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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使用的建议
提 案 者: [政协专门委员会]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务厅;省财政厅;  2019-04-1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1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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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使用的建议
(B类)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对政协海南省七届二次会议第0127号
    提案的答复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使用的建议” (第012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地热水矿泉水资源开发概况
    我省地热水矿泉水资源较为丰富,属可再生、可持续开发利用的资源,是保障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其中的地热水(温泉),是我省发展高品质旅游产品的优质资源;优质矿泉水在国内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好发展潜力。我省地下水其主要以层状孔隙水形式,相对富集于琼北自流盆地及沿海地区;以裂隙水形式相对分散分布于全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共计备案勘查评价饮用天然矿泉水61处,探明可采矿泉水资源储量48723立方米/日;共备案勘查评价地热水29处,探明可采资源储量72035立方米/日。
    按现行法规规定,地热水、矿泉水同时具备地下水资源及矿产资源属性。经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初我省实有地热水、矿泉水开采点105处,其中海口78处、澄迈3处、文昌1处、琼海3处、万宁2处、儋州1处、三亚13处、保亭4处。同期,我省保有地热水、矿泉水采矿权共13宗(含正在申请办理延续的采矿权),其中地热水7宗(琼海官塘温泉、琼海九曲江温泉、澄迈西达农场九乐宫温泉、儋州蓝洋温泉、保亭干哈温泉、三亚凤凰温泉和海口彩虹温泉大酒店温泉),矿泉水6宗(海口椰树矿泉水、澄迈椰树火山岩矿泉水、海口金盘矿泉水、琼海上埇霖碧矿泉水、保亭七仙岭怡森矿泉水和海口桂林洋椰浪矿泉水)。除前述13宗采矿权外,其余均未办理采矿许可,仅在水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以及相应的缴费纳税,包括知名度较高的保亭七仙岭温泉、三亚南田温泉,以及采矿许可已过期的万宁兴隆温泉等。从以上概况可看出,海口、三亚等地存在密集布点、小散差等无序开发温泉现象。
    二、扎实推进地热水矿泉水资源开发规范管理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严格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及工作职责,长期坚持地热水矿泉水资源开发保护管理,不断加强地下水监测。
    (一)加强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控引领。经原国土资源部批准,经省政府同意,及时出台《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琼国土资规字〔2017〕11号),明确严格规范新设地热水矿泉水采矿权必须符合海南省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可采区范围等条件,通过矿山环境风险评估。凡不符合各类规划及环保规定等要求,以及超过允许开采总量,年开采地热水、矿泉水水量小于中型规模(即分别小于10万立方米、5万立方米)的,一律不得新设采矿权。通过规划总领,从源头管控过密布点、小散差无序开发温泉问题,切实加强保障城市地质安全。
    (二)深入推进清理整顿工作。及时出台《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地热水矿泉水勘查开发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国土资矿字〔2018〕13号),明确停止新设地热水矿泉水商业性勘查探矿权,符合规划规定且确需开发的资源由政府出资查明,严格限制新设琼北及琼西南地区城市群等地区层状型地热水采矿权、不得新设中型规模以下的地热水矿泉水采矿权。将2010年5月1日前已取得并至今持有的有效取水许可证,或现行有效地热水矿泉水采矿权将届满,可依法依规在有效期内申请协议出让登记采矿权,切实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严厉打击查处无证开采、超量开采地热水矿泉水行为,坚决压减小散差开采。
    (三)不断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依托我厅下属事业单位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不断推进海南岛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目前全省共建有地下水动态监测点264个,其中建成地下水自动监测点142个,覆盖海南岛18个市县。其中,琼北自流盆地180个、海南岛环岛滨海平原57个、中部山地丘陵区27个,国家级152个,省级112个。监测孔隙型地下水218个,裂隙型地下水46个,总监测面积达6000平方公里。重点监测海口、儋州、澄迈、临高等琼北自流盆地1—7层承压水,以及环海南岛滨海平原孔隙水、中部山区裂隙水。经监测,2018年度全省的地下水水位变化总体表现为基本稳定及上升状态,其中海口南大桥、南沙路、白驹大道、龙桥镇、龙塘镇等地区地下水,以及儋州兰洋农场、万宁兴隆华侨农场热矿水水位表现为上升状态,仅海口长流镇、澄迈老城镇拔南村等地局部地下水水位表现为下降状态。水质总体平稳良好,海口、澄迈、临高等地总体达国家Ⅲ类水质标准,儋州白马井等地存在铁、锰等元素背景值超标现象。
    (四)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退出。2017年以来,我厅配合水务部门做好各市县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复核工作,向省政府上报有关意见,逐步推进撤销了部分水质、水量存在问题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11个,其中东方3个、陵水3个、屯昌4个、琼海1个,改用水质和水量保障能力更高的地表水水源,提高饮用水安全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投入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进一步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力争国家的大力支持,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地下水动态监测网,获取系统资源动态资源信息,为科学规划,加强资源保护,优化开发布局,促进污染防治等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深入推进地热水矿泉水开发的严格监管。加强地热水矿泉水保护,严格规范开发许可出让登记管理,科学管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强地热水矿泉水矿业权出让收益监管,加快尚未有偿处置采矿许可、采矿许可延续出让收益征缴,切实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
    (三)加强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许可专项水质动态监测。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对全省目前已许可并正常生产的5家饮用天然矿泉水开采井进行定期抽样、不定期抽查,采样送至省内外具有权威资质的单位检测,及时掌握我省饮用天然矿泉水水质动态变化,采取措施确保水源地品质、促进产品质量。
    衷心感谢贵委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