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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一体化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王义俊;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民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05-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民政厅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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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一体化建设的建议
(A类)
王义俊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一体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医养融合进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议。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6〕277号),2017年,省民政厅、省卫健委出台《海南省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琼卫家庭函〔2017〕21号),2019年,出台《海南省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等文件,为我省医养融合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引领和战略导向作用。二是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延伸。目前,全省已有132家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签约率达到75.86%,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35家民营医疗机构开通了医疗救治绿色通道,老
   
    年人医疗救治得到了保障;全省共组建2190个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每个签约团队平均服务1339人,常住人口签约率达31.97%,重点人群签约率48.54%,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率51.6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生特殊家庭签约率100%,推动了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三是加强医疗联合体工作。省托老院与海南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成立了医疗联合体,实现资源共享,有效满足了院内老年人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推动医养融合的各方面工作,解决老年人的“看病”需求。
    二、关于“建设养老型小区”的建议。2017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7〕144号)提出,严禁以举办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行为,同时,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去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提出,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多举措满足社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关于“理顺社区社保管理制度”的建议。目前,海南省托老院已纳入定点医疗机构,下一步,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医养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更好地服务。
    以上是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并欢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们工作的不断进步。
   
   
   
    海南省民政厅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