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170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李玮委员: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中医药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中医药特色健康旅游发展的建议”提案(第01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博鳌超级中医院需扩建用地的问题。
二、关于“中药饮片经水提取制成的颗粒剂以及由中药饮片经粉碎后制成的胶囊剂,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备案管理”问题。
三、关于“已取得院内制剂号的中药制剂在先行区实行省内外调剂使用,实施备案管理制度”问题。根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医疗机构可依据该条规定申请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进一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四、关于“开发经多年临床应用验证、安全无毒和疗效确切的经典名方、名医验方等并支持在博鳌超级中医院建立先行区中药新药研发中心”问题。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管局将支持博鳌超级中医院建立中药新药研发中心,并在中药新药注册法规及注册人员培训方面给与指导。
五、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的学员报名跟班学习”问题。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省中医药管理局正式印发了《海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方案》和《海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琼卫中医〔2018〕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暂行)》)。目前已完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审核工作。此次考核共报名590人,审核通过545人,正在筹备组织考核,将进一步加强了我省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实施细则(暂行)》第四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博鳌超级中医院相关学员可依据规定申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合格者,将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颁布国家统一制式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六、关于“开通破格晋升技术职称绿色通道”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38号),“鼓励在吸纳非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专职医师职称晋升、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收费等方面先行试点”,我委会同省委人才发展局和省医疗保障局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中医治未病改革创新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初步筛选确定了中医治未病项目范围。目前工作方案已通过专题会,正在部门会签中。争取为我省医疗机构探索一条中医治未病改革发展的新路子,不断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 郑玲玲
联系电话:65350509
附件
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 |
海南省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0170号提案 | |
提 案 题 目 |
关于加快推进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中医药特色健康旅游发展的建议 |
承 办 单 位 |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承办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38号,电话:65350509 ,传真:65388337 |
承办人员办案 态 度 √ |
很好 比较好 一般 较差 ( ) ( ) ( ) ( ) |
承办情况√ |
解决 列入计划解决 解释清楚 未解释清楚 ( ) ( ) ( ) ( ) |
征求意见 方式√ |
面谈 电话 座谈 其它 ( ) ( ) ( ) ( ) |
承办单位与 提案人意见 |
完全一致 基本一致 基本不一致 完全不一致 ( ) ( ) ( ) ( ) |
具 体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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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员 签 名 |
年 月 日 |
注:(1)每份办理复文附此表2份, 承办单位须将此表与办理复文同时寄送提案人;
(2)前四项由承办单位填写,后六项由提案人填写;
(3)提案人收到办理复文后,将此表填好后寄送或传真至承办单位(地址见上表)和省政协
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