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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建设高水平的无障碍公共环境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魏惠琴;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残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05-0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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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高水平的无障碍公共环境的建议
(B类)
本答复内容不公开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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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高水平的无障碍公共环境的建议
(A类)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对政协海南省七届二次会议第0136号提案的答复
   
    魏惠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高水平的无障碍公共环境的建议” (第013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现答复如下:
    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在市政道路、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以及各类建筑物等设计建设环节,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予以设置。我厅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关职责,在指导市县编制(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结合公共活动场所等功能区规划,对无障碍环境设计提出相应要求,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对新建公共建筑等无障碍设施的督导,严格实施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制度,保证新建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的配套和完善。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残联、省人大法工委、省住建厅等有关部门推进《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立法等相关工作,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完善城市配套功能,确保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特殊群体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舒适和方便,促进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19年7月17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省残联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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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高水平的无障碍公共环境的建议
(B类)
本答复内容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