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省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0247号提案
答复的函(复文分类:B)
尊敬的郭东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海南自贸区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提案》(第0247号)收悉,经商省民政厅,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对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养老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部署,会同民政、发改等相关部门,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加快发展健康养老产业。
一、加强医养结合政策引领。2016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6〕277号),指导我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海南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琼府办〔2016〕295号)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落实国家和省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科学统筹养老和卫生两方面资源,积极推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养老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推行“医养一体化”的发展理念,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养老机构与医院功能相结合,构建新型医养服务模式。2017年,与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海南省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琼卫家庭函〔2017〕21号),明确各相关部门目标任务,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发展。2018年6月,七届省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把医养结合发展作为补齐民生事业短板的重大举措之一,进行研究部署,出台了《海南省人口发展规划(2030年)》(琼府〔2018〕40号),提出:要加强顶层设计,做到及早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探索长期护理保险;推动医养结合发展,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2019年1月,出台《海南省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琼府〔2019〕1号),为我省医养健康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在充分发挥现有养老基础设施、养老机构作用的基础上,以规划引导、打造提升、示范带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完善医养结合服务综合体系。扎实推进海口、三亚、儋州三个国家级和一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在各市县抓1-2个试点社区,推进嵌入式、多功能、小型化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创新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打造医养结合综合体示范基地及培训基地,实现“养、医、康、护”一体化。下一步,将研究起草我省《“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发展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融入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充分利用我省的气候、环境优势,建设预防、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养老产业和医疗服务体系。
二、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发改、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涵盖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等内容,构建起医养结合发展的政策体系。比如省级财政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开办和床位运营补贴,全面落实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和养老护理补贴制度。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资金5.1亿元用于老龄事业发展项目,支持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医养结合服务领域优惠扶持政策,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推进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服务业的制度性成本,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建立医养结合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着力解决社会资本参与医养结合服务业发展面临的设施用地、金融支持、税费优惠、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各种政策制度衔接,增强政策合力。
三、加强互联网就医系统建设,简化互联网操作模式。2017年底,我省已试点启动了海南智慧医院服务平台和手机APP应用,这是由省卫生健康委主导建设的独立闭环运行的官方“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提供了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挂号(预约)、支付(支持银联、支付宝、微信三种方式)、医疗机构实用信息查询(包括各级医院的门诊、住院次均费用,药占比、耗占比等)、满意度评价、医院查询、候诊查询、住院缴费、清单查询、病历查询、档案查询、报告查询等服务功能。2018年5月,海南智慧医院已入驻“椰城市民云”。截至2019年4月31日,海南智慧医院服务平台已上线二级以上医院30家,注册服务用户达271602人;累计587466人次使用,完成线上交易金额34476983.26元。下一步,我委将积极推动海南智慧医院服务平台的普及应用,要求在6月底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基本完成接入海南智慧医院服务平台,随后将进一步向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健康养老机构等各种与“健康”相关的服务部门拓展应用,计划逐步将“海南智慧医院服务平台”打造成“海南智慧健康服务平台”,为全省百姓提供更加便利、智慧的健康服务。
四、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发展。2018年,引导民间资本、慈善资源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吸引社会资本2.43亿元,社会资本投入占比提高到30.98%。陆续出台了《海南省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等政策文件,细化了各个层面的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办医政策,加快培育医养结合等医疗服务业,有效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养老产业。同时,博螯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引进国际高端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理念,吸引国际 高端医疗机构落地海南,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等领域投资。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整体承接和连锁运营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县域内的乡镇敬老院整体捆绑打包,引入专业化民营企业或社会组织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社会化运营比例要达到30%以上。每个市县新落地建设不少于1家民办医养结合机构,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促进形成投入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营社会化的养老服务市场。
五、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全省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编制实施涵盖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幸福院等方面的设施、服务、管理和保障标准,建立养老服务督查考评、定期评估、违规退出、星级评定等机制。部分地区采取医联体的方式,为养老院会员提供优质、优先的基本诊疗服务,包括出诊、建立家庭病床、预约门诊、住院、一般体检和慢性病管理,并提供绿色应急通道等医疗健康服务。全省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占比达到75.86%。下一步,将从四个方面加强这项工作。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推行星级评定和服务质量评估监管制度。进一步落实2019年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电视电话部署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强化对本地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等内容日常监督和年审,规范市场,促进养老服务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实行服务项目清单管理,进一步健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等管理制度,示范带动高标准养老项目建设。三是着力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加强设施改造提升,在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增设社区照料中心功能,转型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改善特困人员居住环境,向特困、低保、留守、空巢、失能等社会老人开放。四是努力实现养老服务机构等网络互联、信息共享,推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信息系统,推广引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和可穿戴设备应用,提供照料看护、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信息。
六、积极引导队伍建设。为落实职业培训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参加养老服务职业培训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政策支持,加强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业技术鉴定。我省依托海南省托老院建立了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每年分期分批为全省各市县选派的乡镇敬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养老护理员进行培训,通过理论学习、技能培训、现场实习操作等,提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截至2018年,先后举办9期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培养护理员720名。鼓励全省职业院校开设养老相关专业,充分利用我省中高职业卫生院校共开设有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康复保健、营养膳食等相关养老专业。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继续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千人培训计划”。会同民政、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快培养老年医疗、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二是扩大培训对象范围。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购买养老护理服务技能在线教育培训课程。加强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建设,扩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范围,提高培训效率。三是加强为老服务志愿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时间储蓄”养老模式,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出台“时间银行”支援服务指导意见,培养为老服务志愿队伍。同时探索完善为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开展 “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等活动。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老龄健康处 胡福金
联系电话:65390571
附件
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0247号提案 | |
提 案 题 目 |
关于促进海南自贸区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提案 |
承 办 单 位 |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承办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 |
海口市海府路38号,65390571 65376291(传真) |
承办人员办案 态 度 √ |
很好 比较好 一般 较差 ( ) ( ) ( ) ( ) |
承办情况√ |
解决 列入计划解决 解释清楚 未解释清楚 ( ) ( ) ( ) ( ) |
征求意见 方式√ |
面谈 电话 座谈 其它 ( ) ( ) ( ) ( ) |
承办单位与 提案人意见 |
完全一致 基本一致 基本不一致 完全不一致 ( ) ( ) ( ) ( ) |
具 体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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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员 签 名 |
年 月 日 |
注:(1)每份办理复文附此表2份, 承办单位须将此表与办理复文同时寄送提案人;
(2)前四项由承办单位填写,后六项由提案人填写;
(3)提案人收到办理复文后,将此表填好后寄送或传真至承办单位(地址见上表)和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03
电话:31999333 传真:31999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