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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发展循环经济是生态省建设的必由之路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3-2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0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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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
    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15号
    提案的答复(经济建设.城建旅游)
   
    民革海南省委员会:
    感谢你委对我厅工作的支持。你委提出的“发展循环经济是生态省建设的必由之路”,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实现这一战略部署,必须妥善解决好经济的快速增长与人口增长、资源不足、生态环境破坏之间的突出矛盾。当前,我省经济发展中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问题不断突现。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尽可能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不仅符合国际社会发展的潮流,也是缓解当前我省经济发展中突出矛盾,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我省生态省建设,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深远的重要意义。
    一、关于你委提出的“成立海南省循环经济领导小组”的建议。
    我厅将积极向省政府提议成立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海南省循环经济领导小组”。该小组的成立将对解决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困难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二、关于你委提出的“建立促进循环经济的法律制度”的建议。
    依法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完善资源与环境保护立法,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循环经济相关法律制度,是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的法规制度体系,从根本上创造推进循环经济的动力机制,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能力。
    我厅正在组织制定“海南省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准备报请省政府以行政规章的形式颁布实施,实施一年后再报请省人大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颁布实施。关于产品能效标识、再生利用品标识制度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问题,国家有关部委已经着手组织制定,其中家用电冰箱和空调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已从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三、关于你委提出的“积极开展循环回收利用的试点”的建议。
    电池中含有的汞是一种毒性较大的重金属,是废旧电池污染环境的罪魁祸首。目前国内外处理、回用废电池(主要是指一次性废旧干电池)的技术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缺乏公认的经济、有效的回收再生工艺。因此,要杜绝废旧电池对污染的环境,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禁止生产含汞电池。1997年,为了彻底解决电池中的汞对环境的污染,实现电池产品的低汞和无汞化,国家经贸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对量大面广的锌锰电池汞含量的限制分两步走:第一步,普通锌锰电池和碱性锌锰电池达到低汞要求。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各类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2002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的0.025%的电池”。第二步,碱性锌锰电池要达到无汞要求。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所以,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含汞电池将退出市场。
    我省各市县在废旧电池的回收方面进行过许多尝试。2000年,海口市某企业曾在海口市各地方放置了300个废旧电池回收箱;2003年,海口环卫部门在全市设立了6个废旧电池回收点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回收后定期运到颜春岭垃圾场贮藏。但是,由于我国在电池回收处置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群众的环保意识还较弱,随便丢弃废电池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造成回收效果都不是很好,再加上海南没有处理废旧电池的设备等原因,我省废旧电池的回收一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
    据有关专家称,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很多地方回收了大量的废电池,堆积如山,却无法处理。如果把大量的废电池集中到一个地方,再剥开外壳回收有价值部分,将残渣随意抛弃,就有可能引起局部地区的汞污染。科学地讲,收集的废旧电池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否则将会对收集单位或个人造成危害。因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3]163号)中明确“废一次电池的回收,应由回收责任单位审慎地开展。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电池” 。
    我省正积极筹健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并初步选址在昌江县内,第一期工程预计于2006年底建成投入使用。该中心建成后,将使我省废旧电池的集中处理成为可能。与此同时,为了使这项工作能顺利开展,必须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其次,我厅将联合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电池回收工作的有力措施和配套政策。
    四、关于你委提出的“建立发展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议。
