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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海南小型漁業與漁村轉型發展探索(儋州海頭鎮港口、南港、老市)
提 案 者: [委员] 张敬文;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农村厅;    2019-02-2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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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小型漁業與漁村轉型發展探索(儋州海頭鎮港口、南港、老市)
(B类)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199号提案的答复
   
    张敬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海南小型渔业与渔村转型发展探索(儋州海头镇港口、南港、老市)”的提案(第0199号)收悉。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很有见地,非常贴切我省实际,对我们启发很大,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实施海洋渔船管控、海洋渔业资源总量控制制度,到2020年我省压减海洋捕捞渔船1312艘,其中大中型渔船268艘,小型渔船1044艘;加之近海渔业资源越来越少,小型渔船出海作业的生产效益逐年下降,甚至亏本,导致这部分渔民迫切需要转型发展。为做好其转型发展,我厅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开展近海渔业资源调查工作
    近年来,一方面我厅委托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通过港口监测积极开展近海渔业资源调查工作。在海南岛主要渔业生产市
    县的重要渔港设置监测点,在监测点委派经过专门培训后的采集员采集各渔港的渔获品种、作业类型及渔获量等信息,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科研人员每月采用现场调研与各监测点收集的渔获信息相结合的模式,获取近海渔情监测情况,从中筛选出渔获量较大、有代表性的渔港监测点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了解掌握海南近海渔业资源的上岸渔获种类组成、区域分布与数量水平等情况,进一步评估近海渔业资源状况,形成年度调查报告,为我省近海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另一方面我厅每年不定时地组织调研组对全省沿海市县的渔业生产情况进行走访调研,同时依据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采集的监测点信息,每月形成《海洋捕捞生产动态》并进行发布,指导各市县捕捞生产作业。
    二、积极发展休闲渔业
    一是印发了《海南省美丽渔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引导支持休闲渔业发展。二是结合全省“百镇千村”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最美渔村建设,在沿海市县遴选了100个自然渔村作为最美渔村建设对象。三是根据农业农村部“四个一”工程的要求,我省积极打造休闲渔业品牌,2017年三亚西岛、琼海潭门渔村、万宁全国龙舟赛获评全国休闲渔业品牌,印发《海南省休闲渔业品牌创建认定条件》,推动三亚、琼海和万宁休闲渔业品牌提升。四是积极探索休闲渔业发展,积极推动休闲渔业试点工作。2018年,我厅在文昌、琼海、陵水、三亚、东方、儋州六个沿海市县进行休闲渔业试点,目前已完成休闲渔业试点工作,积累一些发展经验。五是探索规范休闲渔业发展,推动休闲渔业领域立法工作,目前已初步拟定《海南省休闲渔业船舶检验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休闲渔业船舶管理暂行办法》草稿。六是强化做好休闲渔业监测工作,为休闲渔业发展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三、积极培育新型渔业组织
    为提高全国各地区捕捞生产作业的组织化程度,2019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规定,申请人在申请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时,均需加入当地的渔业组织并提供其所属的渔业组织意见(材料之一)方可申请。我厅积极宣传《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将包括加入当地渔业组织且需出具意见在内的所有重要变化内容筛选出来印发,让广大渔民知晓,以便该规定在我省落实到位,同时这对各市县渔业组织的快速培育和建立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下步我厅将继续做好小型渔业和小型渔船转型发展的相关工作,继续开展近海渔业资源调查工作,摸清资源家底;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为渔民转产提供基本保障;进一步加快渔业合作组织的培育工作,及时将政策信息、市场信息等传递给渔民群众;加快发展休闲渔业,出台相关规定,为渔民转产转业提供新的出路。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厅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诚请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省渔业工作的发展。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