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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多措并举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税军;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19-02-2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1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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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措并举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建议
(A类)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对政协海南省七届二次会议第0111号
    提案的答复
   
    税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建议”(第011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现答复如下:
    自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以来,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认真履职、攻坚克难,完成了职责整合、人员划转、窗口建设、流程再造、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平台建设等工作,实现了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改革目标,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的满足企业和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我省在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
    一、出台《海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办事指南》。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要求,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我厅党组会已审议通过,现准备印发《海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办事指南》。《指南》将每个事项列明适用情形、事项类别、受理机构、承诺时间、办理依据、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和提交申请材料等。《指南》涵盖57个不动产登记办事事项,其中简易事项7项,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一般事项48项,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复杂事项2项,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告15个工作日)。
    二、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2018年12月,为深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提升服务效能,实现全省存量商品房交易、缴税、登记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目标,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存量商品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方案》,纳入一窗受理的业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省外居民5个工作日)。今年,省直有关部门全力督促各市县落实方案要求,将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窗口纳入市县政务大厅管理,集中统一办公。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个窗口一次性收件、多部门并联审核、内部自行流转、多业务联合集中办理”的服务模式。
    三、建设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将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延伸至银行网点,将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实行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审批和抵押登记业务联办。企业和群众在银行申请贷款,申请人在银行现场签订抵押合同的同时可以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抵押登记材料通过网络传输至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发放电子证明,无需当事人再到登记机构现场提交申请。
    四、延伸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受理端口。将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受理端口延伸到房地产企业,开放线上办理预告登记、首次登记和第一次转移登记业务的申请和信息录入权限。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和已竣工验收的商品房,由开发商通过信息平台将登簿信息批量推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信息平台依据健全的楼盘表进行智能审核,登记机构复核、登簿、发证,批量办理登记业务。
    五、开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今年将实现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电子化,做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和实体证书、证明并行发放,并建立在线验证核验机制。
    六、设置疑难问题专窗。根据今年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各市县将开设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窗口,着力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疑难问题咨询窗口要主动受理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并及时上报市县政府研究解决。
    七、建立不动产登记动态监控机制。省厅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监控市县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业务情况,及时发布超期预警,并立即督办超期办件或异常办件情况。
    下一步,我厅将全面采纳您的建议,根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全力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19年7月11日