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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用活农村土地、做活农村产业、实现乡村振兴的提案
提 案 者: [委员] 容丽萍;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农村厅;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04-1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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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活农村土地、做活农村产业、实现乡村振兴的提案
(B类)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412号提案的答复
   
    容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用活农村土地、做活农村产业、实现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海南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推进
    (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情况。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于2002-2004年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省共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72502宗,面积2382.9万亩,约占农村集体土地的97%。2010-2012年又集中力量对农村宅基地开展了确权登记,共完成权属调查100.95万宗,发证75.21万宗,发证率约75%,明晰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和农民宅基地的产权。目前,为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我省已在文昌、琼中组织开展了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计划今年底试点工作完成后,再用2年时间,即2020-2021年全面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统一确权登记,妥善解决长期以来我省农村住房未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农村土地改革提供坚实的产权基础。
    (二)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截至目前,全省22个县级行政区、202个乡镇、2554个村(居)委会已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共确权耕地面积786万亩,涉及承包农户98.3万户,签订承包合同面积781万亩,涉及农户96.6万户,占应确权农户的97.4%。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94.3万本,涉及农户92.7万户,颁证率93.5%。当前,土地确权进入“回头看”阶段,下一步主要做好确权成果更新修改、纠纷争议解决、查漏补缺等工作。
    二、逐步规范土地流转,充分保障农民权益
    我省通过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和海南省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同时做好22个市县(区)的土地确权数据库成果与管理信息平台对接,为权证的动态管理和土地规范流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将适时出台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流程,推广省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2017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7〕30号),明确积极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创新完善土地流转方式,引导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为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在2015年8月,原省农业厅、原省委农办、原省国土资源厅、原省工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通知》,明确了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鼓励范围、限制范围和禁止范围,要求各市县要建立农用地对外发包指导价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