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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规范海府地区小学班级人数规模的建议》省民盟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2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0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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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海府办复字[2004]9号B
    对政协海南省四届二次会议
    第0092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海南省委:
    关于《规范海府地区小学班级人数规模》的提案收悉,感谢贵委对我市教育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政策上、投入上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投资和教育质量,改善办学环境和条件,我市拟定了《海口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意见》,并于2002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一、搬迁一批中学,如把一中迁到市郊,建成一所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的寄宿制高级中学等;二、扩建一批中学,如将海南华侨中学办学规模扩大到48个教学班,市二中办学规模扩大到42个教学班等;三、新建一批九年制学校,如在新埠岛、金贸区、海甸岛、海南广场、南海大道、东方洋开发区等地征地办九年制学校等;四、改建一批初中和小学等等。通过调整我市中小学校布局,整合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我市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行政区划调整后,2003年,我市根据新海口教育的发展要求制定了《海口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补充意见》,其中涉及府城地区小学的调整主要包括:迁建琼山区四小,在红城湖征地30亩左右,办学规模36个教学班;扩建琼山三小,在原琼山业余学校附近征地30亩,办学规模为24个教学班;扩建灵山中心小学,办学规模扩大到45个教学班。布局调整后,加上新建的琼山五小,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府城地区小学学位紧张、班额过大的问题。
    此外,我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积极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个人投资办学,并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目前我市民办学校有102所(大多数设在城区),在校生人数约占全市在校生人数的21%,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公办学校学位紧张的压力。
    行政区划调整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发展我市的基础教育,做大做强优质教育非常重视。陈成市长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快农村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加强薄弱学校的建设。市政府决定在5年内拿出10个亿的贴息贷款,大力发展我市的教育事业。并制定了海口市教育事业五年发展规划,对我市基础教育的发展进行了科学、缜密的规划。以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大力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成人教育,适度发展高等教育,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具体目标,通过实施“五大战略”,抓好“三项改革”,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坚持创新教育模式,稳步推进素质教育,把新海口建设成为全省的教育发展中心,为实现我市“两个翻番、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此复
   
    二00四年五月十一日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6670461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