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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大力培育创业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提案
提 案 者: [委员] 符红莉;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工商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共青团海南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总工会;省农业农村厅;  2019-05-05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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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培育创业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提案
(A类)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131号提案的答复(A)
   
    符红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培育创业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提案”(第013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就业创业面临问题的答复
    (一)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政策
    一是省人社厅出台了《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社〔2018〕152号),对贫困家庭成员、毕业学年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给子职业培训补贴(含技能和创业)、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招用高校毕业生奖励补贴等多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支持,帮助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人员掌握就业技能、提供创业条件,并鼓励中小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上述各类劳动者。出台了《海南省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琼府〔2018〕56号),在发挥政府性融资性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创业孵化载体等方面对创业个人和企业给予扶持。
    二是省税务局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落实的通知》(琼税发〔2019〕12号)、《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通知》(琼财税〔2019〕257号),将我省企业录用重点群体扣减限额调至最高,即每人每年7800元;落实《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要求,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三是省工商联出台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发〔2018〕9号),为我省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其中也包括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业。
    不断加强创业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建设创业孵化载体。《海南省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琼府〔2018〕56号)明确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各类创业孵化载体,鼓励各类开发区、产业集群、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辅导基地、大学科技园等建设线上线下、孵化投资相结合的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各级政府盘活老旧厂房、闲置办公楼等设施,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创业孵化基地。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特色优势企业,建设一批需求明确、特色鲜明的创业孵化基地。
    二是省科技厅围绕企业的创新发展需求,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发展为目标,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推动产学研合作,提升服务创新能力。2018年新认定4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17家众创空间,完成5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9家众创空间考核。目前,我省已有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9家,众创空间26家。初步构建起一批线上线下、投资孵化结合的体制创新、机制灵活的双创服务机构,孵化服务能力和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水平不得到提升。2017年6月,海口国家高新区被国家列入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2018年8月,推荐海口国家高新区打造“高端人才引领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并于10月通过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评审获得首批2500万元专项支持资金,通过立体式引才、专业化服务、深化简政放权、区域配套支撑四个维度,推进海口高新区双创上新水平。
    三是省工信厅出台了《海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暂行),引导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存量地产、高校场地、闲置厂房等场所进行整合和改造,精心培育打造成低成本、一站式、服务功能齐全的创新创业基地,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就业提供了有效的载体。目前,共认定包括海南生态软件园、海口国家高新区孵化中心、复兴城互联网创新产业园、海南数据谷、海南西部创业创新基地等15家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共入驻企业1000多家,创业就业人数超万人。
    四是省工商联积极整合工商联资源,建立创新创业平台。省工商联积极整合会员企业的优势资源,成立了“海南省工商联互联网+创新创业联盟",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关战略部署,营造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引导互联网+创业创新,帮助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目前正在组织开展“互联网赋能民企转型升级"系列活动,组织专家、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企业负责人走进民企、走进商会协会、走进市县,通过宣传、座谈、培训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新零售的趋势以及如何融合互联网、建立企业互联网营销服务体系的方法。
    加大创业融资服务力度
    《海南省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琼府〔2018〕56号)明确提出,一是要发挥政府性融资性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引导融资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支持。探索通过财政出资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海南省融资担保基金,着力缓解银-担风险收益不对称、信用放大能力偏低等制约融资担保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融资支持;二是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比例给予贴息。三是要求各市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条件,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市县财政全额承担。2018年我省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682万元,年末创业担保贷款余额20705.98万元,当年实际使用财政贴息和奖补资金1854.28万元。
    (四)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一是省人社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及时起草了《海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筹措7.3亿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3年内开展享受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健全技术工人职业发展机制和政策,2018年,出台了《海南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若干措施》,进一步健全了技术工人政治待遇、收入水平、技能提升及评价激励等职业发展机制。出台了《海南省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建立技术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制度。同时,加强技能人才平台建设,新建了6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二是在整合培训资源方面,2017年至2018年我省人社、农业口用于职业培训的支出为21013.11万元,其中人社口资金支出16595.11万元,占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21.87%。农业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4418万元(中央资金2418万元,省级资金2000万元)。2019年,人社口已提前下达就业补助资金24607万元,市县可按职业培训工作需求统筹使用资金;农业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在内的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已通过因素法切块到省。
    三是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我省10所职业院校入选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各职业院校陆续派员参加培训评价组织举办的说明会及培训班,加强师资队伍及保障条件建设,结合不同类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稳步推进教学、考试、认证工作。
    四是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2018年省政府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在土地、税收、补贴、收费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并就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了支持政策和措施。
    (五)不断提升创新创业公共服务能力
    一是省工信厅以建设单位自筹、国家补助资金和省财政配套补贴方式统筹建成由1个省枢纽平台、7个市县窗口平台和9个行业窗口平台构成的“1+7+9”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实现了与国家工信部总平台的互联互通。同时,搭建政策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志愿者服务平台等10大专业服务平台。平台已累积注册服务机构976家,注册企业达20140家,网上发布服务项目3136项,内容涵盖融资担保、人才培训、信息服务、创业辅导、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检验检测、管理和法律咨询等多项服务。与微软创新中心、中国电信、58同城等优质服务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评选9家优秀服务机构入驻实体大厅,完成7056家企业成果转化对接,累计服务企业次数3000余次。举办42场形式包括专题交流会、专家门诊、人才培训、政策宣讲、机构座谈的专题活动及40余场一对一服务对接活动。
    二是省工信厅制定了《海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加强示范平台帮扶指导,发挥公共服务示范平合的带动作用,通过组织培训、专家指导等手段,提高平台的服务能力,扩大业务范围,帮助平台企业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技能提高科学决策和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培育公告海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32家。2018年,全省示范平台举办了投融资服务、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法律援助、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各类服务创新创业的活动近1000场次,服务小微企业近2000家次。
    三是省财政厅持续对公共服务环境建设予以大力支持。从互联网专项资金中安排省信息产业规划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贴0.68亿元;互联网产业公共配套服务、互联网产业创新创业活动事后补贴1.76亿元,通过支持园区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产业发展。为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每年在省科技厅的年初部门预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中安排科技创新券方向资金,用于兑现省科技厅发放的科技创新券,支持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研创新服务。科技创新券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分担、降低创新成本。通过创新券的引导,可让初创企业、转型企业和草根创业者迈开科技创新第一步,同时拉动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安排就业补助资金,通过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创业、就业见习、求职创业等方式补贴以及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等帮助就业重点对象实现就业创业。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共支出41340.83万元,其中,用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支出7355.44万元,占17.79%。
    二、下一步促进就业创业重点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出台创业担保贷款、就业见习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项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做好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社保及创业补贴等资金发放,以及就业见习基地、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评估认定工作,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同时,统筹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特别是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实名登记、跟踪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场招聘会、创业培训和创业大赛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按照国家导向对原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指标进行调整,引导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并按照修订后的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再组织认定一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二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负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创业就业,通过精简压缩办税资料、大幅简化办税程序深入推进电子办税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我省就业创业提供优良的纳税环境。
    三是在优化融资环境方面,继续完善我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我省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全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切实提高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探索建立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技能竞赛、表彰奖励等多种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组织开展行业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面推开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企业积极组织职工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助。
    五是高水平组织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暨海南省第五届“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和2019年双创周等重大活动,通过平时工作和集中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双创鼓励扶持力度,不断激发全省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