    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设生态园区区首先要坚持高起点、用循环经济的理念加以设计和规划,按照门类相似的原则合理布局园内企业,构建生态工业链,从宏观上保证园区生态良性循环。另一方面,要打破传统的工业分散布局的方式,按照关联配套、协调发展的原则,引导工业企业和项目向工业生态园区集中,提高工业布局的聚集度,为推行循环经济提供载体。按照以上的思路,我们拟选择东方化工城和老城开发区作为我省的试点,并把此项工作列入“2005年海南生态省建设计划”。以废弃物再生和循环利用为依托的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也在筹建中。
    五、关于你委提出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的建议。
    自2000年以来,省人大、省政府先后发布了《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切实做好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工作意见》,省农业厅等单位联合出台了《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基地考核认定办法》、《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生产技术规程总则》、《关于停止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紧急通知》、《海南省无公害农产品推荐使用农药品种及安全使用方法》等规定办法,促进了我省生态农业的蓬勃发展。到2004年末,已有248个生产单位通过了无公害菜生产基地认定,面积达180万亩,年生产无公害瓜果菜约250万吨,占全省瓜果菜生产总量的60%。发展生态农业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今后,我省将通过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技术培训、推广标准化生产、创办示范基地等方式大力推进生态农业的发展,使我省2005年底无公害种植面积达到204万亩。
    2001年,时任省委书记的白克明同志提出了创建文明生态村的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新思路,使我省生态文明村得到了全面发展。文明生态村总数从2000年的40个增加到2002年初的400多个,再到2004年底的4133个。我省文明生态村占自然村总数比例已达到18.3%。到2010年,全省一半以上的村庄建成文明生态村。2015年,全省75%的村庄建成文明生态村。2020年,90%以上的村庄建成文明生态村,实现农村面貌的根本改变。
    我省各市县以沼气为纽带的农村沼气建设作为文明生态村创建的重要内容。修建沼气发酵池,利用人畜家禽的粪便为原料生产沼气,使用沼气点灯、烧饭、洗浴;沼液又是上等的有机肥料;用于无公害瓜果蔬菜和粮食的生产。肥多、粮多、收入多,进一步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猪多粪多,沼气多,肥多、粮多、收入多,,,,这是一个典型的良性生态循环链。经过几年来的大力推广,现在我省农村已建“三联通”沼气池约12万个。沼气已成为全省农村的重要能源,推广工作也从过去政府动员农民的被动状态转变为现在农民争先恐后主动建造的生动局面,范围从少数市县推广到全省各地。若以4.9万农户使用沼气粗略计算,受益农民可达20多万人,每年可节支增收4900万元,减少林木砍伐24.5万吨,保护林地49万亩。农村沼气建设已在海南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海南生态省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生态农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文明生态村建设,以科技为动力,以养猪户为主要建设对象,因地制宜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进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推广“一池三改”,建设独具海南特色的“猪-沼-果”能源生态模式,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发展家庭养殖业和种植业,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效、农民节支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六、关于你委提出的“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大循环,发展资源再生产业”的建议。
    资源再生产业肩负着提供资源、改善环境和保护人类生存条件三大任务,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社会性公益事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拥有量的增加,以及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将面临更加繁重的任务。一是公众对过去未能很好回收和处理的废干电池、废润滑油等污染严重,危害较大的废弃物更为重视,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二是未来几年电脑、复印机、手机等电子废弃物以及冰箱、电视机、洗衣机、空调等废旧家用电器的数量将大幅度增加,如何有效地回收和处置这些现代垃圾,使之变废为宝,将是再生资源产业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目前,我省再生资源企业基本上都采用"收进来,卖出去"的经营模式,企业普遍规模小,资源回收率低,与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差距甚远。因此,必须改变我省目前的"收进来,卖出去"经营模式,基本做到多拆解、细挑选、精加工、先利用、再回炉,有效地利用再生资源,提高再生资源利润率。
    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我厅在有关规划及方案中初步确定了“以开发区为依托,建设若干个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基地和规范化的再生资源拆解加工利用基地,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进程。重点扶持建设几个具有现代化水平和经济规模适度、管理手段先进、符合环保要求和产业化发展方向的废旧家电、废电脑、废塑料、报废汽车、军队退役报废装备等重要品种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处理中心,加快绿色再制造工程发展步伐”的资源再生产业的发展思路。以“从事进口废五金拆解回收加工利用”为主的洋浦再生资源产业园及以“从事废纸、废轮胎回收加工利用”为主的昌江循环经济开发区的规划与建设已进入操作阶段。
    但是,以大量进口国外废旧物资为依托发展资源再生产业,使我省存在着进口废物入境时可能夹带其他有害废物的环境风险和成为出口国将本国难于处理的废物转移至我省各类风险。因此,海关、商检等部门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同时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利废企业的管理,防止二次污染,经济部门要扶持回收利用技术与装备先进、有一定专业规模、回收率高、实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和无污染的大型再生企业。总之,发展资源再生产业,实现资源、环境、就业、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将成为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发展与改革厅 郑柏安
    联系电话:65356410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