部区域内开展小面积的珊瑚移植恢复实验,跟踪监测珊瑚生长及环境变化的状况,不定期对珊瑚移植生长恢复状况进行观测;建立多个珊瑚礁生态观测点等。同时,严格执法,扩大宣传,制订规划,通过实施保护与发展并举的管理策略,从而减少了区内破坏珊瑚礁的行为,促进了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对保护区的保护和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2年完成的保护区十年生态调查显示,保护区内保持Ⅰ类海水水质,生态环境优良,珊瑚礁生态系统处于稳定的恢复状态中。
    保护区在推进保护与发展并举的经营管理方式中,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如保护区基础薄弱、人员编制不足、保护资金匮乏、违法开发和管理不协调、对适度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等。这些问题得到社会有关方面的关注。2003年9月省政府召开了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问题,会议认为,要正确处理好保护区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行政、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保护区的健康发展。
    2003年在国家海洋局和省政府的指导下开展了保护区发展规划的编制,2004年规划编制完成,并获得了国家海洋局的批准,2005年起分步实施。规划的实施将有效地带动保护区存在问题的解决,促进保护区的健康发展。
    今后,保护区将以“保护为主,适度开发,持续发展”为指导方针,实施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主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加大珊瑚礁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加快生态教育基地的建设步伐;加强珊瑚礁生态监测,切实故好保护区生态监测工作;联合多部门开展执法行动,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依法规范入区企业适度开发行为,科学管理适度旅游开发活动,和有关部门一起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促进保护区的健康发展。
    非常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海洋与渔业厅环保处 陈文群
    联系电话:65337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