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提供公益性“校内午托”服务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梁军;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海南省消防安全总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5-1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9年10月15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提供公益性“校内午托”服务的建议
(B类)
海 南 省 教 育 厅
   
    琼教提案字〔2019〕90号
   
    海南省教育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507号提案的答复
    复文分类:B
   
    梁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提供公益性“校内午托”服务的建议》提案收悉,综合省消防安全总队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们工作、生活节奏加快,以及城市外来流动人口增加,部分家长因为工作作息时间与孩子作息时间不同步,无法为孩子解决课后就餐、午休、看管等问题,学生课后托管的需求大幅增加。为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我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学生课后托管提出“立足校内,规范校外”的思路,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一、及时传达部署教育部出台的指导意见,研究出台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政策依据
    为统筹全省中小学做好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高校内课后服务质量,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有据可依,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情况摸底调研的通知》(教基司函﹝2018﹞52号)精神,2018年5月,我厅启动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向全省各市县人民政府府和省直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召开了中小学学校校长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在广泛听取了各有关单位和基层一线工作者意见建议的基础上,2019年3月29日,我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海南省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琼教基〔2019〕56号),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以及运行管理机制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指导各市县组织辖区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为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重在解决部分学生家长接送孩子时间与学校上学放学时间的冲突问题,并明确要求开展课后服务的中小学校,要主动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等事项,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从政策上为“校内午托”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探索持续可行的中小学生校内“午托”服务运行机制。
    目前,“校内”午托需求最为强烈的城区学校面临的最大压力是学校办学条件紧张。我省城区学校现在普遍大班额严重,生均校舍面积不足,但我省中小学午休时间较长,普遍缺乏必要的“午休”场所和就餐条件。虽然我省鼓励各学校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为学生提供午托服务,如与公益校外机构合作共同开展,统筹街道(社区)、志愿者团体、家委会等社会资源开展等,但除了新建学校“午休”“午餐”条件相对充裕外,大部分学校都难以开展。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海口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到深圳、天津、山东等地考察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目前,已草拟了海口市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校内午餐午休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实施办法,并提请海口市人民政府研究。关于午餐午休费用问题将计划采用财政支持、家长分担的方式解决。
    三、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外机构检查力度,指导家长选择规范的校外托管机构。
    校外托管是经营性社会服务机构受学生监护人的委托,为学生提供接送、餐饮、休息等服务。目前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主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市场监督管理、教育、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针对校外托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2019年起草了《校外托管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将进一步加强监管。针对收费和食品安全问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校外午托”服务收费公示监管和食品卫生日常监管。同时,教育部门要求各地各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家长会、班会等渠道对学生家长进行指导,指导和动员家长选择有资质的正规的校外托管机构就托,不去没有资质的校外托管机构托管,教育学生懂得自我保护和处理突发性事件的方法,努力防范安全风险。同时,对在校外托管机构托管的学生,进行人身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提供公益性“校内午托”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提高教育事业服务能力的要求,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加强保障。让更多的学校能够提供“校内午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
   
   
   
    海南省教育厅
    2019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教育厅 张馨尹,68230825。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