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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海南特色小镇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李顺华;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农村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19-02-2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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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海南特色小镇建设的建议
(B类)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168号提案的答复
   
    李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海南特色小镇建设的建议”(第016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对实施我省“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行动计划、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加强统筹协调引导的建议
    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海南省特色产业小镇产业发展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琼府办〔2015〕219号),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布局“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着眼满足当前和未来较长时期需要,制定了项目滚动实施计划,小镇对外交通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完成了一批镇区道路硬化。镇区立面改造大力推进,各镇均建立“村收集、镇转运”的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模式,大多数小镇建有垃圾转运站,配套垃圾环卫转运车辆,能够及时处
    理日常生活垃圾。自来水基本普及,信息网络基本覆盖,污水处理设施逐步完善。部分“一市(县)两校一园一院”项目落地产业小镇,提升了小镇公共服务水平。
    二、关于科学规划,做好顶层设计的建议
    2015年10月,省政府印发《全省百个特色产业小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了产业小镇建设思路和主要目标任务。同年11月,建立了特色产业小镇发展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省政府先后印发《海南省特色产业小镇发展基金设立方案》《海南省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管控,研究制定产业、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保障措施。2017-2018年,按照《海南省特色产业小镇发展建设评估工作方案》邀请第三方从规划、产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四个方面,对100个特色产业小镇发展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了上海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对特色小镇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梳理问题、总结经验,科学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为切实指导各市县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编印了《海南省特色产业小镇建设知识读本》,采用问答的形式,精选了100个常见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对海南特色小镇建设进行了系统的解读,以便读者查阅。
    三、关于突出特色和比较优势,做强支柱产业的建议
    一是打造出一批特色品牌。主要集中在农业、旅游业方面,如东方的火龙果、海口石山的石斛、陵水的圣女果、澄迈的无核荔枝,屯昌的南药、白沙绿茶、五指山水满茶、兴隆咖啡等特色农产品品牌;儋州的东坡文化园、琼海潭门“渔业+旅游”、乐东尖峰岭、海口演丰红树林、琼中奔格内、保亭热带雨林等特色旅游产品,在省内外已经有一定知名度;另外还有博鳌的会展业、文昌会文的佛珠、儋州光村的雪茄、老城生态软件园小镇的互联网产业等,都在各自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二是探索出一些新的运营模式。临高新盈深水网箱养殖、陵水润达扶贫农业等公司,通过“政府+企业+农户”的运行模式,将政府扶贫资金集中入股企业,企业返还固定利息并安排贫困农户工作,建立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东方新龙果果小镇、三亚兰花风情小镇等,充分发挥“旅游+”的带动效应和“+旅游”的提升效应,实现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陵水国际游艇小镇着眼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探索打造水上运动休闲产业新业态,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
    四、关于加大扶持力度,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特色小镇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的新抓手,是践行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通知》《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工作。
    (一)强化土地保障。保障增量,自2016年起,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中单列了全省百个特色产业小镇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明确市县政府可以根据本辖区其他区域项目建设需要,予以统筹调剂使用。盘活存量,2016年,我省部署启动了针对建省以来已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市县、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推进清理处置工作,依法收回了一批闲置土地,促进了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较好的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通过向存量要地,有效保障了各类项目建设。并将土地批后供地率、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处置率等指标作为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重要依据,倒逼市县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管理。2019年3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其中对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给予了政策支持:一是在符合省和市县总体规划、相关产业规划及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允许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产业项目建设;二是允许实施美丽乡村、全域旅游等占用农用地的产业项目保留集体用地性质,采取“只转不征”方式落实项目用地。
    (二)强化财政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坚持政府、市场“两条腿”走路,坚持资金、基金“双管齐下”。一方面建立财政资金保障机制,研究制定特色产业小镇建设财政资金保障计划。政府资金主要用于小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另一方面建立基金投放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运营性项目。用好我省200亿特色产业小镇建设基金,协助市县策划并引导基金申请,同时引导其他基金投向符合条件的小镇项目,利用社会资本做大做强小镇产业。
    (三)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文化、娱乐、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保障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从按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根据主导产业的发展需要,加强仓储、物流、电子商务、创新服务平台等生产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规划配置必需的游客服务中心、公共停车场、旅游厕所、慢行交通系统等旅游基础设施。提炼文化经典元素和标志性符号,合理应用于建设运营及公共空间。保护特色景观资源,将美丽资源转化为“美丽经济”。
    (四)加强文化保护,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我省全域旅游工作,充分挖掘当地资源禀赋、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等,找准特色产业定位,在保护中求发展。2017年以来,组织北京、厦门、海口、香港等5场特色产业小镇专题招商活动和基金路演,对35个重点小镇进行专题推介,招商签约5个项目,签约额共计385亿元。2019年以来,已有20多家国企民企对我省特色小镇建设产生浓厚兴趣,在省农业农村厅的组织协调下,部分企业已和市县政府对接,为进一步探讨特色小镇深入合作提供可能。省旅文厅对已认定的旅游小镇全部纳入海南旅游电子行程单、全省旅游宣传促销平台、省内外旅游培训交流等相关政策支持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在继续在动态管理、产业培育、绿色发展等方面下功夫,推动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一是把每年的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小镇动态调整的依据,对于不符合市县总体规划、至今还未启动建设、无实质性产业、房地产化等各项条件不成熟的小镇逐步淘汰降级。二是培育新产业,以中央12号文为指导,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为主导,围绕十个重点领域,以十二个重点产业为抓手,形成“互联网+”“旅游+”“文化+”“海洋+”为代表的融合发展模式;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分类指导,打造农、旅、产、海、科等五大字号热带风情精品小镇,形成“一镇一风貌、一镇一特色”的差异化发展格局。三是严守底线,绿色发展。按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精神,严控房地产化、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严守生态红线。在保护好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等资源的前提下,严把小镇产业准入关,防止引入高污染高耗能产业,推动我省特色产业小镇高质量发展。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