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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建立健全缺失“母爱”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许芳玉;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民政厅;    2019-02-2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民政厅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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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缺失“母爱”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的建议
(A类)
许芳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缺失“母爱”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的建议》(第02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启动工作机制,在全省范围进行摸底统计”的建议。2019年1月15日,我厅制定印发《海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重点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包括缺失“母爱”在内的重点困境儿童进行了全面摸排。经摸排,全省父母双方均重残或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强制措施的弃养儿童1352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重残或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强制措施的弃养儿童1953。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实际抚养且家庭为贫困家庭的儿童1815人。
    二、关于“将缺失母爱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纳入职能部门工作规划”的建议。2017年10月23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困境
   
    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明确省民政厅、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生计生委等有关单位和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要积极推动制定完善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和家庭教育、儿童收养等政策措施,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三、关于“借助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平台,因人施策、精准帮扶”的建议。2018年1月23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对家庭困境、自身困境、监护困境儿童,按照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已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再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纳入补贴的儿童,建立困境儿童档案,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做到困境儿童家庭基本信息完整、审批手续完善、相关证明材料齐全,工作人员审查签章完备,帮扶人员明确。2018年,向全省9844名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贴1731.6万元,并全部明确帮扶责任人。
    四、关于“推进扶志扶智帮教关怀行动”的建议。《实施意见》明确,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团员青年、妇女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青年综合服务平台等服务平台,加强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教育指导工作。加快孵化培育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引导其围绕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照料、康复等需求,捐赠资金物资、实施慈善项目、提供专业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更多帮助。目前,各部门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五、关于“做好强化家长有养育监护孩子责任的家庭教育引导工作”的建议。2018年3月5日,我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的通知》,在全省配备乡镇(街道办事处)儿童督导员244名,村(居)委会儿童主任2868人,实现了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全覆盖。其中,村(居)委会儿童工作职责之一,是负责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养育义务,及时发现和纠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此外,我厅今年还专门安排未成年人保护资金150万元,分别在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举办北部片区、南部片区、东部片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夏令营活动。活动一方面是丰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暑假生活,开阔视野;另一方面,也是宣传引导家长更好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民政厅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