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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完善我省散户蔬果安全监督体系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马向阳;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    2019-02-2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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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省散户蔬果安全监督体系的建议
(A类)

琼市监食通函〔2019〕13号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0401号提案的答复

 

马向阳委员:

《关于完善我省散户蔬果安全监督体系的建议》(第0401号)收悉。该提案由我局和省农业农村厅共同主办。根据“三定”方案,省农业农村厅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前的监督管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后的监督管理。现就我局监管环节涉及的蔬果安全问题答复如下:

食用农产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前提和基础,食用农产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蔬果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药总局第20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在食品生产加工、市场销售、餐饮服务等各方面开展了有效的监管工作:

一、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蔬果等食用农产品进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的质量安全是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经营者需要把好的第一道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采购用于生产加工的蔬果等产品时,进行严格的质量安全把关,做到蔬果来源清晰,质量安全保障。餐饮单位采购蔬果等食材,做到现场查验、索证索票,保障质量安全。对于蔬果等产品的市场销售,市场监管部门一是指导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制度科学规范管理;二是要求市场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按照一户一档模式准确掌握入场销售者的基本信息和日常经营状况;三是落实散户农产品“产地证明+入场快检”的准入管理制度;今年下半年起,还将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始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进一步强化销售环节蔬果等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逐步实现来源可追溯,安全有保障。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我局通过国家抽检、省级抽检和市县农产品抽检等多层次检测手段开展多轮次、全覆盖的监督抽检和快检,全方位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2015年起在全省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建设209个农药残留免费检测点,至2019年6月,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建设快检室462个,基本做到全覆盖。下半年,省局还将组织对市场超市的食用农产品安全快检室进行考核评估,努力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确保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包括自产自销散户蔬果的质量安全。

三、引导散户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

我局要求市场设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区域,散户进入市场销售自产食用农产品的由快检室负责抽样检测,流动摆摊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散户由我局配合市政管理部门引导其进入市场自产自销区域进行销售,同时将政府划定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区域纳入我局年度监管抽样任务。散户蔬果质量安全是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在蔬果的生产加工、市场销售、餐饮服务环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政策措施,监督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努力保障蔬果质量安全,并倒逼蔬果种植及储运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

感谢您对我省食用农产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和支持。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7日

(联系人:林浩,13976946996)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海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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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省散户蔬果安全监督体系的建议
(B类)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401号提案的答复
   
    马向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散户蔬果安全监督体系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包括散户蔬果在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大对农业散户生产实行集中化管理力度
    在农业散户管理上借鉴工业化理念,通过培训发展“菜篮子”生产基地、农业园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多种载体,改变农业生产形态,将农业散户归纳到较大的农业生产板块中,把一家一户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逐步转化为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灵活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等模式,让众多农业散户通过企业化运营形式有机整合起来,目前
    我省各类示范基地、合作社约1.8万多家,带动散户共32万多户。并通过上述组织统一输出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物品,统一提供检测、收购、销售等服务,从源头严格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把源头关,堵住标签不合格产品
    省农药检定管理所严格按照原农业部发布的农药电子标签管理方法以及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农药备案工作,审查把关产品,杜绝标签不合格产品进入海南。通过备案管理,我省原先销售2万多个品规的农药下降到7000个,其余不合格产品即将退出海南省场和减少大量劣质农药影响海南农产品质量。同时省植物保护总站每年对已备案产品进行评审,初步筛选适宜我省瓜菜和果树使用的高效、低度农药50多个品种,待进一步田间实验以及农残风险评估后开展推广应用。
    三、做好散户安全用药技术培训工作
    全省植保系统整合各方面力量,通过召开现场会、举办技术研讨培训班和讲座、印发技术资料等方式,进行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为散户农民提供技术保障。建立包户联系制度,按照区域包片,专业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培训,实行“零距离”指导。
    (一)每年由省植保站牵头、省农业科学院植保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环境与植保研究所等单位组成专家团,各市县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各乡镇、各村委会农技人员和蔬果种植区域所有农药经销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蔬果安全使用农药技术培训。
    (二)由省植保站统一编印培训教材(10万份),由市县农业部门和农药销售点免费发放给种植户;在种植田洋树立技术宣传栏,由当地乡镇农技部门,各村委会农技员,在各种果树生产季节定期发布病虫害信息,推广相对应的高效、低毒农药,提醒农民在采收时期安全用药的注意事项。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与广播电视等媒体合作,结合业务培训、执法检查、科技下乡等活动,多渠道加强对散户的宣传教育,并加强技术指导,帮助散户掌握投入品使用规范、生产技术规程,并建立台账记录。同时在各村委会、乡村主要交通要道、种植田洋悬挂宣传标语或建立田间宣传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确保种植户人人有质量安全意识,人人遵守质量安全要求。
    五、加大对散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一是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应对辖区内散户现状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情况,登记造册,将散户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从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到农产品抽检,对散户生产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实现散户监管常态化。二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将散户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特别是对抽检发现问题的散户进行重点监控,加大执法抽样检查和定量检测力度,针对性地解决散户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使用违禁投入品行为、抽检产品不合格的散户,都严格按照“两高”司法解释进行立案查处。
    六、建立蔬果安全生产示范区
    每年在三亚、陵水、万宁、乐东、澄迈、海口等水果、瓜菜主产市县建立一批安全生产示范区,在示范区内推广太阳能灭虫灯、诱虫色板和生物农药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确保农残不超标。每个示范区核心面积100亩,辐射带动面积5000亩。示范区至少有1个瓜菜种植合作社和100个以上农户参加。通过示范带动,实现整村、整乡、整县(市)推进。
    我们将紧密围绕把海南建设成全国人民的“果盘子”“菜篮子”目标,狠抓包括散户蔬果在内的检测、执法、监管,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推进绿色生产、安全消费,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