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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3-2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0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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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建设厅
    关于对省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0012号提案的复函
   
   
    民革海南省委员会(D01):
    贵委《关于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第0012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自九十年代初成立城建管理监察队伍以来,县级以上队伍已达1400人,多年来这支队伍在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监督、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由于执法范围不明晰、机构设置不合理、名称不统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业管理无法到位等原因造成了提案中提到的存在问题。
    最近,我厅对我省城市管理现状再次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征求意见稿),完稿后拟报省政府供省领导决策参考,其中采取措施的主要内容为:
    一、统一管理机制,把好进人关;
    二、在建设领域实行综合执法;
    三、规范执法范围,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四、综合考核机制,随时清退不合格人员;
    五、尽快推动立法工作进展,争取早日纳入立法计划;
    六、改进工作方法,让管理城市成为全民认可和自觉维护的工作。
    感谢贵委对城市管理的关心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
   
   
   
   
    二○○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